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易欢险些将擦手的抹布甩往他脸上。说只是指形状的是他吧?这会儿居然又煞有其事的研究到月亮表面?
“现在是上班时间,你这个总裁不坐镇办公室,不怕电话没人接?”为避免气得呼吸困难,她不想再谈跟她脸有关的任何圆形的东西。
哪知他回答得更绝了。“不怕,我把我桌上还有你桌上的话筒都拿起来了。”
怔望着神情一派从容的他,易欢简直不可置信到了极点。这个一工作起来就六亲不认的工作狂,竟会做出这么教人绝倒的事?
“真是败给你了。”
“你去哪儿?”席格连忙叫住低哝着走往门边的她。
“回去工作,你把话筒拿起来,待会儿有事找不到你的主管全挤到总裁室你就知道。”这人吃太饱脑子变钝啦?
“可是你还没泡咖啡给我喝。”
噢!她发誓,她真的好想宰了他!
第三章
美国西雅图
司奎尔家傍山而筑的四层楼高花园洋房内,身为一家之主的道蒙,正结束和傅汉平的越洋电话,站在他书桌前的两名年轻男子已急呼呼地问起话来--
“怎么样?傅经理说些什么?”
“我们亲爱的司奎尔少总裁情形如何?”
道蒙一双锐眼扫向两人,“这么关心,怎不自个打电话去问?”
金发褐眼的怀德大呼冤枉,“哪里没有?我和肯瑟不知打过几通电话,可阿靖那小子竟然吩咐秘书跟我们说,没事不要打电话去乱,不信,爸你问老二。”
阿靖,席格的中文名字,从小家人就这样叫他。
褐发黑眼的肯瑟马上点头,“那小子太没手足之爱了。”
“原来你们两个这么有手足之情?那当初我才说要指派你们其中一个到台湾整顿分公司,怎么你们两个一溜烟就自动跑到哥伦比亚去出差?”
两兄弟尴尬得偷眼相觑。要坦白他们是存心落跑的吗?
“亏你们还是阿靖的大哥、二哥,公司有要紧事,你们就只会要他扛。”
“我们又不是故意的,爸也知道阿靖的能力比我们强,要整顿那么大一间分公司,非他莫属。”
“就是说。我们只是将能者多劳的道理充分发挥,爸可别以为我和怀德是坏心肠的兄长。”
道蒙当然明白三兄弟之间的感情,再说他原本就属意由小儿子去整顿分公司,所以也没理由责怪这两人落跑。
他没再数落两人的说:“傅经理说在阿靖的督导下,分公司出问题的管理部和生产部已逐渐步上轨道,其它部门的职员也变得积极许多。”
“傅经理有没有说总裁秘书换到第几个?”怀德很好奇。之前他就听说阿靖的秘书常做没两天就叫苦连天逃之夭夭。
“这次这个,阿靖要了。”
“要了?”肯瑟眼里浮起暧昧流光,“爸是说,阿靖将人家拐上床?”
严厉双眼立即睐向他,“阿靖很肯定现任秘书的能力,决定留她在身边帮他,你脑子里最好别净装些黄色浆糊,否则让阿靖知道,小心他找你算帐。”
肯瑟这才想起,小弟平时虽然难得动怒,但万一真惹到他,不管是谁,他都照揍不误,多年前他不知因何事触怒到他,脸上就曾狠狠挨他一拳。
“不过能让阿靖肯定工作能力的人可不多,那个秘书不晓得长得怎样?”
“任何模样都可能,但绝对不会是薇瑞莎那型的。”怀德眼带兴味的说。
肯瑟会意的笑出声,“没错,绝对不可能。”
薇瑞莎,戈契财团负责人的千金,一个身材过分火辣,对席格哈得半死的红发妞儿。只可惜席格一点都不喜欢她,常对她视而不见,连话都懒得跟她说。
“她又上公司找阿靖?”道蒙当然也知晓这事。
“简直像烦死人的苍蝇。”让人成天挥手赶她。
“就说阿靖到非洲去,短时间都不会回来。”道蒙一向不插手儿子的情事,不过儿子不喜欢被缠,他这个父亲帮点忙是应该的。
两兄弟登时爆笑出声。
“爸妈不愧是夫妻,妈昨天就是要肯瑟跟薇瑞莎说,阿靖到埃塞俄比亚当救难大使,好阵子都不会回来。”他们高贵的母亲大人现在正在邻家串门子。
“很好,这样阿靖就可以安心在台湾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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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台中
席格正悠闲地走在空旷的纯朴小镇上。
他的老家其实在南部,听爸说,之所以将分公司设在台中,纯属巧合,因为当时刚好有朋友要卖地,他便买下。
而他能像现在这样惬意的散步,全要“感谢”他那个有话就说的小秘书。
“你想得美!明天是周末,谁跟你来上班,如果你真这么想英年早逝,别拖我下水。”
这是昨天他要易欢隔天早点到公司时,她昂着小下巴坚决表明立场时所说的话。他怀疑自己说得动那张小圆脸上的不驯、固执。
况且他活得还不够,半点也不想落个英年早逝的下场,所以,他破天荒放了自己回台后的第一个假,把工作抛到脑后,晃到街上来。
想来有点不可思议,自己竟会顺着那个不怎么将他当上司的秘书的话……
“喵--”一道细微的叫声引起他的注意。
将墨镜压下些许,他发现了一只看起来像才出生没多久的小猫咪,没有迟疑,他趋前抱起它,瞧见不远处有个花卉场,他迈步走上前去。
“这位先生。”
正浇完花的易博仁循声转过头来,“你要买花吗?”
“呃,不是。请问这是你养的猫吗?”
他瞥见了席格怀里孱弱的小猫,“这小家伙像才出生不久,你在哪找到的?”
“就在前面路边,我还以为是你的宠物。”突然意识到自己戴着墨镜跟人说话十分失礼,席格随手将墨镜取下。
“我没有养……你的眼睛!”易博仁惊喊。这人不但长得英俊,眼珠子竟还是蓝色的!
席格了解一笑,“我妈是美国人,我是混血儿。”
难怪。“你的眼珠和我的女儿蓝同样漂亮。”
“女儿蓝?”浓挺俊眉缠着疑惑。
易博仁笑笑地示意他随自己走到角落一隅。“就是这个。”
晶灿蓝眸随之闪亮。是玫瑰,一盆盆蓝得如同罕见蓝宝石的耀眼玫瑰。
“好漂亮。”他由衷赞赏,“先生自己栽种的?”
“嗯。失败好几次,这次总算成功。”易博仁搔搔头,憨直的说:“你还是喊我欧吉桑吧,‘先生’听起来怪别扭的。”
欧吉桑?“如果你不介意,我喊你伯父可以吗?”这样,好象比较尊重人家。
“好啊,只要不是先生,什么都好。”也许是这年轻人眼睛的颜色和他精心培植的花朵一样,易博仁觉得与他格外投缘。“难得这么凑巧,我送你两盆女儿蓝。”他弯身就要去捧花盆。
席格连忙阻止,“谢谢伯父好意,这花我是很喜欢,但我工作忙,怕疏于照顾让花枯萎,我有时间再来这里欣赏就好。”
总不能要他将玫瑰拿到办公室,要他的秘书照顾,他可以想见若真如此做,那小女人八成会鼓着腮帮子说:帮你照顾盆栽?要不要我帮你种菜?
“说得也是,这玫瑰不难照顾,但放着凋零死去,未免可惜。”这花可是他特地为女儿研发出来的,当然希望每个顾客都能像自己一样小心爱护。
“伯父。”犹豫了会儿,席格方才开口。
“有事?”易博仁看出他脸上的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