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金虽然向来风度极佳,可也有极限,他唇角微微抽搐,笑着说:“我只能说,你实在太抬举我了,珠樱。什么骗死人不偿命,我可从不做这种勾当的。”
“嘻嘻,我记性可好得很呢,想当初你招我进‘天下第一红’时说了些什么?‘游戏人间的最佳法子,一边唱戏一边享受人生,游历大江南北,看遍五湖四海,吃尽天下美味……’看看咱们现在过的日子,这不是欺骗是什么?”珠樱摇着可爱的食指反驳着。嘴里还不忘啧啧称赞道:“我多想品尝著名的川豆办活鱼和无锡排骨的酥烂香甜、杭州宋嫂鱼羹的蟹香、鱼鲜……还有、还有……”
“行了,求您别再说了,好珠樱姊姊,经您这么一说,我肚子里的馋虫叫得更大声了。”小不点再也受不了地哀嚎起来。
“说的也是,我也一样,唉。”脑海中飘过的菜香,让眼前的咸鱼不再那么索然无味,难以忍耐。重拾起筷子,戳入那块又硬又咸的鱼肉上,珠樱还是不忘叮咛道:“阿金,我说真的,这种日子再过下去,连我也要‘跷’班前去投靠好姊妹了,在宝坊家打牙祭,也胜过咱们这样餐餐咸鱼啊!”
“珠樱姊,到时候别忘了也带我去喔!”
手一点锦锦的鼻尖,珠樱啐道:“你哟,这个小跟屁虫。”
“嘿嘿嘿,请叫我墙头草小不点。”
“还得意呢!”
一如以往,两人你二日我一语的瞎扯了起来。此时,阿金重重地叹口气说:“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生意上门……”
“咦?”
“什么?”
一大一小睁着铜铃大眼,惊讶地看着他,然后口径一致地说:“那我们还在这儿吃什么咸鱼?在哪里!谁请咱们去唱戏?”
“问题就是在这儿……”
平常,这邀约阿金是考虑也不用考虑,立刻否决的。毕竟“关外”——那不是寻常人能去冒险的地方,尤其是同行的还有妇人和孩子,谁晓得过惯了中原舒服日子的他们,会在关外遇到什么危机?阿金十多岁时曾去过关外一次,对那儿的印象虽然不坏,但蛮荒之地赋予他最强烈的印象就是:中原那些养尊处优惯了的姑娘,一定无法忍受这种地方的生活。
不但吃的东西奇特不说,就连居住、衣着习惯也都和中原大相迳庭。那儿的姑娘家都有一股豪迈之气,不这样,根本无法和蛮荒大地抗衡。
“怎么了?瞧你一副有口难言的模样。是什么样的地方?很远吗?”好奇的珠樱,也察觉到阿金异于寻常的脸色。
阿金点点头,口气沉重地说:“非常遥远,远得恐怕你难以想像。”
“干么?说成这样……是天涯?还是海角?”
他越是神秘,越是点燃了珠樱心中的好奇心,这下子她非要知道是来自“何方”的邀约,能令他们这个向来“笑看人生百态”的智囊师爷如此难以启齿。
“快说嘛!你这样卖关子,想急死我啊?明知我是最没耐性的了。”摇晃着阿金的衣袖,珠樱拚命地求一个解答。
连叹了两次气,阿金才在百般无奈下,缓慢吐出:“亦巴。”
“易?八?这是什么东西,我听都没有听过。”
“关外的一个国家,你没听过也不奇怪,当地与咱们中原的风土民情相差何止千万倍,且临近沙漠,是一个白天有如热火地狱,夜晚却有如寒冰宫殿之处。他们以烤羊、马奶等食物维生,那儿的人全用布把自己包裹得密不透风,骑乘名叫骆驼的奇怪动物在沙漠游走。”
“哇,听起来好像很好玩。”
“那不是可以闹着玩的,小看沙漠的人,必定会葬生于沙漠!”阿金立刻喝叱说。“这也是我百般考虑之后,决定拒绝邀约的理由。你太小看关外的环境了,那和你在这儿要风有风、要雨有雨的好日子不一样,那儿的生活非常艰困。”
“既然是那么艰困的地方,干么还需要咱们戏班子呢?”
这下可把阿金问得哑口无言了,想不到脾气大而化之的珠樱,也会细心的察觉到这个矛盾。
不得已,他只好将最后的底牌给掀了。“希望咱们去唱戏的,是当地的王,他想让亦巴的人民也见识一下,何谓中原文化。”
“那不就得了?!有得吃、又有得玩。既然他是个王,那肯定不会让咱们饿肚子,也不会让咱们被那个鬼沙漠给吞了,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咱们应该马上出发!”
珠樱一听到能上这么有趣的地方一游,怎么能不去见识、见识?“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阿金担忧的也是这一点,珠樱的性子爽快,喜欢刺激,只要哪儿有新鲜的,她都会迫不及待的想参与,完全不考虑任何风险。
“想得再复杂,也不能填饱肚子,就这么说定了。咱们明天出发!”握起小拳头,珠樱开怀地笑着。
“哇!万岁,终于可以不用吃咸鱼了!”马上跟着起哄的小不点,跳起来手舞足蹈地庆贺。
于是,罔顾阿金的忧虑,一大一小又开始谈论起美好的远景,这回,他们的梦想全换成了品尝关外的美味烤羊。
第一章
荒凉的平原一望无际,在这个堪称挑战人类生存极限的严苛环境下,每个人都被锻链出一身的铜皮铁骨,能抵挡狂暴的风沙,坚强地承受着它的吹拂。因为烈日经年累月的照射,瞳孔呈现出比一般人要淡薄的色泽,无惧于千变万化的天象,总是锐利地注视与观察着大自然的一切。
他们崇敬这片大地——因它有着天下最独一无二的傲然之美,绝不驯服于人的性格。就像是高高在上的无敌武士,有着任谁前来挑战,都无法将它击倒的自信、傲慢。
他们狂恋这片大地——因它亦如此地温柔,不忘生长足以哺育万物的养分,分享给小草、野花、狩猎者与猎物,不同的族群都依赖着它维生,就像是无私的美丽母亲般,有着取之不竭的爱。
这极端的两面,正是它教人又爱又憎,迷恋而无法自拔的主因。
所以,即使听人称道中原的日子有多么舒服,迪米契也未曾动过念头,想要迁居到那里。他永远不会背叛深爱的这片大地,一如这片大地将永远不会背叛他的爱。
“大王……大王……”
由远渐近,传入迪米契耳中的呼唤,令他勒住了手下的缰绳,回过头只见一小团黄沙飞雾夹杂着隐约的人影迅速地朝他接近中,光听声音他便知道,那是自己最信赖与仰仗的左右手——吉力扎。
果然不出所料,吉力扎在距离他约有半尺远的地方拉住了马,呼呼喘着大气,挥手抹汗说:“大王,您怎么又擅自一人出城?我不是说过好几次,要是想出来走走,跟我们说一声,万一我没空,也会找人跟着您的。”
“怕我走失不成?”迪米契不耐地啐道。吉力扎什么都好,就是这点婆婆妈妈的个性,总让人受不了。
“当然不是。”
吉力扎又何尝不知道,迪米契最讨厌人罗唆?当迪米契还是王子时,一听到大王又要训斥,他总是脚底抹油,溜得比谁都快。简单扼要,也是迪米契批示公文时,最常要求底下的人办到的一点,可惜能做到他要求的人寥寥可数。
迪米契不了解,天下不是每个人都如他受天恩宠,有颗精明干练的好脑袋,凡事举一反三,能够轻易把他人眼中的难事简化为一件弹指可成的小事。他以自己的标准认定别人也该能达成,往往造成要求过高,害得周遭的人都沮丧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