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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呛人的浓烟充满不到十五坪的空间,有一个显然喝得烂醉如泥的年轻男子,瘫在被衣服杂物堆满的床上,全身只着了一件内裤,但光看他趴着的背影,就知道他的身材还挺不错的。

  消防队的水柱已经灌得整栋公寓湿淋淋,从窗户喷进来的水不时溅在他光滑的背上,夏夜里来这么几滴是很清凉的,那名男子慢慢清醒,惺忪地张开眼睛眨了眨。

  满眼的烟雾?“梦?真是梦幻啊……”他喃喃地说完之后,抱着枕头继续睡。

  杨昭破门而入,却在门口跌了一跤,回头不解地道:“怎么这个门这么好撞?”

  他掩着鼻子,挥开烟雾才困难地找到仍在床上打呼的人。

  “可爵?我想得果然没错,我就知道你还在。”杨昭将卫可爵翻了个身,问道:“青青有没有到你这儿来?”

  “有啊,还陪我上床呢……”

  “什么?青青她……”杨昭非常火大,他知道自己该相信何稚青,但他还是在乎。

  “她的功夫和她的人一样--”卫可爵把埋在枕头里的头侧了一点出来,笑着用得意的眼神瞄他,缓缓说:“够劲。”

  虽然气得牙痒痒的,可为了不让卫可爵死后变成厉鬼来找他,说他杨某人见色忘友,害他葬身火窟,杨昭只好违背自己的意愿,拉他起来逃离火场,但体专肄业的卫可爵体格壮硕,杨昭抬得十分吃力。

  “真想在你背后刻几个字。”杨昭咬牙,用力地硬拉。

  “精忠报国?哈!你太抬举我了。”

  “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这可让卫可爵清醒了,因为一身肌肉的他,最受不了这八个字。

  “你还不是一身铜臭味?”卫可爵已准备和他拚命。

  “好了!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

  “喔?这么说,你是想打架喽?来呀!”

  杨昭一个头两个大,挥开卫可爵备战的跆拳道手势,额头青筋微浮地低吼道:“卫可爵,你给我听好!你家失火了,你再跟我要白痴,我们两个都玩完了。”

  卫可爵怔了一下,环顾四周,果然是一片烟雾,“啊?我现在不是在作梦吗?”

  “卫可爵!你干脆改名叫卫可悲好了,傲说得没错。”杨昭抓住他的手腕。“可以跟我走了吧?”

  卫可爵又出乎意料的拉起棉被蒙头盖住,窝在床上。只见他闷在被窝里,毫不紧张地说道:“那我要赶快睡着,否则被烧到可是会很痛的。”

  杨昭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僵在当场动弹不得。

  怎么会有这种人?不!这种智商,还能称为人吗?

  “我数到三,一、二……”杨昭冰冷至极的声音使室内的高温骤降。

  卫可爵显然也察觉到了,事实上,被烧焦比惹恼杨昭的下场要幸福一百多倍。

  他探出头来,却立刻惊呼,“靠!你拿枪抵住我的太阳穴,我不一样死?”

  看见卫可爵略红的脸,杨昭差点忘记,他只要喝酒,就会变成笨蛋。“所以你选择哪一种死法呢?”杨昭已经失去耐性,干脆抄家伙比较快。

  卫可爵动作比杨昭想象的还快,他弹跳起来,把厚重的棉被浸到水里,接着,他随手抓了一条湿布贴在杨昭脸上,接着抬起棉被往杨昭身上披,剩下的部分才把自己裹进去,两个人奋力冲出开始加大的火势,烟也愈来愈呛。

  杨昭把那条湿布撕成两半,一半贴在卫可爵的口鼻上,但他却摇头甩掉它。

  “该死的!你的酒还没醒吗?”

  “这条棉被很重,如果我还要空一只手来捂口鼻,那谁来抬棉被啊?”卫可爵说得理所当然,好似在笑杨昭的无知。

  “公平点,当然一人出一半力量。”杨昭一出手,发现浸了水的棉被真的很重。

  “呵!你的手是用来数钞票的。”卫可爵爽朗的笑了笑,把棉被罩在两人的头上,展现手臂的肌肉,“顾好你自己吧。” 他们两个的脚步虽然不曾停下,但火舌也冒得非常厉害,在一番惊险的最后总算让他们逃过一劫。就在两人选离火窟,终于呼吸到还算新鲜的空气时,发现前方不仅有人山人海的罕见情况,而且莫名其妙的强力灯光一束一束的打在他们身上,刚从黑暗里逃脱出来的杨昭和卫可爵,马上用手遮住自己的脸和眼睛,奇怪地相视一眼,这种状况好像比火灾还更诡异,到底怎么回事啊?

  ******

  “听说这栋公寓里面还有人没逃出来,你是他的邻居吗?”一名女记者看似从容,但略微急促地将麦克风凑近叶千樱的嘴。“请问一下……”

  “喔!”叶千樱将头往后仰,摸摸下巴,“你戳到我了。”

  “啊,对不起。请问你……”

  趁这个空隙,更多镜头和麦克风同时对准叶千樱,把原先掌握到独家的女记者推挤到一旁去,因为他们都获知眼前这个女孩和未逃出来的无名男子是对门邻居,还有什么比这第一手资料更重要的呢?

  “听说刚才还有一个人冲进火场去救他,他们两个是好朋友吧?”

  叶千樱不知如何面对这种变成明星的情况,有些手足无措,于是先点点头。“是非常好。”

  “那就是有个人舍身营救友人喽?”一名资深记者低头先写下标题。

  “真是伟大,没想到现代还有这种事啊。”记者们议论纷纷。

  一个大婶突然凑近插嘴道:“可是那个人是个无业游民喔。”

  “谁?无业游民?”众记者竖起耳朵。

  “就是住在小樱对面的那个男的啊,他常常游手好闲,喝醉了酒就找个地方躺下来睡觉,有一次还睡在我家的狗屋里呢,后来我就用扫把赶他走。你们不知道,他最会装疯卖傻,一醒来就说什么都忘了,真是讨人厌啊。”那位大婶一副嫌弃的嘴脸,好像卫可爵比猪还惹人厌的样子,“小樱,你说是不是呢?我没骗人吧?”

  叶千樱想到这件事,马上点点头。

  这时有人叫道:“出来了!有人出来了。”顷刻间,所有人都拥过去。

  “我知道了,是记者。”杨昭拉着卫可爵,想拔褪就跑,但闭眼一想跟本跑不掉,只好镇定地说:“来不及了,我帮你挡一挡,你乘机溜掉。”

  “为什么要溜?又不是我纵火的。”

  “为什么?因为你只穿一条内裤,而且被水浸湿了。”

  “啊!”卫可爵叫了一声,但嘴巴随即被杨昭的手掩住。

  “了解了吧?”

  “那……看起来怎么样呢?”卫可爵漾出笑容来,“还不错吧?”

  杨昭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是看到他的笑容依旧,不由得大叫,“卫可悲--”

  可惜还来不及捏他脖子,记者们就把他包围住。当然,卫可爵是逃不过媒体的法眼,但当媒体发现那位舍身营救友人的人,竟然是极神电脑的总裁杨昭先生时,马上把焦点对准他,一时之间赞叹、惊讶和疑惑,统统包括在记者们喋喋不休的发言里。

  *****

  次日早上,报纸的头条新闻就是台北市发生大火,烧毁五栋公寓及一整排的机车,警方正着手调查起火点在哪,是否为人蓄意纵火,并检查有没有汽油弹的痕迹。幸好并无民众因此丧命,只分别受到轻重伤。

  但这一场大火并没资格占整版的报纸,倒是杨昭深夜冲进火场营救成为无业游民的失志好友,重点新闻一再重播那时的片段,报章杂志又重刊一次杨昭的个人简介,把这条新闻炒得比火灾还要热,甚至那个社区的民意代表,还说要把他的义行编入社区教学的教材里,让未来的栋梁了解,亿万富翁能像杨昭一样,有这么伟大的情操的,世上没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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