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琲琲搭中午的火车回恒春老家了,不过商影没有赶去火车站,却是赶去机场搭飞机。
只花了四十五分钟到高雄,一下飞机就包了出租车,以喷射的速度往恒春冲去。
他一定要赶在琲琲之前,回到她在恒春的家。
而琲琲搭上火车后,摇摇晃晃五个多小时,才到了屏东,再花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回到家。
反正她请了三天假,想回家好好休息,一点也不赶时间,车上漫长的时间,反而可以让她想很多事情。
不过想来想去,整个脑海,都还是那个人的影子。
七个小时后,她终于提着行李走进家门,算准刚好是吃晚餐的时间。
“妈!爸!”她喊了半天,却没人出来开门。“妈!爸!”她用力敲着门。
“来了!”
门一打开,琲琲差点吓晕了过去。该不会是因为太想念一个人,而出现幻觉了吧?
“怎么会是你?!”琲琲失声大叫。
“我是特地来迎接贵宾的啊!”商影出现在她家,还微笑看着她。
“是啊,人家商先生中午就到了,忙了一整个下午呢!”妈妈穿着围裙走了出来。
“忙了一个下午?忙什么?”琲琲简直一头雾水。
“忙着跟你妈学做菜啊!”他笑眯眯地说。
“是啊,他说要亲自为你煮晚餐。”妈妈开始端出一盘又一盘的菜。
“真把我累坏了,煮了三十道菜耶!”是啊,记得她老爸说过,有重要客人来的时候,就是要这个排场。
琲琲这才注意到他腰间围着的白色围裙,还有那沾满油渍、菜屑的袖口。
干么?他又想来感动她了啊!
“我看啊,这小子八成是做了什么事惹我们琲琲生气,特地来赔罪的。”老爸猜测得颇有理。“不过啊,就看在他那么有诚心的分上,做了什么也应该都可以原谅了啦!”
厚!原来老爸、老妈都已经被他收买了。
“是啊,琲琲,菜就快煮好了,你先把行李拿进房间,待会儿就开饭了。”妈妈说着。
“是啊、是啊!少年仔,快帮人家把行李拿去房间啊。”老爸给他使了个眼色。
“喔,好。”商影二话不说,立刻拿起行李。
琲琲板着脸,径自往里头走去,穿过三合院的长廊,来到她的房间。
“喂,行李放这就好了。”琲琲转过头瞪着他。“你到底想怎样?居然连我老爸都收买了?”
“这有什么?我老妈还不是也被你收买了?”商影耸耸肩,这很公平啊!
“我?收买你妈?”琲琲指着自己的鼻子。
“是啊,不然我妈怎么会跑来跟我讲,吵着说一定要你当她媳妇?”商影向前一步靠近她,眼底藏着深幽的爱意。
琲琲的脸一阵绯红。“你妈……是这样说的吗?”
商影再向前,一把搂住了她的腰。“她还说,你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叫我无论如何要把你带回去。”
“是吗?”她抬起头,有些怀疑地问。
“是啊,我都忍不住怀疑,你到底是对她说了什么,让她这么喜欢你。”商影笑问。
“没有啊,我只是说了红袜队的事。”琲琲笑得妩媚。
“红袜队?”奇怪,老妈没告诉他啊。
琲琲低着头,娇羞而深情。
“我说,我会一直等你,像红袜队的球迷那样,一百年也会等下去。”
这样深情的告白,再坚硬的心,也要融化了。
“琲琲……”商影感动得紧紧抱住她。“傻瓜,我怎么可能让你这样等我?”
“你不是说要去美国,还要去伦敦、马德里……”
他低下头,用一个深情的吻,封住了她的嘴。
“不,从此以后,我只去一个地方。”他温柔地望着她。
他知道,如果错过了她,就错过了生活中最美好的风景,现在,他终于知道了自己真正想去的地方。
“哪里?”她眨着眼睛问。
“你的身边──”他再俯身,牢牢地吻着她。“只留在你身边。”
不想流浪了……他天涯海角去追寻的,也不过就是一个温暖而美丽的角落,而最美的风景,原来就是她。
她愿意为了他守候,而他更愿意为了她,守护在她身边。
可以是天涯,可以是海角,只要有你的地方,就是我的天堂。
【全书完】
后记
这几天的天气真是冷啊,手指头僵硬得连打字都一直打错呢。
这阵子每天晚上都在哭,都是因为看日剧,一部是“人生好棒”,一部是“让爱看得见”,每次看到好看的日剧,都会忍不住打从心底赞叹剧本的精致,和那里面细腻动人的感情,也总是会希望,能把这样的感动带进小说里面。
这个月来呢,陶小妍可以算是非常乖的努力按照进度在家写稿,没有到外面喝酒闹事,也没有去百货公司乱买东西(编编,有没有很感动啊?)直到前天写完稿,才去买了一支眼线笔而已。
最近陶小妍突然对眼部彩妆非常有兴趣,虽然平常只是去附近咖啡店写稿,但也希望自己能看起来明亮有精神,不过我平常又很懒得化妆,这时,眼线和睫毛膏就是最有利的秘密武器了。
只要一画上眼线(眼线液效果更佳),再搽上黑色睫毛膏,就能让整个人看起来明亮有神,就算明明是已经快睡着了,看起来还是很有精神喔!(所以特别推荐上班时会打瞌睡的人用)
前一阵子收到佩苓小读者的信,看得我哈哈大笑,一直想赶快回信,但最近都在忙着写稿,所以利用后记来和读者们聊聊喽~~
佩苓说自己也很爱逛街,不过比陶小妍幸运的是,佩苓有个大金主,就是佩苓妈。听说佩苓妈很爱买皮包,夸张的程度几乎是每套衣服都有一个皮包可以搭配,这点陶小妍实在是太佩服了!真想冲去佩苓妈的衣柜瞧瞧呢!
至于佩苓说真不知道女人为什么那么爱买皮包?这个问题真是说中陶小妍的痛处啊……(狂笑中)
不过这个问题问我就对啦,这也是陶小妍近两年才开始改变的消费习惯,因为累积多年的经验发现,皮包等配件真的是比较值得投资,因为即使再漂亮昂贵的衣服,也不可能天天穿,穿到的机会很有限,但是皮包却可以经常使用的,所以就投资报酬率来讲较值回票价,而且一个好皮包真的可以用很久,但衣服往往过季,顶多一、两年就显旧,就算不旧你可能也不会喜欢了。
一个好皮包有为整体装扮加分的效果,当然,一双好鞋也是非常值得投资的。
另外,还有住在彰化的姵如,看了你的信,我真的很高兴,好难得遇到一个喜欢棒球的女生喔!而且看到你说:“半夜穿着十元拖鞋跑到7-11买邮票,只为了写一封信给陶小妍”,真的好感动喔,眼眶都湿湿的喔!
这本《寂寞关东煮》写了有关棒球和7-11的故事,希望你会喜欢!
祝大家有个愉快的新年喔~~
写完稿非常幸福的陶小妍 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