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用喜欢我的。”她用幽默的口吻说:“你真是太好心了!”
“我宿醉时,不知道是谁鸡婆的给我喝解酒茶;我高烧急诊,不知道是谁无聊到在医院陪我,有人讲话是夹枪带棍,可是明明心里比谁都柔软。”他意有所指。
“你在讲谁?”她冷冷的看他。
“丁希男,我们一定可以想到个折衷的方法。”
“前提是,我也得喜欢上你。”
“你没有吗?”
“Sorry!”她昧着良心说。
“好吧!我再给你一些时间。”他不想逼她,那太没意思了。“Rose甚至连一颗石头都称不上,更遑论是绊脚石,所以你真的不必理会她,我让你再好好想想。”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丁希男和丁芷伶一向是“亲姊妹明算帐”,出去逛街各买各的,喝咖啡、吃大餐也是各付各的,每个人都有梦想,自己存自己的积蓄、私房钱。
但丁希男今晚特别的大方,她请了丁芷伶去PUB喝酒,自从陆承义住进家里后,她们好像连讲俏俏话的空间都没了。
“女王,你是中了统一发票吗?”
“我请你你还耍嘴皮子?!”
“好吧,我知道你心情不好。”丁芷伶淡淡的一笑。“我能为你做什么?”
“芷伶,你真的没有爱上陆承义?”
“丁希男!”她马上吓白了脸。“你讲一点比较有可能的事好吗?”
“我真的可以撮合你们。”
“你还在作这种无聊的梦?”
“那个Rose说陆承义在洛杉矶是可以呼风唤雨、很有身价的男人,一旦你嫁了他,那我们全都可以鸡犬升天了!”丁希男很讽刺的表示。“靠你一个,我们姓丁的就可以横着走路。”
“靠你,我们姓丁的也可以横着走路。”丁芷伶真心的恭维道。
“那家伙不错啦!”
“你自己要了啊!”她朝妹妹眨眨眼。
“丁芷伶,我有梦想啊!”
“梦想和爱情会冲突吗?”丁芷伶知道她最大的愿望是去云游四海。
“我没Rose漂亮。”
“她能漂亮一辈子吗?内涵比较重要。”
“我没Rose会撒娇。”
“也不是所有男人都吃那套。”
“我当不来小女人。”
“那就当大女人啊!”
“你以为当爱情、新鲜感退去,我还会有什么优势吗?”她终于老实说了,她的一个优点就是不自欺欺人。“陆承义现在对我有兴趣,那是因为他的生命中不曾出现过像我这种个性的女孩,一旦他相处久了……”
“原来你平日的自信心都是装出来的啊!”丁芷伶恍然大悟。“害我一直叫你女王,还怕你怕得要命,好像你是姊姊,我是那个妹妹。”
“丁芷伶,不要再闹我了!”
“女王,你到底在担心什么?”丁芷伶边喝了口啤酒边问。
“我和他谱不出结果的。”
“你根本没试。”
“爱情是很虚幻、很情绪、很莫名其妙的东西,我相信陆承义是一时迷惑,等他有天清醒过来,我会被抛弃的!”丁希男好像已经从自己的水晶球里看到那结局了。
“陆承义不像你说的那么肤浅。”
“他不会一直留在台湾。”
“那你去洛杉矶啊!”
“放着老爸、你、双胞胎不管?”她做不出这样的事。“不可能!”
“女王,我们的老爸还没有那么老,双胞胎再一年就可以退伍,我也不需要你喂我吃饭、帮我换衣服,你是不放心什么?”丁芷伶刺激她的说。“如果陆承义看上的是我,我一定马上跟他私奔去洛杉矶。”
“这和你的个性不符。”丁希男知道姊姊只是想安慰她。“这会陆承义是在我们的屋檐下,他得低个头,可是──”
“那就算了啊!”今晚的丁芷伶特别的洒脱、特别的看得开。“别勉强自己。”
“算了……”她又迟疑了。
“你还有霍惟民嘛!”
“我和他……”丁希男不想多说。
“但是如果拿陆承义和霍惟民比──”
“别比!”
“女王,很多事你心里有数,至于Rose,她的确是个一百分美女,可是我相信陆承义和她玩完了,而你当然可以不要陆承义,只要你有把握不会哪一天后悔莫及。”丁芷伶点到为止。
于是丁希男只能猛灌啤酒,此时她真的是三心两意,比陆承义再酷、再强、再棒、再厉害的男人,她这辈子八成是碰不到了,如果没有把握住他,她真的可能当量贩店的老板娘,但是……
“女王,爱过总比没有爱过强!”
“你和尤杰呢?”她突然冒出一句。
“你……”丁芷伶一怔。
“是有点什么吧?”
“我们──”丁芷伶还不知该怎么界定或是确认。“我们没有什么。”
“所以尤杰回洛杉矶你不会哭?”
“哭什么?”她展现了一点倔强出来。“他本来就是从那里来的,回那里去很正常啊!”
“所以你不会以泪洗脸?”丁希男的眼神突然有些飘忽。“你好像比较坚强一些了。”
“女王,我想可能是我平日太软弱、太柔顺,才逼得你不得不那么强悍,长女是我,我该像个做人家姊姊的,是我造成了你的女强人味。”丁芷伶自责不已的说出她的心里话。
她忽然露出一个带着微笑的叹息。
“我要改变了。”丁芷伶对自己说。
“这倒是意外收获!”
“女王,换你来做做平凡的妹妹,好好的替你的未来着想,不要让我们成为你的包袱,这绝非我们的愿望。”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以为丁希男真的在江千慈的饭店房间里,当陆承义赶去时,才发现是江千慈的诡计。一袭黑色隐约露出三点的情趣睡衣,就是她的武器,她以为只要打出这张牌,他就会软化。
而陆承义看着她的身体,江千慈的身躯的确是没有一点瑕疵而且晶莹剔透,胸部高挺,腹部平坦,大腿修长,这是一具挑不出一点小缺点的身体,曾经他亦迷恋过,可是这会──他竟提不起一点点“性趣”。
“想起来了吗?”她的声音性感无比。
“现在想起来了。”他说,但是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的变化。
“都是你的。”她朝他眨了下眼睛。
“我不要。”他笑着回她。
“Grant!”她难堪的低呼。“以前你……我们一夜可以来上好几次!”
“你用了‘以前’这是正确的。”
“你要这个躯体的!”她八成是自恋或是自信过深。“我们可以回到以前的,陆承义,只要再做一次爱,你会再迷上我的!”
“Rose,你讲的只是‘性’,我后来才知道我们之间拥有的也只是性关系,没有什么深刻的东西。”他更明白的说。
“不可能!你爱我的!”她始终这么认定。“不然你不会去痛揍Stanley!”
“那是攸关男人的面子。”
“你爱我!”
“我不爱你。”
“你──”身上的这件情趣睡衣顿时变得讽刺而且可笑无比,她马上拿起披在椅子上的饭店浴袍穿上,这真的是很严重的羞辱。
“Rose,结束了。”陆承义最后一次说:“哪怕你光着身子,哪怕是一屋子的蜡烛、香槟、玫瑰花瓣或是情趣用品、春药,对我来说都起不了一丁点的催情作用。”
江千慈咬着唇,她不相信自己会惨败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