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过谁让你看见了?”他忍着气问。
他承认,脾气火爆的他的确常常“教训”人,伹那全是他们该揍。他自认从未动手打过任何一个无辜的人,她干嘛怕他怕得好像他是个暴力成性的大坏蛋?
“上回颖婕拿了一本杂志给我看,上头报导你在洛杉矶的街头跟人打架……还有照片……”就是那张照片,把黎巧心吓破胆,现在想到还不由自主颤抖。
原来她看到那篇报导了!这下高腾飞总算知道,自己被当成恶人般惧怕的理由了。
“没错!我是打了那家伙,但那是他该打!你可知道那个浑蛋做了什么事?”他踩熄掉落在地上的香烟,忿声质问。
“我……不知道。”她怎么可能知道?
关于他逞凶斗狠的事迹,她根本不了解,也不想去了解。那篇报导若不是颖婕好心拿给她看,她也不会知道他有如此暴力的一面。
“你不知道?”高腾飞提高音调,眼眯得更细了。“那篇报导难道没把我打人的原因刊载上去吗?”
“这……我没注意,好像没看到。”当时她完全被那幅暴力的画面震慑住了,哪还顾得了其他的细节?
“告诉你吧!那家伙是个抢劫惯犯,我正好经过那里,和他搏命格斗之后才制服他。而且他才是真正的暴力狂,每当他抢夺一位妇女的皮包时,都会残忍的用刀划破她们的喉咙,在我动手殴打他之前,他刚割伤一位六十岁妇人的喉咙,害她差点送掉一条命。”
“不——”黎巧心听了这番话,恶心得直想吐。
在父母良好的保护下,她一直过着无忧无虑、宁静安祥的生活,她从没想过世界上的某些角落,有如此血腥暴力的事情存在,真是太可怕了!
望着黎巧心吓白的小脸,高腾飞不由得露出怜惜心疼的表情。
“而且你放心,就算我是个暴力狂,也绝不会对女人动手,这是我的原则。”
“嗯。”不知为什么,黎巧心相信了他的话,或许是刚才那席话撼动了她,也或许是他确实从未伤害过她,总之她对他的畏惧,好像逐渐消失了。
“你的脸色真的不太好,吓坏了吗?”高腾飞爱恋地抚摸她柔嫩的脸庞,柔声询问。
“呃……”他突如其来的温柔,让黎巧心呆愣在原地,下知所措。
“吃过晚饭了没有?要不要我陪你进去吃点东西?”
“不……不用了!”黎巧心飞快摇头。她可不希望再让关廷宇看见,又误会了他们的关系。
“你是不饿,还是不希望我陪你进去,怕关廷宁看见?”他锐利的眼眸直盯着她。
“你……”她有些惊讶地望着他,心想:他怎么会知道?
“就如你的好友丁兆琳所说,这件事不是秘密,我当然也知道。”他当然知道这件事!
在机场时,他早打听到她是去给关廷宇接机,所以他故意假装她是来接他的,自关廷宇面前抢走她。
她是他从十岁起就一心仰慕的女孩,他无法眼睁睁看着她投入其他男人怀中。
高腾飞勉强压抑心头的妒火,问:“我不明白,你为何喜欢廷宇?”
当然!关廷宇并非不优秀,只是对喜好赛车及户外运动的他来说,只会在图书馆念书、或是坐在办公室批阅文件的家伙,就像个未经过严苛挑战的男孩,根本不足以称为男人。
所谓的男人,该是像他这样,有绝佳的勇气,能够上场挑战时速超过两百公里的高速竞赛;有强健的体魄,足以攀登冰冷险峻的高峰奇岩;有足够的智慧,能在海上乘风破浪、驾驭风帆,一次次迎面挑战危机,再正面解决危机,那才是真正的男人!
只可惜,这些都不是黎巧心欣赏的优点,他知道她所欣赏的,是关廷宇那类手无缚鸡之力、弱不禁风的玉面公子哥儿。
“关大哥当然好!他温文儒雅、风度翩翩、气质出众、谈吐不凡,而且……他正好符合我心目中理想伴侣的样子……他是我的白马王子。”黎巧心红着脸,轻声说出自己对关廷宇的欣赏。
“你所谓的白马王子——该不会是穿白西装、骑白马的,就叫白马王子吧?”高腾飞嘲讽地问。
“当然不是!”黎巧心涨红脸,有些生气地辩驳:“我当然知道时代不同,现代人已经不骑白马,而是开汽车。不要把我当成什么部不懂的小女孩!”
高腾飞听了,只能翻着白眼猛吐气。
依他看,她若不是被保护过了头,就是压根还没长大!
“总而言之,你就是喜欢那种弱不禁风的男人、小白脸型的乖乖牌就是了!”
“关大哥才不是弱不禁风的男人,更不是小白脸型的乖乖牌!他很高大,也很有自己的主见,而且他很温柔,再也没有男人像他这么棒了!”黎巧心替他辩驳。
“依我看来,他那不叫温柔,而叫冷淡!难道你看不出他望着你时,眼中没有一丝温度吗?至于他很有主见——哼!整个社交圈的人都知道,他对他母亲言听计从,在他心中,没有人的地位比他母亲重要,就算你真的嫁给他,也永远无法成为他心目中最重要的女人——除非他母亲过世,那自然另当别论。”
“你—你为什么要这么污蔑关大哥?我——我讨厌你!最讨厌你了!”
黎巧心气红了眼眶,再也下想和他多说,奋力转身冲回大厅。
“Shit!”高腾飞忿忿地举脚踢开脚边的小石子,一屁股用力坐在花园里的石椅上,从口袋取出烟,点燃后掹吸一大口。
想起黎巧心娇俏可爱的脸庞,他心中的愤怒便随着白色的烟雾逐渐蒸发,再想到她刚才泛红的眼眶,他的心更像被绞住似的,难受得紧。
巧心……他十八年来,唯一爱恋过的女人,但她却不要他!
打从十七岁起,他就趁寒暑假到世界各地参加赛车竞赛,从越野脚踏车转战到越野机车,现在则是驰骋在F1赛车的竞速场上,好不风光。
他在赛车场上的英姿,不知迷倒了多少女人,光是主动脱光衣服,躺在床上等着他的性感美女就不知凡几,可是他全部将她们推拒于门外。他深爱的女人,只有巧心一个。
从十岁那年,第一次见到她,他就深深地喜欢上她,只是那时他还小,不懂得怎么讨她欢心,一迳儿把自己喜欢的东西推向她,结果不是把她吓得尖叫连连,不然就是放声哇哇大哭,那时他还以为她只是怕生、对他不熟悉,才会有这种反应,等她对他熟悉了,了解他不是会伤害她的坏人之后,自然会投向他的怀抱。
然而,他彻底失望了!十几年过去,她见了他总算不再尖叫——却是换成了逃避。每回见到他,她就躲得老远,活像他是吃人肉、喝人血的怪物。
后来辗转得知,她迷恋上关廷宇———那个集所有光环于一身的男人。
以竞争对手来说,他承认关廷宇是个很强的敌手,但他自认自己也不差呀!为何巧心就是不肯用心好好看看他呢?
于是在愤怒与嫉妒的情绪下,他屡次假装不经意的破坏她与关廷宇接近,他知道她心里只想着那个男人,但他还不打算认输放手。
他非得等到自己的心彻底粉碎了,再无一丝希望时,他才能强迫自己放弃!
第三章
“赫!”
黎巧心在睡梦中惊叫一声,然后迅速从柔软的床垫上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