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随想 唐筠
又是序文……
好吧,总是要认命一点,人家絮绢说,序文是她的好朋友,可真的是此序非彼絮,美女,如果下回愿意代劳,那么我会把序和絮划上等号,就这么说定了喔!感恩哪!︿︿
不过,好像搞不定,所以我又出现了,继续拉咧,继续语无伦次,可各位千万不要跳过,我很认真的窝在电脑前敲打,很辛苦的咧!
我看还是来说说书吧,上一回写《抱个聚宝盆》,好像有想到要说什么,结果书写好了,却忘了自己想说的话,于是又胡言乱语了一大串。对了,我要说的是,筠和女主角一样笨,驾照是考好看的,所以写入女主角的小八卦,娱乐大家一下,嗯……好像还有什么想说,可是……又忘了!
哈哈,忘记什么好像是最近常发生的事情,遗忘许多事情,会让人变得快乐,相信我,永生给你唷!︿︿
还是来谈谈这本书吧,故事拉到米兰,怕自己描述错误,我还特地去翻箱倒柜把米兰艾曼纽二世纪念拱廊的照片找出来。
故事中的某些状况,是筠亲自体验、亲眼目睹的。
还记得那里的黑人会主动把玉米给我们团员,事后索价,我们没给钱,那个黑人便凶狠的把玉米摔在地上,差点把大伙给吓得心脏麻痹。
我呢,很想去一趟丝路,在万亩黄沙的土地上,感受一下那种遗世独立的孤独,不过,有伴我才敢去,呵呵!胆小鬼一个。
记得去法国的时候,到中国餐馆吃馄饨面,结果去地下室上洗手间时,也不知道是见鬼了,还是有人把灯给熄了,总之就在我进入厕所时,地下室突然变成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世界,真的是……看见鬼啦!
大家想想,在中古世纪留下来的建筑中,乌漆抹黑的地下室里,谁胆子大?我虽然没尖叫,可是已经快要昏倒了!
书中提到的法叶百货,是法国的拉法叶百货公司缩影,其中庭的设计,常常跟随着当地举行的活动、展示而改变。
耶?怎么说着说着就变成游记了咧?筠头上冒出三条线,我果然是不适合写序文的人,常常语无伦次,伤脑筋耶!
我只会把旅行看见的事物融入故事,让故事变得更鲜明一些,至于主角的心情,那就完全是看故事需要去发展,可千万不要把我和女主角扯在一起,我倒比较想当当男主角。呵呵!我不是Gay啦,大家请安一千两百万个心。
掰得够多了喔,咱们下次再继续,累了吗?喝口水,翻开下一页吧!
第一章
冷飕飕的天气里,街道上的人群穿梭得特别的匆忙,寒风吹拂过黄叶略枯的枝头,不时传出沙沙的摩擦声响。
但是在不夜城里,这会儿却热络得一如盛夏的夜,人潮拥挤,音乐震耳欲聋,狂欢的人丝毫不被外面的冷冽影响了玩性。
当然也有不少人醉翁之意不在酒,猎艳是来此的主要目的。
美丽的女子总是会特别的受到瞩目,据说,流连夜店的女人喜欢外国男人胜过台湾男人。
但是,有些人是例外的,他们只要出手,鲜少有女人可以抗拒得了。
在角落,这个圈子已经自成一格,成了女人觊觎的目标。
其中最受欢迎的便是伍劭阳,鲜少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分,众人都让他的神秘感给吸引住目光,他的举手投足间让人感受到贵族的气息,那鹰般的锐利眸光是让女人望了都忍不住要心跳加速的。
除了在座的几个死党,没有人知道他来自哪里,更没有人会知道他其实是新上任的法叶百货总裁。
为了让那些想看笑话的长辈跌破眼镜,他收敛了原有的吊儿郎当,白天是个严肃认真的大总裁,晚上则成了喜欢在夜店里和朋友饮酒泡妹妹的浪荡子。
双面人的角色让他挺自得其乐的,至少这样的方式为他纾解了不少白天累积的工作压力。
偶尔他会上上台和几个柔道同好切磋一下武功,对方成了他假想的那些老顽固,而撂倒对方自然就成为他最亟欲做到的事。
柔道虽然不似拳击那般血腥暴力,却也有着特有的吸引力,台上一动起来,台下立刻吆喝声四起,场面真可说是热闹非凡。
“你不上台?”这间夜店有特定时间开放让客人上台比划柔道,故他们都喜欢到这来放松一下。
“今天不了。”啜饮一口烈酒,伍劭阳举杯向好友,“今天我请客。”
“不会要走了吧?”
现在才十一点四十分,疯狂玩乐的不夜城才刚要开始,通常来到这里的人,不到凌晨天翻白,是很难收心回巢的。
“我们还没喝够前你哪也别想去。”死党之一裴至承在干了一杯酒后撂话。
“放心,只是去撇个条,马上回来。”
早喝了一肚子水,不让自己纾解一下,哪还喝得下,况且一群人玩性正起,要走,还早得很呢。
伍劭阳起身走向洗手间,在走廊处和个妙龄女子擦身而过,他忍不住回头视线追随着她的身影,她是今晚唯一能让他眼睛发亮的女子。
“小姐。”
“嗯?”佟妘梦停下步伐看着他。
“请问芳名?”
“萍水相逢何必问名字。”笑笑的回答他的问题,她转身走回自己的座位。
还未坐定,几个女孩就把她围住,开始叽叽喳喳的追问她,“那个帅哥跟你说什么?他是不是约了你?”
“没有。”
“别骗了,他看你的眼神冒着火花呢,他一定对你有意思。”
“不相信你大可去问他,不过我要先走了。”
“不会吧?现在才正热闹,你这么早就走,我们还玩什么?”
“我明天一早要去报到,第一天上班,我得要养足精神,免得给上司不好的印象,改天我请你们吃饭。”她向来就不习惯夜店的人声鼎沸,热闹对她来说,就像是一种对耳膜的轰炸,是疲惫的制造机器。
“佟小姐,你是不是在欧洲住太久了,不习惯台湾的生活?”
“是啊,这几年我一向奉行早睡早起身体好。”
众人闻言都给了她一记昏倒的表情,换得她的哈哈大笑。
佟妘梦就是这样的人,当年她决定一个人飞到欧洲去攻读艺术设计的时候,她的这些死党便对着她唱,李寿全写的“加州的彩虹”——
夏日里她的学校充满着骄傲,并不在乎这一些,她还要寻找。
所有的人守候着她,飞扬的长发,
所有的人谈论着她,流浪的神话,
等不到秋叶变黄,她背上行囊,
搭上西飞的长荣,迎向罗马的阳光……
当然这是改过版本的,她们对她的大胆竖起拇指称赞,说她艺高人胆大,果然,她的留学生涯成了死党们茶余饭后少不了的话题。
“如果你老板敢给你脸色看,你就把他Fire!”
“我会。”
她的笑是伍劭阳走出洗手间最后捕捉到的一幕,他错失了一个搭讪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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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的闹钟响了又响,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每隔十分钟就会有一个闹钟响起,直到第三个,伍劭阳才努力的从床上爬起来。
双面人的生活或许有趣,但是每当喝多了,翌日的早晨就是他苦难的开始,头痛欲裂、起不了床。
可是一向说到做到的他即使身体再不舒服,还是会逼着自己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