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粗鲁的把可乐娜灌完,“好了,酒喝完了。你看,根本没人在跳舞,我们走吧!”
“那是因为大家都在等别人先下场啊!”现在芳心相信他的确没来过PUB了。“起码要等十一点半过后,场子才会热起来啊。不然……”她灵动的眸子转了转,“你要下场陪我跳吗?”
他从来没在这种地方出没过。虽说他的工作得跟三教九流往来,但是公司里自然有娴熟的公关应付这种需求,他身为总裁,没有必要到夜店抛头露面。
考虑了一秒钟,与其让别人来邀舞,对她动手动脚,还不如自己下海牺牲算了。
“我先说明,我不会跳这种舞。”他僵硬的搀起她的手。
“只是跟着音乐摆动,有那么难吗?”芳心偏偏头,身体随着音乐摆动,像是呼吸一样自然。“不要想舞步,让你的身体跟随音乐就好了。”
随着她滑入小小的舞池,刚开始,周遭的眼光让永群浑身不自在,举手投足宛如没上油的机器人。
“呵!”芳心笑着把手放在他的胸膛上。“我说永群……需要这么紧张吗?”她好玩的踮起脚尖,芳香温润的唇轻轻滑过他的下巴。“拉着我的手。”
就只是这么轻轻一触,却在他脑子里炸了开来,让他愣住了。他完全忘记在场还有多少人,只看到她含笑的眼睛,在黝暗中闪闪发亮,还有被他握在掌心、属于她的纤长手指。
猛然将她一扯,他们开始激烈的跳起舞来。芳心眼底带着顽皮的笑意,顺着他的身势扭动纤细的腰肢,除了手,他们没有任何接触,却跳得这样煽情、这样让人脸红心跳。
他在跳舞吗?其实他也不晓得,只是跟着音乐,与芳心追逐而已。若即若离,忽远忽近,或许……根本就不需要什么舞步,这是本能,求偶的本能。
看她恣意的甩起长发,佣懒的笑着,在激烈的音乐中,她宛如矫健的人鱼,就算只是随意的挥手,连手指都挥洒着魉惑气息。
不知跳了多久,他和芳心满身汗水,像是让大雨淋过、游过五湖四海的一对人鱼。
晃了晃,芳心又笑又咳的抓着他稳住身子,“你骗我!还说你不会跳舞。你跳得这么好……呼……我要休息,我的心脏快要爆炸了!”
永群这才从迷离的梦中醒来,发现他们的身边已经挤满了跳舞的人潮。
轻扶着她的背,他一只手臂护着她,想从挤得水泄不通的人群里将她带出去,但是她却猛然顿住,头痛苦地往后一仰。“哎,我的头发……”
顺着她被扯住的头发看过去,就见一个黑人笑出满口白牙,抓着她的长发拿到鼻端轻嗅,用着非常不标准的国语说:“小姐,尼好?头发,漂亮。做朋友?”音乐震耳欲聋,那个黑人几乎是用喊的。
“你回去记得要洗头。”永群咬牙切齿的从牙缝挤出这几个字,随即一把抢过芳心的长发,然后趁着人多一脚踹过去。
芳心张大嘴,不知道他居然这么暴力,傻傻的让他拖出人群外。“……你、你踹他?!”
“要不是人大挤,我会让他绝子绝孙!痛不痛?居然敢拉你头发,真可恶!”他生气的脸看起来非常可怕。
“我没事。”她同情的回头看看那个痛得弯下腰的黑人。“但是他看起来好象有事……”
“他再多看一眼,我保证他不只是有事而已。”永群忿忿的扳了扳指关节,将芳心往门外拖去。
守在门口的人依旧拉长着脸,在他们的手背上盖了印章才放行。
“这算什么?”永群也跟着拉长脸,“我们又不是电宰猪肉,还得盖检验印?!”
芳心头痛的按了按额头。这个男人到底是从哪来的?连PUB的规矩都不懂。“盖了印章,等等我们可以凭印章回去PUB中。”
“还回去?”永群皱紧好看的眉,“里头空气这么差,音乐大到会让人耳聋,那种地方有什么好玩的?而且色狼多如狗!我们--”
“你玩得不开心?”芳心有点受伤,“跟我跳舞不开心?”
永群盯着她因为汗水而有些糊掉的妆,看起来反而有种脆弱的美。不开心?不不不,和她共舞时,开心不足以形容他心底的快乐,像是乘着风,泅泳过大海,在最嘈杂污浊的环境里,反而感受到宁静的自由。
“我很开心。”他喃喃着,“我很喜欢……和你跳舞。”尴尬的静了一会儿,“但是我不喜欢那些人盯着你的眼神……我替你捏把冷汗。”
“你在为我担心呀?”她眼睛笑眯成两个弯月,“别担心,我可是老油条了呢。在这种公共场合,其实不会发生什么危险的。”她颐手将他垂落在脸庞上的头发拂开。“好了,别这样,活像我爸爸似的。”
双腿微颤地坐在骑楼的机车上,芳心长长的叹口气,“太久没动了,到底是老了呀,才跳一个小时的舞就快虚脱了……”
“你才几岁?”永群又皱眉,发现不远处有家便利超商,“等我一下,我去买运动饮料给你喝。”
望着他的背影,芳心对自己笑了笑。他真是个难得的好人,总是这么体贴,虽然常常凶着一张脸,但也只是为了掩饰之下的温柔。
哪个好福气的女孩能拥有他?
不过她也知道,若真要论及婚嫁,女方难免会嫌弃永群没有事业、没房子、没车子……等放完这个长假吧--她到底自私,舍不得永群的陪伴--到时,她这个“雇主”得好好的替他安排出路……
“Hi。”几个外国人朝芳心友善的笑了笑,靠了过来。
“Hi。”芳心心里暗叫不妙,但还是一脸甜笑,心里忖度着要怎么脱身。
另一方,永群走出便利商店,看见的就是令他肾上腺素激增的场景--
芳心带着可怜兮兮的微笑,被一群不怀好意的洋鬼子包围着,不知想干些什么下流勾当。
他匆匆走过去,原本帅气的脸庞变得阴森冷酷,冷冷的用英文说:“找我女朋友有事?”
他宛如暴风雪的气势让这群洋鬼子瞬间矮了一截,唯唯诺诺的退后,转身一溜烟跑了。
“幸好你回来了。”芳心松口气,“我的英文很破,听不太懂他们说什么。”
他们跑得太快了,不然他一定会把他们打个落花流水,永群咬牙,“他们邀请你过去饭店房间听音乐。”然后顺便下迷药,干些不可告人的勾当对吧?死洋鬼子!
“幸好我听不懂。”她严肃的点点头,“所以说……英文破也是有好处的,听不懂就不会被骗了。”
永群瞪着她,好半天才压抑住怒吼,“给我听着,以后半夜不准你一个人跑来这里!这是什么鸟地方?!全台北市精虫冲脑的家伙全都集合在这儿了!一个女孩子家待在这种超级危险的地方,太不安全了!”
芳心叹口气,“我只是想来跳跳舞、流流汗而已……不知道为什么,来搭讪的老是外国人,不过我有无敌金句可以脱身的,你放心啦。l
“无敌金句?”他怀疑的看着她。
“对啊,先假装很认真的听他们说话,然后说:‘Sorry,I miss my dog’就可以紧急落跑了。”
“什……什么?!”永群瞪大眼睛,掏了掏耳朵。
“I miss my dog。”芳心重复了一次,“我的狗走失了啊。这样我就可以趁他们呆住的时候,大摇大摆的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