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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页

 

  虽然白亚斯的穿衣品味出色,不论是衣服的剪裁、质料、配件的选择,以及整体的配色和协调上皆是十分考究,且有其独到的眼光;但,汤曦羽还是禁不住地嫌它们“碍眼”,害她的X光眼无法穿透。

  她的观念是——再华美的衣服都是人造的,然而人体之美却是上帝创造的;不论是女性的阴柔美,或是男性阳刚的力与美,都是值得品味、欣赏的。尤其是比例完美,堪称鬼斧神工所雕塑出的极品身材,要是上帝的杰作。

  如今就有一件“艺术品”摆在眼前免费供她观赏,怎能不教她兴奋?面对如此“好康A代志”,不给他看个够本,就太对不起自己啦!

  只不过,如果此时此刻不是寒冬的街头,而是高温达三十六、七度的炎夏海边,那就要完美了。对方肯定会穿得很“凉快”,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有一堆布料阻碍视线,害她多加了几百伏特的“电力”,一双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白亚斯好笑地看着眼前的汤曦羽,在看了汤曦羽一连串的“表演”之后,白亚斯更肯定——她的确是个“女人”。

  因为会对男人身材如此感兴趣的,绝对不会是个黄毛丫头,应该是性观念十分开放的成熟女性才会有的行为。而且汤曦羽的表现,简直就像是经验老道的选美协会评审,从上到下该看的地方都没漏掉,而那一双眼睛更像是要把他衣服扒开来一样,简直是肆无忌惮。

  虽说光天化日之下如此“色胆包天”,实在不是个淑女该有的行径,不过,白亚斯却十分欣赏汤曦羽这种想做就做,丝毫不扭捏的行为。

  白亚斯一向知道他的条件极佳,也习惯了深受女人爱慕、男人嫉妒的眼光。然而,在他身边出现的女人,不是名媛淑女,就是豪门干金;即使对他心存爱慕,但是在他的面前,不是一副含情脉脉的娇羞模样,就是故作不在乎状,极力维持大家闺秀形象。

  此两种风范,可说是非常符合上流社会注重礼仪的要求;女人要懂得矜持,不然就必须大方得体,才不会失于礼节。

  不过,对白亚斯而言,世俗的礼仪规范虽然表达了人类高度的文明,却也免不了因流于形式而阻隔人与人之间坦荡的交流。反倒是汤曦羽这种“未开化”的行为——不考虑世俗现范,只在乎个人意志,让人觉得与她相处可以卸下世俗包袱,回归自然的面目。

  而且汤曦羽的想法,可说是不须言语,就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此刻的汤曦羽根本就像是大野狼碰上小红帽,一副垂涎不已的模样,只差没有扑上去咬上一口。

  白亚斯对这样露骨的垂涎还是头一遭。这种近乎被眼光“强暴”的感觉,不知道算不算是女人对男人的“性骚扰”?

  虽然说他并不排斥当汤曦羽的观赏品,毕竟他没有任何损失,而且从汤曦羽一副啧啧满意的表情,显然对他的外表给予极高的评价。这种直接的表达令他觉得十分荣幸,因为他看得出来汤曦羽的眼光颇高、“审查”严格,能够得到她的认同,应该是件不容易的事。

  不过,以他俩目前的情况——一个手捧杂物,站在马路上“摆POSE”一个身穿“高级乞丐装”,一副“中邪”的模样……这种画面非常诡异,而且可能会引人围观。

  于是,白亚斯只好不识相地主动打断汤曦羽对他的青睐有加,来到她的面前,捧起她的东西说道:“小姐,你的东西。”且示意要物归原主。

  汤曦羽应了一声“哦,谢谢。”机械化地拿回她的一堆杂物,一古脑地至数塞进皮包里,然后又是一双眼睛死盯着白亚斯瞧。

  唉!世上为什么有这么帅的男人呢?

  眼前虽然已没有身材可看,不过看对方的脸部特写也不错。这男人除了外表一等,汤曦羽评估,他肯定也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撇开白亚斯本身极具世家子弟风味的气质与谈吐不说,光是他那一身的行头恐怕就疽不少钱。虽然汤曦羽对男装不甚了解,不过她也不是没逛过百货公司、看过杂志的人,一看他衣装的布料及配件的质感,就知道是价值不菲。尤其他手上戴的那只闪闪发亮的钻表,其价码可能是她好几倍的“年薪”。

  这不就是她梦寐以求的“最佳男主角”吗?能够在街头偶遇她心目中百分之百的男人,啊!她真的太幸福了。现在的她,总算可以了解孔子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感觉了。

  看来眼前这个女人还没回魂,白亚斯心想。

  为了要“招回”汤曦羽的魂魄,白亚斯只好再接再厉:“小姐,你有受伤吗?”

  “没有。”汤曦羽依旧是机械化地回应。

  “那就好,我原本还担心我的车会不会擦撞到你,因为刚才真的是太惊险了。”白亚斯漾开微笑地说道。

  既然对方没事,那他也不便久留,因为他还得去赴约,更何况要让对方顺利回魂的最好方法,就是占她眼前消失。

  唉,他的笑容真的好好看哦……咦?等等,他刚刚说什么来着?

  “你刚说你的……车子?”汤曦羽努力让自己的头脑恢复清醒。

  “没错,“我的”车。”看汤曦羽迷惑的表情,白亚斯才明白,原来汤曦羽一直把他当“路人甲”看待。

  不只是白亚斯明白了,汤曦羽总算也搞懂了,原来眼前这个男人是刚刚那个该死的混蛋!

  “别想走!你看,你把我害成这样,你要怎么赔我?”汤曦羽抬头挺胸、双手插腰,向白亚斯兴师问罪道。

  俗话说得没错,色字头上一把刀,她差点就中了对方的“美男计”,让他一走了之。她目前尚处失业状态,就惨遭如此“不幸”,所有的面试行头全都在此“浩劫”中毁于一旦,教她怎能不心痛。虽然对方是个难得一见的帅哥;但是帅哥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她可是还要活下去的人那,不叫对方赔怎么行呢?她的现实本色是绝不会因为对方是个帅哥就心软的。

  看着眼前汤曦羽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白亚斯深深觉得这个女人“变脸”的速度果真是瞬息万变,居然可以从一个色迷心窍的花痴,摇身一变成了盛气凌人的母夜叉,真的是非常不简单。

  而且汤曦羽的架势十足——并非是那标准的母夜叉姿势,而是她那一双厉眼非常有气魄,加上她全身散发出一股压制人的气势,使得她虽个子娇小,却让人不敢忽视。尤其是她那双眼睛,之前这是色迷迷的,仿佛要剥光他衣服似的,现在可说是要将他干刀万剐了。

  虽然汤曦羽的气势吓人,不过白亚斯也不是省油的灯,更何况他还理直气壮呢。

  白亚斯面不改色,依旧微笑地说道:

  “小姐,你说我害你,这可就不对了,事实上我才是变害者。马路是给车子走的,人行道才是给行人走的,我想,这么一个连小学生都懂的道理你应该不会不知道才是。而小姐你呢,放着好好的人行道不走,偏偏闯上快车道来,害得守规矩的我被你跳出一身冷汗,死了好几百万令细胞。”白亚斯说到这里时,还表现出一副饱受惊吓的无奈状。 “若是真的要赔偿的话,我那些可怜‘枉死’的神经细胞,你要怎么赔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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