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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君常听至此,神智已然不清,虽然昏厥在女人怀里是他一生的耻辱,但只要他没死,这种耻辱一向可以洗刷的……

  “他昏倒了。”软声细语再度很从容地响起。

  可恶!

  谁说他昏了!她到底怎么搞的?不是毒由肤入体吗?为什么她安然无恙?

  要他承认比一个女人还不如,他不如死了算了!

  “他真的昏了,老大夫,接下来该怎么办?”女音再度道。

  他还没有昏,不必这么强调,可恶……他没……昏……意识被迫赶进深层的黑暗里,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否会一觉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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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乐县。

  “嘴角翘翘的、眼睛弯弯的,面貌生得和善可亲,差不多二十岁左右,说起话来轻声轻语,就算有人对她破口大骂,她也照样语音低微面带微笑,从来不肯生气,这样的姑娘你确定没看过?”酒楼第二楼的雅座里,年轻的男子认真地询问。

  “公子爷儿,这样的姑娘在县里到处可见,你有没有再详细一点的描述?”掌柜很有礼貌问。这男子一见就很贵气,出身必然不凡。

  年轻男子微微一笑,对“到处可见”这四个字没有辩驳,只道:

  “这个,我也很久没有看见她了,要我详细形容,我怕误导了你……对于朱乐县来说,她是个外地人。”

  “每天来朱乐镇的外地人可多了。公子爷儿,不瞒你说,如果你是在找一个普通姑娘,那可是大海捞针啊。”

  “她不算普通。”真的不普通,至少,他当成宝守着。

  “哪儿不普通了?”掌柜好奇地问。

  现在的盛世,家家户户平安康泰,闺女姑娘们哪个不是面貌善良、轻声细语的?

  年轻男子想了半晌,正要开口再问,忽然听见阵阵喧嚷欢呼,他顺着掌柜视线,从酒楼二楼往下俯看,看见对街一处曾经是客栈,但如今放眼所及全是焦木残骸的空地。

  一群县民围在那儿欢欣鼓舞的,不知道是出了什么好事。

  “也不知道老朱是拜了什么神,几十年来没见过他好运,这次他真是天降喜事了。”

  年轻男子闻言,黑眸微亮,不动声色地问:

  “掌柜,你再说一次。什么运?”

  “好运啊!”掌柜略带酸意地说:“对街本来是间客栈,经营了二十多年从没翻修过,前几个月来了个外地姑娘,才住了一个晚上,客栈就失火了。虽然没有人伤亡,但也把老朱那间客栈烧个精光,本来老朱穷途末路,哪知前两天他发现地底下有块破瓮堆满了几锭金子,原来是他老爹生前的积蓄,这下他可发了,买下我这间酒楼都还有剩呢……”

  “那外地姑娘生得如何?你记得吗?”年轻男子追问。

  掌柜吃惊地瞪着他:

  “公子爷,你一定找错人了。那外地姑娘的确跟你形容的一样,可是……咳,她是个瘟鬼啊。”

  “哦?”俊眸简直发起灿光来。“怎么说?”

  “本来咱们都没有发现,后来客栈烧光她也走了之后,其他旅商才发现那外地姑娘很眼熟,眼熟到发现几次跟她同县时,她周遭的人一定有灾难!”

  年轻男子闻言,立即摊开随身带着的地形图,修长的指腹沿着地图线路念道:

  “平康县、芮城、苏县、应城、朱乐县,这半年来那外地姑娘就是照这样顺序路过这些县城的?”语毕,他笑眸微抬,看见掌柜浑身发抖地指着他。

  “公子爷……你、你怎么知道?”

  “而且,她姓万?”他扬起好看的剑眉。

  掌柜惊呼一声,连连退后,直到撞上了身后的护栏,才止住去势。

  年轻男子不理他的惊恐,指腹沿着地形图往上滑动。

  “朱乐县之后,应该是周恩县,接着就是常平县……现在她应该到常平县了吧,找着了!”他愉悦地起身,卷起地形图。

  “公子爷,您、您真的没找错人?您真的认识她?”

  他斜睨着避他如蛇蝎的掌柜,笑道:

  “是啊,我要找的人的确是你嘴里说的瘟鬼。掌柜,都什么世道了,你还认为还有什么瘟鬼吗?”

  “是没有啊!可是事实就摆在眼前,不得不信啊!她经过的地方、跟她说过话的人,都会因此受到灾难。公子爷,你既然跟她认识,难道你没有吃过她的苦头吗?”

  “有,我当然也吃过她的苦头。”男子嘴角噙笑,走到二楼的雕栏旁,看着对街被烧个精光的空地、欢天喜地的穷客栈老板。他意味深长地说:“果然如此,不管你到哪儿,人们只会惦着你带来的初灾,却视而不见其他事实啊。”

  “公子爷……您是指老朱的好运会转霉?”

  年轻的男子拉回视线,神色透着趣味,耸肩笑道:

  “我什么也没有指明,他再来的运势是好是坏,那全由他自己选择。掌柜,帮我雇辆车,我要上常平县去找人。”

  “公子爷,你、你不怕吗?”

  “怕什么?她叫万家福,她的闺名还是我改的,我巴不得她亲近我,我哪会怕她呢?”

  第二章

  常平县·岁府。

  意识一恢复,岁君常立时警觉张眼。

  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毫无预警地跳进他的视线范围内,让他动了动嘴,差点本能地破口骂人。

  “岁爷,您醒来了,真是太好了。”老大夫感动地松了口气:“幸亏你年轻力壮,要不老夫可愧疚死了。”

  岁君常先是不发一语地推开他的老脸,然后凭自己的力量坐起来。

  “愧疚什么?我要死了,也不是你害死的。”他平声道。

  “老夫难辞其咎啊!当时我正在茅房拉肚子,硬被人拖出来,还得跑过三条街、两条巷子,到您那儿时,你的脸已经黑得跟包青天没有两样了。”至今想来就心惊,差点以为常平县要出一个包家后人了。

  岁君常心不在焉地听着,暗自用力握紧拳头几回,确认自身除了虚弱外,并无其他大碍。

  “我躺上几天了?”他的声音毫无波澜。

  “意料之外的两天啊!岁爷,你年轻力壮,身体健壮过人,明明身形修长斯文如读书人,可你跟粗硬汉子相比,体力完全不逊色啊——”常平县人口数万,最崇拜的莫过于眼前俊美的岁爷。虽然脸色老是不给人好看,说起话来就像是蜡人在说话令人乏味发抖,吓跑了不少待嫁闺中的千金小姐,审美观更是差得可以……

  但,他不得不说,岁爷在各方面都是非常人能及,害他这个老人家一把老岁数了,都忍不住偷偷崇拜他。

  “重点。老大夫,我中的是什么毒?可有后遗症?”岁君常按捺住不耐烦。

  “唯一的后遗症就是成废人。”老大夫简洁明了地说道。一见岁爷瞪向他,他立刻再解释:“岁爷,有人在马具上抹毒,此人下毒下得很精准,毒不死人却足以让人成废物。当然,岁爷神通广大,只要多加休养,老夫再开几剂清血药方,补几帖调养身骨药,毒就可全数排出。”

  岁君常闻言,掀被下床,暗动如常的四肢。气血有些不稳,他却不当回事,从屏风上拉过铁灰带银的绸衣长裤,系上腰带后,随口赞美道:

  “我神通广大?不如说老大夫你医术高超。”

  “不是老夫医术高超。老夫从医四十年来,这种毒只碰过五次,唯一没成废人的只有岁爷。”老大夫双目闪闪发亮,只差没在岁君常背后烧上两道崇拜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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