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他只是轻轻吻了下,便放过了她,而不是像之前那火热到可以烧房子、让人晕眩的法式舌吻,虽只是轻触,却仍十分有效地让时时欢住了口。
  啪!飞人脸上多了个鲜明的五指印,而时时欢则冲到厨房,推开后门,将自己锁进温室。
  飞人收拾餐盘,来到厨房,透过厨房的窗户望向温室,点亮灯芒的温室像是坚不可摧的堡垒,怎么也攻不破,而他,就像被拒于堡垒外的疲惫旅人,只能看着那温暖的灯火燃着,却无法越雷池一步。
  他抚上脸颊,那热辣的疼感犹在,却比不上他内心所燃烧的火焰与失落,他叹口气,自嘲地笑了笑,边眷恋不舍地凝视着温室的方向,边做着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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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温室里陪伴生病的植物们一整晚,顺便思考这几天所发生的事,却仍一无所获的时时欢,顶着一双熊猫眼推开厨房的后门,闻到浓浓的咖啡香味,精神立刻为之一振。
  咖啡。她现在真的需要一杯又浓又黑的咖啡。
  她走路轻飘飘的,左摇右晃,活像鬼魂般飘到餐桌旁,拉开椅子坐下。
  “你回来啦。”飞人的声音突地出现,吓了时时欢好大一跳。
  她猛地转头望向声源,瞪着不知何时出现的飞人,稳住乱跳的心脏,清清喉咙,道:“你、你什么时候在这儿的?”
  “我一直都在啊!”飞人手中拿着磁杯,里头装的黑色液体正是时时欢亟需的咖啡,察觉到时时欢盯着他杯子的饥渴眼神,他转身拿起咖啡壶,扬了扬,“你要来点吗?”
  “要!”时时欢答得非常用力。
  “唔,那你先去梳洗如何?我来煮早餐。”
  “好。”她虽然对飞人没好感,但对他煮出来的食物非常有好感,她疲累但友善地朝他微笑,虚软地起身,鬼魂似的飘进浴室。
  飞人目送她的背影离开,才开炉忙碌地煮起早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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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什么?!”时时欢才咬了一口柔润香滑的蛋卷,却因飞人说的话而掉出口。
  “我说我要跟你去上班。”飞人气定神闲的重复一次。
  “为什么?”时时欢终于发现嘴里的蛋卷掉了,怒瞪飞人一眼,然后把掉在身上的蛋卷捡起来放在盘子里,再叉起盘子里的另一块,但这回她学聪明不先咬,以防飞人再说出什么惊人之语吓她。
  “因为我得保护你呀!”飞人起身拿起咖啡壶为时时欢与自己各添满咖啡。
  “你没必要跟着去吧?”她差点忘了飞人是来保护她的,她几乎以为他是来当她的厨子的。
  “万一他们在你上、下班时对你下手呢?”
  “他们是谁?”
  “那天晚上捉你的人。王惠君已经潜伏在你身边不知道多久了,你的安全可虑。”
  “可、可是王惠君那是……”时时欢词穷了,“我工作的地方是政府机关,闲杂人等不能进去的。”
  “放心,必要时我可以秀警徽。”
  “可是要是那班人正盯着我,你秀警徽不就自曝身分?”她虽然迷糊可是不笨。
  “关于这点,我也想到了。”
  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难倒飞人的?时时欢无语问苍天。
  “等等,在我听你的解决方法之前,先让我吃完早餐。”她才不要再出一次食物吃到一半掉出来的糗。
  飞人含笑颔首,啜口咖啡,看着时时欢大快朵颐的模样像是拥有全世界一般的满足,可惜时时欢只顾着埋头猛吃,压根儿没发现飞人的目光。
  时时欢囫囵吞完所有她想吃的东西,又灌了口咖啡后才道:“好了,你可以说你的解决方法了。”
  “你可以向大家介绍我们的关系。”
  “我们的关系?”什么关系?主人与厨子?还是保护者与被保护者?
  飞人自口袋中取出蓝绒盒子,打开它,里头躺着一对白金戒指。
  “这是干什么用的?”时时欢还是一头雾水。
  “来,把你的左手给我。”飞人朝时时欢伸手。
  “干嘛?”时时欢不由自主的握紧双手,不想听话的伸出去。
  “乖,把手给我。”飞人眯眼笑了,他的表情让时时欢一愣,身子开始发热。
  该死的,这个阿度仔这样笑真是……令人着迷!
  飞人的表情诱惑了她,她松开紧握的双手,将左手伸了出去,飞人轻轻握住了她的左手,他掌心的热度传到了她身上,让她不由自主地缩了下肩膀,飞人将其中一只较小的女戒戴上她的无名指。
  “好了。”飞人多握了一会儿她的手,大拇指抚了抚她的指关节,才放开她的手,拿出盒里的男戒戴上左手无名指,展示戒指给她看。“瞧,我们现在订婚了*”
  “噗--”正用右手拿杯子喝咖啡的时时欢一听呛到,咖啡溅了满身,她一边咳一边接过飞人递过来的纸巾,咳到一个段落,她红着眼眸看着坐在对面的飞人,“你……咳……这是当真的吗?”
  跟个阿度仔订婚?!天啊,杀了她比较快!她刚刚一时不察被飞人给骗了!
  “当然不是,这不过是权宜之计。”飞人露出人畜无害的和善笑容。“你的戒指里有发信器,让我可以掌握你的方位。”
  “那你的呢?”时时欢容颜惨白,显然仍未自震撼中恢复。
  “为了掩人耳目,我还是得戴一下。因为我将每天接送你上下班,跟你在植物园里遛跶,我们必须对外宣称我们是未婚夫妻。”
  “什么?!”时时欢尖声大叫,她怎么也没想到飞人想到的解决方法是这种方法,“我不要!”
  “亲亲,你必须谅解,为了你的安全,我们必须这么做。”飞人诚恳温柔的声音像最香醇的红酒,引诱她走向他为她铺设好的道路。
  “不要叫我亲亲。”时时欢面有难色的看着左手无名指上那只造型简单的白金环戒,戒指尺寸竟合得像是订做的一般。
  戒身刻有繁复的花纹,仔细一看是玫瑰花纹,还镶了一颗小小的钻石,除此之外并无其它赘饰;飞人无名指上的戒指也是一模一样的款式,唯一的差别只有尺寸。
  “你跟乐乐都说抢会有危险,但是我会有什么危险?我身上又没有‘拇指姑娘’。”
  “亲亲,盯上你的是南美洲一个新兴的贩毒集团,他们不制作海洛英与古柯碱,而是迷幻药;他们制造的迷幻药,价格便宜,行销全世界,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受害。我跟乐乐盯他们很久了,有好几次都几乎捉到他们,却被他们串运的逃脱。”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时时欢抚着戒指,感觉它的冰冷敦她的体温驱走。
  “霍金斯博士死后,我们找到他一本日记,里头记载着‘拇指姑娘’的事,其中提到了一些问题……”
  “博士跟我说过‘拇指姑娘’还不完美,但是到底是哪儿不完美,我还不知道他就……”时时欢逸去话尾,感到一阵鼻酸,“我们一定得现在讨论这个问题吗?我还不想谈博士……”
  飞人起身绕过桌子,来到她面前,不顾她的反抗拿掉她的眼镜,将她拥入怀,“抱歉,我不该提起博士的。”
  飞人温柔的声音与暖和坚实的拥抱让时时欢心头一热,眼睛湿湿的,她好像要哭了,但是飞人是个阿度仔,是讨人厌的阿度仔,她不能在他怀里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