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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场上对峙的骑士也一组一组的换。看台上的观众从早看到晚,之中只有几次暂停,供骑士吃点饭、包扎伤口、换武器和更换马匹。

  第一天的比赛就在看台观众热烈的掌声中度过,失败的骑士带着受伤的身体和疲累的马匹回家,留下来的全是一些胜利者,满心欢喜地接受赛维柯堡的热情款待。在比武大赛期间,宵禁取消,人们可以尽情欢乐,尽情喝领主提供的食物和酒,通宵达旦的跳舞和奏乐,度过多采多姿的夜生活。

  第二天,清晨的号角一过,看台上又毫无例外的挤满人。由于参赛的人数过多,单单预赛就必须分两天进行,昨天胜利的骑士此刻全挤在看台上观看今日的赛程,也顺便藉着地利之便,偷瞄坐在高台上的女主人蓓媚儿。

  好漂亮的女人啊!

  有幸窥见蓓媚儿一面的骑士莫不这么想,个个脑中都打着如意算盘。早在出发至此地参加比武大会之初,他们就听过血蔷薇的名声,也知道这回她把自已当成比武大会的奖品,赢的人可以娶她,连同她身后那一大笔足以媲美王室的财富。

  这是每一个参赛者当初之所以决定参赛的主要原因,但他们万万没想到,除了可观的财富之外,她的美貌甚至比金钱还更吸引人、更让人垂涎!

  第二天的赛事就在参赛的骑士各怀诡计的气氛下结束。两天下来,竞技场上至少有数十个人受伤,几十个骑士私底下决斗,除此之外,一切尚称顺利。当然啦,场外的各式小贩也开心得紧,笑得合不拢嘴,籍着这场比武大会,他们的荷包进帐不少,早已鼓鼓的了。

  到了第三天,终于轮到重头戏上场。清晨的号响才过,晋级到第二轮赛事的骑士就等不及摩拳擦掌,痛殴对手。

  血腥的场面持续进行着,夹杂在群众的欢呼之下,是一张张失败和胜利的面孔,在这残忍的舞台上轮流上演着。随着骑士倒下或是振臂高呼的身影,太阳也慢慢收敛原有的灿烂光芒,转为金黄。

  好不容易,场上终于只剩下一组胜利者,那就是达斯洛王子。他不是靠实力得到胜利,而是靠诡计。奸诈狡猾的他命人在各个参赛者的饮水中,搀入不洁的东西,好让大家拉肚子。然后再趁着对方腹痛如绞之际将对方撂下马,过足了英雄瘾。

  现在,他置身在场中,等待最后一个参赛者上阵,然后他就可以风风光光的赢得胜利,抱得美人归。

  说到美人,达斯洛王子的下股不由得一阵骚动,满脑子想入非非。

  像蓓媚儿.赛维柯这么美的女人真的很少见哪!先不提她那张天使般的脸孔,就说她的身材好了。她的比例完美,双腿修长,胸部坚挺得恰恰好,既不过分丰满也不干瘪,活脱脱是上帝的杰作。

  既是上帝的杰作,当然就应该匹配他这个一国的王子喽!达斯洛王子想,双腿忍不住踢踢脚底下的马蹬,等待对手出现。

  不过,那女人很拽。虽然表面上对他客客气气,实际上却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彻底忽视他。

  但这情形即将要改变!达斯洛王子发誓。等他赢了比武大会,她定会将他当成英雄人物看待,到时要收拾她可就容易多了。

  想到这儿,达斯洛王子几乎要仰天大笑,这才发现他的对手居然还没出现。

  奇怪,该不是临阵脱逃了吧!

  达斯洛王子得意洋洋,认定是他过于优异的表现吓着了对手,因此对方才会躲起来不敢现身。可惜他猜错了。

  他的对手不但没有跑去躲藏,反而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从容地朝他走来。达斯洛王子相当纳闷地看着朝他逐渐接近的马匹,黑色的骏马上甚至没有穿上绣有代表家族徽纹的马衣,这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达斯洛王子百思不解,更想不到对方不但没有为马匹穿上马衣,就连盾牌也只是拿一般人练习用的普通盾牌。不过他那身银光闪闪的盔甲倒是十分的耀眼,完全密封,连丝空隙都不留,他甚至看不见对方的眼睛。

  达斯洛王子耸耸肩,对手是哪一号人物对他都没有什么差别,反正他们已经喝下他手下事先加料的水,铁定输得惨兮兮。

  他拿起手中的武器,摆好阵仗,今天他选择的武器是尖刀,是一种能刺穿对方盔甲的昂贵武器,最近才有铁匠设计出来,听说他手上拿的这一把,还是整个巴斯康辛王国境内唯一的一把呢!

  另一方面,相对于达斯洛王子手中的新型武器,他的对手则是选择了一把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剑。和他身上的盔甲一样,来人手中的剑闪烁着银色的光泽,几乎和他的主人一样光亮,引起看台观众的一阵掌声。

  “加油,穿着盔甲的骑士!”看台上的观众,显然不怎么喜欢达斯洛这个排行巴斯康辛王国第三位的王子,纷纷为另一个挑战者加油。

  达斯洛王子气坏了,这群不识货的乡野莽夫,他非让他们知道他的厉害不可!

  “来呀!”对手甫就定位,达斯洛王子就忙着叫阵。“拿出你的狗胆来,看本王子怎么修理你!”说完,他举起尖刀指向对手,对手吭都不吭,只是按兵不动,似乎在考虑该怎么玩他。

  这情形落在看台观众的眼里,又是一个笑话。大伙儿看比赛的经验也已有好多年了,一看就知道达斯洛王子之前的获胜都有问题,上场的骑士不是突然倒下,就是虚弱到站不稳。换句话说,达斯洛王子一定是动了什么手脚,才能过关斩将,赢得胜利。

  因此,大伙儿不免闷笑,仿佛看见一只连站都站不稳的家犬,对着真正懂得战斗的人狂吠。他们虽不知道来人是谁,但看他控马的架势和握武器的样子,便知道他必定是个高明的战士。

  众人的轻藐,很快的经由满场低低的笑声散播出来。达斯洛王子胀红着一张脸,面子都不知道往哪里摆,他一定要打败这个对手以保留王室的面子!

  “出招!”在面子问题的威胁下,达斯洛王子像只无头苍蝇拿起尖刀胡刺乱挥一通。

  “看我刺穿你的盔甲,把你挑下马!”他边吼边踢马肚,催促身下的马匹加速。由于他踢的力道过猛,马匹受到惊吓,惊慌之馀差点把他甩下马背,立刻又惹来另一个笑话。

  “哈哈哈……”

  众人再也忍不住笑意,直接放声大笑起来。看来达斯洛王子不只不懂得战斗,骑术也很烂,连马都控制不住。

  “可恶,不准笑!”达斯洛王子气得满脸通红,这群嚣张的赛维柯居民,等他回王宫后,绝对要说服父王发兵剿平这座烂城堡,否则誓不干休。

  “我杀了你!”恼羞成怒的达斯洛王子,拿起尖刀再次朝对手冲去,这回他学聪明了,不再猛踢马腹,马匹果然听话地跟着他的指令冲进敌阵,与对手正面交锋。

  “咻”地一声。

  达斯洛王子的表现极为英勇,可惜却扑了空。骑着黑马的对手早就预料到他的攻击途径,马缰一拉,轻轻松松就避开他的攻击范围,而且还有空低头和他的爱马说话。

  “混蛋!”达斯洛王子气极,这家伙摆明了戏弄他,他定要在他身上戳个洞。

  达斯洛王子立下毒誓,手上的尖刀像疯了一样到处乱砍。他的对手则是觉得很可惜,那么好的武器,却让一个笨蛋使用,他连砍人的方向都没抓对,当初到底是哪个白痴册封他为骑士,让自己的祖先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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