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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那再见喽!’心里是想最好永远不见,太丢脸了。他说:‘你若喜欢,对面新开的‘合欢’买得到。’”

  “这男人不错。”爱吃的人都很合恣然的意。

  “当然不错!”青艳又笑成花痴,捧住心。

  “但是跟你怎么搭得上线?”恣然对这一点有疑问。

  “故事还没讲完嘛!我当时只觉得这个男人怪,不过既然自己刚发过疯,碰上怪人也好,碰上正常男人岂不更丢脸?”青艳浑然不觉自己的逻辑诡异,继续说书:

  “我发疯的事传遍了整栋楼,大概只有你不知道。女同事我不管啦,但让男同事看到我那种样子,简直毁了我一世英名!所以我郁卒了两天,那两天打扮得特别用心。好在男同事看我郁卒得楚楚可怜,都来安慰我,没有被我吓得太彻底,真是老天有眼。”

  恣然跟着点头,老天大概也喜欢美人。

  “我决定跑去找那男人,确定他没有被吓到,重新建立我的形象。”

  恣然不大意外,青艳最在意每个遇上的男人是否都对她有好感,和她完全不在乎男人的态度刚好相反。

  “他看到我很高兴,又拿出点心来请我吃,我……”

  “是什么?”恣然插嘴。

  “他同事做的巧克力爆米花。我……”

  “好不好吃?”

  “好吃啦!你给我专心一点,不然我等一下不告诉你哪里吃得到!”青艳很有经验地堵住恣然的馋嘴。“我说到哪里?对了,我边吃边展开美人功,甜笑问他说:‘那天是不是吓到你了?’他居然说:‘我和你同事两年以来,觉得你那天最可亲,所以我才敢和你说话。’两年耶!吓到的反而是我。”

  “原来是老同事啊?”

  不过青艳不认识人家,也没什么奇怪,外表不出色的男人,本来就很难入青艳的眼。

  “是啊。我想他大概是在安慰我,所以撒娇说:‘少来了,我那天那么丑,晚上还作恶梦耶。’他摇头说:‘你平常太美,偶尔丑一下才好。’”

  “你听了不生气?”

  青艳极度在乎自己的外表,以恣然的标准来看,简直到了病态的程度。

  “刚听到时气死了!丑是我自己在说的,他居然敢跟着说?!再丑也不能跟女人说那个字啊!但很奇怪,我气了一下又沾沾自喜起来。不知道怎么搞的,他的口气充满怜爱,好像我不管美丑都好,听起来真是舒服极了!所以我就说:‘那我以后常常丑给你看好了。’”

  “你做得到?”恣然很怀疑。

  青艳曾说过,她都是半夜上床前才卸妆--如果是单独睡的话。要是身旁有男人,那就一妆到天明了。

  “当然不行啦!这叫打情骂俏你懂不懂?”

  “那他怎么回应你的打情骂俏?”

  “他说:‘好,当你有时必须变丑,或者觉得自己丑的时候,来找我好了。’”

  恣然的筷子停住了,抬眼看向青艳,看到那双美眸盈满泪水。

  恣然默默咽下口中的食物,喉头也奇怪地有些窒涩。

  “很……美对不对?我听了呆在那里,嘴还开开的,看得到嚼到一半的爆米花--当时我是没注意啦,后来才记起来自己的丑样。但有那么一刻,我真的忘了自己在别人眼中是怎样的了,而且也不怎么在乎……很奇怪对不对?”

  “你就是在那一刻动心的?”恣然轻声问。

  “我想……我这次真的中箭了!”

  “但心动是一回事,生活在一起又是另一回事了。”

  青艳白她一眼,“我就知道你会浇我冷水。”

  “你每次都来跟我恋爱报告,难道不是要我的理性分析?”

  “那你觉得他怎样?”

  “如果他跟你以前的男人那么不同,应该是大有希望。”

  “恣然!”

  恣然似笑非笑地瞅青艳一眼。

  “他若请我吃好吃的,我会为他加分的。”

  她自己也许不在乎男人,但只要好友在乎,她会衷心加油。

  第二章

  恣然唯一的弱点,也许就是那张嘴。

  青艳会说那张嘴是弱点,因为只要有机会它就会损人,就算对事不对人,出口的也是一堆离经叛道的鬼话。

  恣然自己呢,会说那张嘴是弱点,因为实在太好吃了。

  她不偏食也不挑食,绝对称不上是美食家,但食物于她,有种与养生无关的吸引力。

  当她在冬夜寒风中、坐在路边吃鱿鱼羹的时候,看到摊贩主人熟练地舀着大汤瓢,就会有一种温暖而心安的感觉。

  她不知道摊贩主人是否不得不如此营生,也不知道做这行的利润多寡,但她能坐在这盏小灯下,闻着油香、尝着热汤,她就觉得幸运。

  有人请客,或某种大型聚会时,她会在陌生的人群中穿梭,欣赏雪白的桌巾所衬出的高雅食物,想着人与食物的奇异互动。

  大部份的人都是在那里看人,或被人看的,只有她看的是食物,也看什么人会选些什么食物。

  看他们吃东西的样子,就是一种最高的娱乐享受。

  所以今晚的晚宴,她又是自动当壁花--其实说是墙上的苍蝇也不为过--她膝上是一盘高耸如小山的食物,嘴中不停咀嚼,两眼骨碌碌地跟随厅中众人手上的食物打转。

  墙角这张椅子,是她从屏风后面拉出来的。物尽其用啦,没事藏椅子做什么?要她学别人那样站着吃,太累了。

  吃了大半个小时,她总算尝遍了buffet桌上的每一道食物,算是不虚此行。

  正在暗喜自己不认识半个人,免去了社交的虚套,眼前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影。

  吓!什么时候跑出来的?她抬起头。

  “嗨。”

  果然仍是陌生的脸孔。她对男人的长相从无研究,所以无法加以评估,什么发型、轮廓、身高、比例、体型……在她来说都毫无高下之别,琐碎如同今天的云量、湿度和风速。他给她的第一印象就只有三个字--不认识。

  “嗨。”她回了一句就别开眼光,继续吃她的。

  眼前的人却仍杵着,动也没动。

  好吧,这罗马磁砖的地板又不是她铺的,没权利赶人家,所以她大方地任他站着。

  “方小姐您好。”过了十几秒,陌生人终于开口了。

  咦!认识她呀?恣然再努力研究了一下那张脸。

  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那张嘴正有礼地微笑着。这实在不是充分的信息,她还是认不出来。

  “您好。对不起,您是……”她有自我介绍过吗?刚才和谁打过招呼,她早忘了。

  青艳总说她对事比对人有兴趣,所以才很少注意到男人,恐怕只有当男人做出什么叛离常理的事,才会引起她的注意,甚至欣赏。

  总之,凡人都没希望啦!

  恣然才不敢苟同。青艳的男人论,至少要打个五折。

  不过眼前这个男人持续地礼貌微笑,是那种商场上标准的世故男人,她真的是过目就忘啊。

  他伸出手来,她只好站起身来回握。他的手平稳而温暖,包裹住她的。

  “我姓渊。”他简单地说。

  有点奇怪喔,他有什么理由不说全名吗?恣然把刚才冠在他头上的“标准”两字在心里划掉。

  “渊先生。”

  就算这男人不算标准了,她的兴趣仍在海平面下拉不起来。既然他没有多说的意愿,她点点头就开始转身,准备走回buffet桌去进行补给。食物比男人有趣太多了。

  “人生是从摆脱一切规则以后才开始的。”

  她半转的身子定住了,眉头也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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