序--意外的男主角
其实一开始写《甜蜜加分配方》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打算要写初咏清这个角色,是在写的同时看了一套漫画《2X2风云双胞胎》,而有的灵感。
有看过这一套漫画的人应该都知道,它的剧情非常夸张,哈哈--厄运共有的双胞胎。
大家都说双胞胎有心电感应,但是这一套漫画的心电感应太夸张了,所有不好的都会感应在对方身上。
我就心想,把这个放在初咏湘和初咏清这一对姊弟上,但--那实在很夸张耶!而且我把初咏湘塑造成小甜心,如果初咏清打架被打断两根牙齿,同时初咏湘在餐厅美美的跟朋友吃饭……
呃,那画面太……所以我放弃。
还记得我之前写过无数对双胞胎(真的很多对),一定是两种回异的个性,所以想来点不一样的,个性就一模一样吧,哈!
光是这样很想愉快啦,但是写起来超级痛苦,呜……
怎么一样的个性塑造,放在男生和女生身上会这么不一样?超级绑手绑脚的,然后我的自虐老毛病又犯了,在动笔之前想了好几次,也自问自己好几次--
猪头,你真的要这样写?
对,我就是要这样写啦!咬我喔!
所以,猪头的事又发生了,当初咏清内心陷入天人交战的时候,我也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泣),还有就是因为那些波斯菊让我印象太深刻了,我才又把那些波斯菊再写到书里面一次。
我原本跟徐姊说的交稿期硬是延了两天,其实,我本来想再拖一个星期,哈!但是因为有一件天大的事情发生,所以我赶、我赶呀!
总算在十八号之前把稿子写完,那是因为我要去看风风的小宝宝,嘿嘿!
非常厚脸皮的要求风风的小宝宝叫我姊姊(羞),因为人家下想当阿姨嘛,我是姊姊呀!^_^
风风的宝宝我戏称小邦邦,因为算命师帮她的宝贝取了一个很“台湾龙卷风”的名字--正邦,让风风大人脸上出现三条线。
然后她派了一个艰难的任务给我--帮她儿子想名字。
结果我还真的很认真的想,坐公车的时候想到什么字就拿笔写下来,还要配笔画,名字的最后一个字要平声,不能是仄声,偏偏我超爱取最后一个字是仄声的名字,所以只能用在小说里喽。
结果想了好多我好喜欢的字,虽然笔画有点多,不适合风风的宝贝,但是适合我的男主角呀!^_^
好咧,闲话到这里告一个段落,希望大家喜欢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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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原本以为,过了这么多年后再次见到她,他的心不会因为她而再次激烈的跳动。
可事实证明他错了,而且错得彻底。
现在胸口那一声声剧烈的心跳声,证明了他对她旧情难忘。
但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初博士,我为你介绍。”高大英俊,全身上下散发出一股强者气势的男人,热络的对他笑道,并介绍身旁穿着华丽和服的娇小女子。“这是我的妻子,天间阳子。”
初咏清作梦也没想到,再次见面,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
“你好。”回以流利的日语,强忍着伤痛力持镇静,他以最疏远的态度面对她--他此生唯一动心的女人。
天间阳子浅浅一笑,优雅的鞠了个躬。“好久不见,清。”她回以字正腔圆的中文。“我一直很想念你。”
她语气里浓厚的感情让他浑身一震。
她怎么能这么残忍?
带着已婚的身分,在深爱她的他面前告诉他,她有多想念他。
她明明知道他们之间不可能了,为什么还这么残忍呢?
难道她不知道,听见她这么说,他只想不顾一切的把她拥进怀里,管她现在的身分是不是他老板的妻子。
“阳子,听说初博士和你是旧识,你得替我好好招待他,嗯?”天间征行亲昵的捏了捏她的小手,轻声交待。
“我会的。”她柔顺的应答。
他们夫妻之间亲密的小动作,看得初咏清眼红。
握住拳头,他按捺住冲上前分开他们两人的冲动,在心中告诉自己:初咏清,你没有权利介入他们夫妻,你不够努力,不够条件足以让阳子幸福!
但是天杀的,他好羡慕天间征行可以拥有她,而他努力了十年,好不容爬到今天的位置,但她……
他早就失去她了!
第一章
左弯右拐的巷道内,数名穿着制服的高中生将一个穿着与他们不同制服的男孩逼进死角,脸上露出不善的诡笑。
“你就是芳连的初咏清?”
“嗯。”名叫初咏清的男孩,有一张非常英俊的脸庞,眼睛大而深邃,眉毛粗且浓密,鼻梁挺直,嘴唇薄,但看起来很适合笑,而就连普通的白衬衫、黑色长裤制服穿在他身上,也显得特别好看,再加上他那层次分明的异色头发,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危险,但也好有型。
不按照校规规定把制服穿整齐,衬衫的扣子解开两颗,衣摆拉出,至于不能带项链、耳环到学校的规定--
屁!
套着皮绳的金属十字架垂挂在胸前,左耳上挂了一个银制耳扣,他的打扮和现在站着的三七步,就像在身上刺了“我是坏学生”五个字。
“找我有事?”初咏清懒懒的抬头看他们一眼,不把堵住出路的五人放在眼底,一点害怕的神情都没显现在脸上。
“听说你很嚣张啊。”带头老大嘴里叼根烟,吸了一口后往他脸上吐出,示威的意图很明显。“给你个小小的警告,树大招风,当心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臭死人了!初咏清皱了下眉头。
他不讨厌人抽烟,但是他讨厌烟味,这半路冒出来的人还真是没、礼、貌!
他皱眉的表情让其它人发出低低的讪笑,以为他感到恐惧。
可惜,他初咏清从来不怕打架,就算对方五对一想围殴他,他也不感到害怕。至于紧张,那当然的,因为打架会让他肾上腺素激增,兴奋异常。
“关你屁事!”初咏清讥诮地瞥了他们一眼,冷哼一声。
不外乎就是忌惮他日渐壮大的声势,来给他个下马威罢了,这种阵仗他见多了,一点也不放在心上。
“你是什么态度?”对方被初咏清不驯的态度惹毛了,嘴上叼着的烟往地上一丢,用脚踩熄,一手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拉到眼前。“有种再说一次。”
“说几次都可以。关你屁事!”初咏清什么都没有,就是有种。
回应他的是一连串的咒骂,以及猛然往他俊颜挥来的虎拳。
他硬生生的挨了一记拳头,嘴角立即泛出血丝,接着,五个大男孩一涌而上。
“你再嚣张啊!我今天就告诉你嚣张的代价。”
初咏清冷笑了下,以手背抹掉嘴角的血丝,眼神散出异采。
来一个,他打一个;来一双,他打一双,五个--
一样打得他们落花流水。
他初咏清之所以出名不为别的,而是他惊人的打架实力,就算以一抵十,他依然应付得过来。
当最后一个人被他打倒在地后,初咏清转头吐掉嘴里的血腥。
“搞清楚状况再来找我麻烦。”他丢下这一句话便潇洒的走人,一转出小巷,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妈的!我的脸一定惨,回去肯定被湘和妈念死,真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