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来自诩为都会贵公子的霍尔,生平最恨的就是原始的生活。在他市侩的想法里,所有弃文明生活、选择回归自然的人都不正常,偏偏他却必须寻找其中的一个。
“余贝儿,你最好不要住在太远的地方,否则老子宰了你。”眯着被照花的眼睛,霍尔自言自语,背地里挥洒豪情,就是不敢当着她的面说。
为什么他要找她呢?
这得从头说起了。
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有一对青梅竹马的邻居,男的从小俊逸清秀,女的打小粗鲁火爆,蛮不讲理。这两个相差一岁的邻居因为同为眷村子弟,所以几乎都读同一所学校。从国小、国中到高中,没有一次不碰头,只不过男的多女的一岁,因此负责照顾她;看在旁人的眼里自是特别感动,毕竟还有什么比两小无猜的感情更动人、更让人感受到真情的可贵?
现在,问题来了。
他们的确是邻居没有错,感情也马马虎虎。女的虽然稍嫌活泼好动了点,但也还在男方的忍受范围内。他们边打边闹,边闹边长大,一路闹到高中。原本也相安无事,谁知道有一天,女的不晓得哪一根筋到,突然跟男的撂下狠话,说她这辈子跟他势不两立,并狠狠地修理了男的一顿,把他打成猪头。
好,不两立就不两立,谁怕谁?
男的很有志气地从此跟她断绝来往,并在高中毕业后北上念大学。四年晃眼即过,男的自大学毕业,投身广告界,从此平步青云,没几年便在广告界闯出名号。人人都叫他“鬼才霍尔”,自组的广告公司生意好得不得了,人生走到这一步,他总算是小有成就,可以衣锦还乡了。
他带着满满的信心回到他的出生地,却发现邻家的小女孩丝毫没有改进,依然是一身T恤、牛仔裤,外表邋遢得有如潦倒落魄的艺术家,更甚流浪汉。
“她的确是在搞艺术。”
当他妈妈把这消息告诉他的时候,他十分惊讶。
“听说她的陶土捏得不错,前几年还得过奖。不过最近好象迷上什么前卫艺术,整天跟她父母闹着要经费,她的母亲头痛得要命,经常跑来跟我哭诉。”
说到此,他母亲长叹了一声。
“唉,那个贝儿啊!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老大不小了还这么任性,又说不通,唉。”
毕竟两家是老交情了,年轻人交恶,不代表老人家也得跟进,更何况他们也不是真的闹得多凶,只是彼此不说话而已。
不过,蛮子就是蛮子。
他不跟她计较,她反倒先找碴,硬要在他耳朵旁边说些他制作的广告多没格调、全是些垃圾之类的话,气得他风度全失,和她扭打在一起。结果当然是他输,那野人跆拳道、柔道什么乱七八糟的道都上段,他哪禁得起她打?当天晚上,他马上开夜车回台北,彻底反省一番。等他过两天再回村子,她父母却说她已经失踪不见,并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央求他一定要帮他们找回心爱的女儿,他两老会感激他一辈子,也不愧多年以来的交情。
这就是整个故事的始末。
收起残破的回忆,霍尔不求多,只求自己不是故事中的男主角。只可惜他天生就是个悲剧人物,不但当定了男主角,还得负责把失踪的女主角带出场,然后来个happyending,大家都高兴。
“老天,还要走多远,该不会是在山顶吧?”霍尔忍不住抱怨。
根据他近一年来搜集的情报,他那失踪的邻居,就躲在这座深山里进行她的伟大事业。若是情报无误,那他极可能在happyending前,就先ending掉。瞧,这里荒凉成什么样子?
想到自己极可能必须加入野人俱乐部,他就全身发毛,但更令他发毛的是这里的天气,他那任性的小邻居,没事跑到台东山区来隐居做什么?
当他满头大汗、手持地上捡来的木棍,拚命挥开阻止他前进的长草时他还在想,想着想着,竟也来到半山腰,远远看见一栋简陋的民宅。
该不会就是那间房子吧?
瞪着远处残破的影像,霍尔简直不敢相信那原始得不能再原始的竹屋,就是余贝儿栖身的地方,摩登原始人住的房子都比她好多了!
他无法置信地走过去,痛苦地发现到,真相永远比想象残酷。眼前的这间竹屋,真的是竹屋,四面墙全由淡黄色的竹片构成,缝隙与缝隙之间可以塞得进一根手指没问题,而且门口还挂了一件蓑衣,仿佛回到几十年前的农业时代,教人全身的鸡皮疙瘩掉满地,捡都捡不完。
妈妈咪呀!
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哆嗦,霍尔提醒自己现在不是发抖的时候,得想个办法探问这屋子里面有没有人。
他先悄悄地走到门口,再像小偷一样地握住门把轻轻推挤,正想一鼓作气把门推开的时候,一支冷箭倏地由他的背后飞来钉在门上,害他差点吓破胆。
这是、这是……
霍尔用力地吞下口水,想他可能闯错了空门,跑到某一个原住民朋友的家。
“呃,这位朋友……”当他转身跟对方说对不起,却猛然发现,自己正面对着一个女泰山。
“有死伤?”冷不防瞧见霍尔,对方也很惊讶,杏眼扩张。
“你来这里做什么?快滚回去。”余贝儿毫不客气的下逐客令,要霍尔滚出她的视线,他却依然站在原地,呆得像木头人。
女泰山……不,是他可爱的邻居,变了。几个月前的她还圆滚滚的,圆润的轮廓、媲美红豆面包的双颊、恍若铜铃的杏眼,总之什么都是圆的,看起来像幼儿园学生一样可爱。谁知道才不过几个月时间,她圆润的两颊消失,下巴突出,整个轮廓变成心字形;唯一不变的只有那双大眼,诉说着相同的敌意。
“HelloBelle.”惊讶过度的霍尔脑中有一大堆疑问,却没胆问,只能伫立在原地呆呆地跟她打招呼。
“HelloGaston.”余贝儿响应。“干嘛呀?你以为我们是在演‘美女与野兽’吗?叫我的英文名字!”
Belle是“美女与野兽”中女主角的名字,跟余贝儿的中文名字刚好一模一样,只不过脾气更像野兽,而他就是那倒霉的总管,老是挨轰。
“我的英文名字叫Howard,不是Gaston。”他虽不坚持一定要当男主角,但也不要演坏蛋。
“随便啦!”余贝儿不悦地皱眉。“反正你的长相也跟那个坏蛋差不多,叫什么不都一样。”
Gaston就是那个自以为风流潇洒,不计一切都要得到Belle的坏蛋角色,除了外表这一点相像以外,他可不觉得自己哪里像他了。
“我还是严正抗议。”霍尔茫茫然地申诉,不明白她为什么一定得把他们摆在一起。
余贝儿不耐烦地收起吹箭,冷眼瞪他。
“你到底来干什么?”应该不是特地跑来跟她抬杠的才对。
“带你回去。”他的眼神依旧茫然,只不过目标改盯向她手上的吹箭。
“这是吹箭,前任屋主临走之前送给我的,还有那件蓑衣。”她走过他的身边,踱向门口,而后忽然转身。
“对了,你刚才说你来这里做什么?”她没听清楚。
“带你回去。”他再重复一次,逐渐能适应她“真的”变成野人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