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看戏与看人
这个系列总算完成了,终于可以松一口气。
但是我知道,未来还有更多的挑战等着我,不过先让我喘口气。
回想写这系列,可真是多灾多难,预想许多故事,到最后又推翻,总觉得原先的故事不好。
不过这系列的最后一本,我觉得还算OK,就希望看倌们看了也满意啰!
话说我正写得如火如茶的那天,突然接到朋友的一通电话--
(喂,还记不记得明天要看戏?)
看戏?看什么戏?脑子里装了浆糊,根本想不起来。
(魏征与李世民呀!)
这部戏我有印象,因为读过大陆老师陈亚先的剧本,可是我记得我上次跟她说的似乎是要去看“牡丹亭”吧?
不管了,既然她说有就有,就决定去了。
真是不错,国光剧团的票,托同行某位博士级老师的帮忙,打的折数比别人都还高,我第一次用这么平民的价格买到国家剧院一楼的位子,真是好不快活。
等到进去,更令我咋舌,这是怎么了?全部客满!这出戏当真……这么好?
我朋友耸肩表示不知道,还告诉我某位戏友已经先看过了,其中李世民与魏征有暧昧的情节。
不会吧?少年帝王和年近五十的糟老头子,那画面想起来就觉得不搭。
不过,或许这出戏的魏征扮相年轻,我就带着期待的心情给它看下去了。
果然在第二幕,李世民带着魏征游春郊,百般暗示,还说:“爱卿,爱卿,你可知我心?”
嘎,我那一排戏友全部笑得合不拢嘴。
那画面与对白极尽暧昧,真不晓得这导演和编剧是怎生想的?
到了中场休息,我终于知道答案。翻着戏友买来的精美节目表,我看到导演说他希望李世民与魏征有恋爱的感觉,哇哩咧!原来是故意的,还说这样才能表现君臣情深--呵呵,在我看来,可不只这样,我想象力丰富嘛!
剧情不是重点,我想讲的是剧场看戏的道德问题。你相信吗?在国家剧院里看戏,竟然有人不关机,看戏看到一半,手机就响起来,然后那位隔壁的隔壁的老先生还在东看西看,我多想大叫:就是你啦!
当他终于领悟到是他时,他开始摸起他的背袋,摸了足足有三分钟之久,他可知道有多少人在瞪他?他终于拿出手机,还看着它响足足有一分钟,似乎是在想:这手机是他的吗?真是令人火大!
然后我后面坐了一排欧里桑,显然很喜欢看戏,也对戏有一些了解,所以频频大声对旁边的人解释--
“这个皇帝知道自己错了,他很后悔,也很悲伤……”
拜托,我们不是傻子,大家也下是白痴,我们看得懂好不好,吵死了!
旁边的戏友凑过来说:“这不合理,皇后焉能上金銮宝殿劝皇帝?”
有质疑,没关系,戏后我们再来讨论这剧本的不合宜处,不用在这看戏的当儿讨论吧?我可不想当噪音的音源。
所以我奉劝大家,不管是看戏或看电影,都请关掉你的手机,或转为震动;另外,请勿自作聪明的当旁白解说。
不过,今天很高兴在戏院遇到一个久末见面的朋友,她告诉我她在新竹开漫画出租店,不过我更兴奋的是她告诉我,这系列的第一本《太后下嫁》出租率很高,颇受好评。
一个好的开始,对不?真是开心哪!
楔子
“不用亲眼目睹就知道长公主不是奇丑就是个性太差,所以大婚当夜才会被驸马抛弃,呵呵呵……”美少年醺醺然的傻笑。
酒后吐真言,再加上美女环绕、天仙楼如梦似幻的布置催效,他更忍不住多言:“我看哪,那群海盗绑了她一定很后悔,说不定已经把她丢下海或扔在无人的小岛,根本不用救了。”
花娘们不清楚他讲的是什么,反正小爷笑,她们也跟着笑就对了;况且这小爷美得过火,笑得比花还艳,身为女人怎能笑得比他难看?
来,大家来比比看,谁笑得最美?
呵呵……哈哈哈……嘻……一群人笑得东倒西歪。
砰!
某人很不识相的拍着他的桌子,然后很自动的在他面前坐下来,用想杀人的眼光瞪他,瞪得他毛骨悚然。
“你……你谁呀?”他不服气的诘问面前英气逼人的年轻人,“你可知道我是谁?”他可是皇上跟前的大红人喔,谁惹恼了他,谁就吃不完兜着走。
年轻人斜眼看他,“狗屎。”
什么?
这下换他拍桌而起,“我文征才岂可容你这般谩骂?说,你是啥角色,本官定要治死你!”
年轻人的反应是抽出腰间双剑,闪电般的左右架在他脖子上。
他心跳乍停--没天理,光天化日下公然行凶,谁来救救他呀?
花娘们尖叫,瞬间逃窜一空。
求救无人,只得自救。他吞了吞口水,“大、大侠……”
年轻人眼睛一眯,“马屁。”
为了命,要他拍多少马屁都行,“你我素无冤仇……”
“刚刚结了。”
咦?他不明白,刚刚他做了什么吗?
年轻人嘴角上扬,“我在海上或者是小岛上等太久了,所以亲自前来瞧瞧究竟是怎么回事。”
虽然听不大明白,但他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文征才,这一路上你玩得可高兴?”年轻人用剑打他巴掌,再用脚踹他屁股,然后踩着他的背恨恨的道:“敢耽误本公主的好事,你最好觉悟,得用你一生来赔。”
他……不对!她是公主?
苦也。
果然是皇家人,做事不但出乎人的意料之外,还都很过分。
不过他也没说错--公主确实长得不怎么样,个性更是好不到哪里去。
第一章
十天后 白云山庄外的知心酒铺
好不容易天色暗了,客人也都散了,她们干姐妹俩才能收了铺子,由着文征才和三胞胎搅和去,她们秉烛促膝长谈。
夜凉如水,烛光如豆。
李芝芯犀利的目光瞧见义妹李世燕脸上的落寞。岁月幽幽而过,她们俩仍不能让往事随风而逝,情是刀、爱是剑,刻得她们伤痕斑斑,血流不止。
“还想他?”李芝芯轻问。
李世燕无语,只是一脸苦涩。这几年来,她特意在南方到处游荡,原以为忘得了、放得下,岂料却是一日比一日相思成狂。
“仍爱他?”
爱?
曾经倾心他的英雄气概、行侠仗义的风范,所以死皮赖脸跟定他,硬是要与他结拜、称兄道弟,最后甚至逼他承诺下--如果她是女的,他就娶她。
结果……嗯哼!
她破了个酒坛封口,抓起来就喝。
李芝芯也不阻止,静静看着,轻轻开口:“丁一秀来了一趟白云山庄。”
李世燕没啥反应,兀自喝着,显然早就知道。
“但他又走了,带走白家大少爷白伯豪。”
那姓白的杂碎早该一刀砍死,亏得他还带在身边调教,真是自找麻烦,也害得她南北奔波。
“你打算怎么办?再追着他跑?”
她放下酒坛,沉重一叹,“我想见他。”
“用什么身分见?”李芝芯质问,“公主,还是他的义弟燕南飞?”
李世燕眼睛空茫,望向遥远的彼方,似乎慢慢想起了流浪数年终于下的决定。
“我想讨厌他,我想他厌恶我。”
“燕?”李芝芯动容,同是情场失意人,怎会不知下这种决定的断肠滋味。她红了眼眶,泪水凝聚,“苦了你。”
“你也辛苦。”她扯动嘴角,雾了双眼,“他会见到燕南飞,然后是李世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