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不行!她还有个冯家禄的问题没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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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跟有钱人吃饭的感觉有什么不同?”宛宛一回来,青青在第一时间就跑来打探消息。
“跟有钱人吃饭,我……我很累,还脚软--”
“什么?脚软!”这是哪门子的答案,青青听不懂。“发生了什么事,你为什么会脚软?莫非……喝!我知道了,是不是他趁你去上厕所的时候,在你的饮料里头偷放迷药,你因此而睡得不省人事,然后他就对你--”青青天马行空的编起社会版头条新闻。
“不是,青青,你想哪去了!他什么事都没做,只是摸了我的手。”
“摸你的手!”
“嗯,就像这样--”宛宛伸出手来,握住青青的。“一根一根的玩弄我的手指头,好像在把玩什么稀奇珍世的宝贝一样,如此小心翼翼地,一根扳着一根仔细看……他动作如此小心,好像怕稍一不慎就把我的手给弄坏了一样;而当他在摸我的手指头时,我的心也扑通、扑通的狂跳着,心脏像是快要跳出喉咙,我一动也不敢动,就这样任由他摸--”她那时一定是疯了,要不然怎会任由一个男人那样摸她的手?
想来,宛宛就觉得脸好红。
“他就只摸你的手指头喔!”青青的口气像是好失望。
“要不然呢?你以为他还摸我哪里?”青青这家伙,满脑子的黄色思想。她铁定以为薛先生对她那个又那个了。啧!宛宛没好气地把青青的手丢开。
青青却一根手指头直直的点了她的额头说:“那你完了。”
“我哪会完了?”她今天还赚了十万块耶!
“还怎么会哩!人家只是摸你的手,又没亲你,也没摸你胸部,这样你就脚软了,那你还不完了吗?就我的想法,我觉得你一定是被薛先生给迷得晕头转向,所以才会有脚软的现象。”青青大胆猜想。
宛宛觉得青青一定是头壳坏掉了才会这么猜。“拜托,我是有男朋友的人耶!”
“有男朋友的人就不能对别的男人有思春的感觉吗?更何况对方又是岩东企业的少东家,而且他还那样的小心翼翼,像对待珍宝似的摸着你的手指头,你当然会心猿意马,搞不好还心痒难耐呢!”
“我没心痒难耐好吗?”
“没心痒难耐,你干嘛腿软?”就青青看来,她觉得宛宛根本就是掉进薛东健的无边魅力里。
“就知道你会胡思乱想,算了,早知道就不跟你讲了。”一跟青青讲话,所有的事都会变得很情色。“他都说了,他只是想跟我做朋友,没别的想法。”
“做朋友会想摸你的手?”她会信个头!
“我们两个不也常常摸来摸去、玩来玩去的吗?怎么?难不成你对我也有别的企图不成?”宛宛指出重点。
“小姐,我们两个是朋友,又是同处一室的室友,玩在一块是理所当然的事,但你跟薛东健不一样耶!他是男的,而且还是个又帅又有钱的男人,难道你真的不心动吗?尤其是在他摸你的手的时候?”青青追问着。
而宛宛想到当时的状况,她的面部又是一阵烧红。
是的,她当时的确是脸红心跳,不知该如何是好;她当时原本以为他会乘机吻她,但他没有。
他表现得好像是真的只对她的手有兴趣一样,所以她想,或许是自己想太多了。像他那样钓有钱人,要什么女人没有?干嘛来招惹她?
她又没有特别漂亮或是迷人的地方,更何况……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她不能忘记这一点,所以,她只愿单纯的认为薛东健只是拿她当朋友,而不愿意有别的想法。
“喏,十万块还你。”宛宛把薛东健给她的支票还给青青。
“他还真的给你十万块啊?!”
“要不然呢?你以为他会骗人?”
“不是,而是觉得他好大方,就这样平白无故地给你十万块。”
“小姐,什么叫平白无故!拜托,我陪他出去吃饭了耶!”她就是为了还青青这笔债,才去赴约的耶!
“哇~~说得好像自己很委屈似的,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跟他吃饭而不能得偿所愿啊?”
“知道,你已经在我耳边帮他歌功颂德很多遍了。”她就是不想知道都不能。
总之,宛宛希望事情到此能告一段落,她希望薛东健再也别来找她。她不想……不想自己平静的心因他而起波澜。
第三章
“怎样?你的勾引计昼进行得如何?”当薛东健约会回来,就往朋友聚集的pub跑。
现在举凡他的朋友都知道他被一个女人买了,而那个女人又不要他,现在薛东健正在执行他的勾引计划,让那女的臣服、拜倒在他的脚底下。
只是薛东健这么快就回来了,铁定没把人给拐上床。
“失败了?”
“嗯。”薛东健点头。
“还真难得,那女人不晓得你是什么身分吗?”
“报纸把我的身家背景刊得那么详细,除非她是文盲,要不然她肯定知道。”而这也是令他对宛宛感兴趣的地方。
“知道她还不用你?哇~~那女的不简单,除非她家里比你还有钱。”
“她连十万块都没有。”
“那么……就是……她是个homo。”
“不,她有男朋友。”
“原来是为了男朋友!”众人终于懂了。“不过,她男朋友是干什么的?能让她这么死心塌地的对他,就连你这个黄金单身汉摆在她面前,她都不为所动。”这女人真是太稀奇了。
“莫非她男朋友也是家世显赫?”又有人猜。
“没有,我调查过了,她男朋友不过是个小剧团里的团长,一年公演不到两出戏。”
“而你输给这样的男人?!”
“要不然你们觉得我为什么这么气!”还不是因为他输给那样不起眼的男人,薛东健很闷地喝了一口闷酒。“算了,我走了。”
“你才刚来耶,就要走了?”
“我要回去补眠,你们不知道跟那女人相处,我得花多少心思去讨好她,称赞她手美,又得表现得温文儒雅,像个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而这形象压根就跟我不一样。”他是个标准的大男人,做出这种恶心巴啦的事,令他格外感觉累。
“总之,我回去了,bye-bye。”
薛东健一脸疲惫地挥挥手就走人,留下他那群死党们。
死党们是各个面面相觑,互看着对方。
“东健他……变了。”
“他从来没这么认真的追过一个女人!”
“他对那女人认真了?”
“不,怎么可能?一定是那女人惹毛了他,才会挑起他的战斗欲望,毕竟,东健从小到大可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从来没在女人那吃瘪过,他当然受不了。”
死党们宁可相信他是输不起,而不是真的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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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追求宛宛,薛东健甚至去看了她男朋友所演的戏。
说真的,她男朋友一点演戏的天分也没有,整出戏净是在探讨生与死,现代人生活压力这么大,没得忧郁症就算很好了,谁会来看这种戏?
所以薛东健可以猜得出来,凌宛宛的男朋友是那种空有理想,而没有脑子的傻蛋一个,而执意要去爱傻蛋的人,岂不是比傻蛋更傻?
薛东健又偷瞄了坐在第一排的凌宛宛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