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没有想过希望有一天能再见到学长,她想象着当他们再度相见时,他会握紧她的手,轻轻跟她说声“我回来了”,然后他们会一直这么在一起,不再分开。
而每当她做起这样的美梦时,理智就会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事,他已经死了,死于那场大火,一个已经死掉的人,是不可能会回来的,与其把时间花在那些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倒不如花在如何把他忘掉。
但不管她怎么想,就是没有想到他开口跟她说的第一句话,竟是--
“你认错人了。”
这几个字就像把锋利的匕首射入她的心,让她在一瞬的不可置信后,感觉到疼痛迅速蔓延。
“学长,你忘记我了吗?我是向晴啊。”向晴仍是不愿放弃的抓着他的手,殷切望着他。
男人冷冷的看着她,收回自己的手,皱起眉头道:“我不认识你。”
“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会不认识我?”向晴急了,连忙向前一步,想要让他看清楚她的模样。
“咦,莫总,你怎么又回来了?”警卫巡视回来,看到的就是这一幕,赶紧向他打声招呼。
“莫总?”听到警卫喊他,向晴这才知道自己等了一整天的人就是他。“你姓莫,叫莫怀山,对不对?我就知道我不会认错人的。”
“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很多,而我不是你所说的那个人。吴先生,麻烦你请这位小姐出去吧。”他转头交代警卫。
“学长、学长你听我说啊……”莫怀山交代完警卫后便径自离开,不理会被警卫拉住的向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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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电梯门打开的声音惊醒了莫怀山,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竟一直想着刚刚的那名女子。
瞧她那个样子,先是乍见他的不可置信和惊喜,而后转为疑惑、失望,表情看起来是那么真挚,一点也不像是在说谎。
可是,他怎么也记不起来曾经认识她,甚至见都没有见过。
那么,到底是谁的记忆出了错?
不过就算其中有人的记忆出了错,那个人也绝对不会是他。
他虽然不是什么过目不忘的天才,但是他对自己认人和记人的本领,还算有些信心,只要他见过的人,哪怕只是匆匆一瞥他都不会忘记,火就曾经戏称他像是台照相机,眼睛就是镜头,每个人经过他的眼底就留下档案了。
而他想了又想,就是找不出有关她的记忆。
算了,只不过是个认错人的女子,何必想那么多?走到办公室拿了他忘在桌上的档案夹,转身便要离去,突然计算机传出声响,那是讯息送达的警示声,于是他停下欲离开的脚步,回到桌前。
林:山,怎么样?到台湾还习惯吧?
鼠标一动,对话窗口就弹跳出来,传讯的人是林。
山:还不就是那样。
林:何必讲得那么无奈,好象是我逼你似的。
山:难道不是?
他还没有忘记林是怎么好说歹说,软硬兼施迫他提早结束假期,帮他接下这堆烂摊子。
林:哈哈哈,我还以为你会乐在工作。
屏幕上闪烁着大大的笑脸显得格外刺眼,让人忍不住想揍他一拳。
山:我更乐于享受揍扁你的快感,你要不要试一试?
林:你真爱开玩笑。
山:你知道我从来不闽玩笑的。
画面停顿一下,没有再出现新的讯息,隔了一会儿,莫怀山再度送出字符串。
山:你没事要说了?那我要走了。
林:等等--
屏幕上传来询问他是否接受档案的指令,按下“是”的按键后,便出现一个接收档案的图标画面。
山:这是什么?
林:好东西。
后面还跟着一个眨眼睛的脸。
山:别耍无聊了,如果你那么有空的话,我不介意继续我的假期。
林:你这个人真是一点幽默感都没有。为了答谢你出手救我于水火之中,我这人一向是有恩报恩,所以帮你查了一下夜明珠的资料,怎样,够朋友吧。
山:调查结果是什么?
林:听说第三颗夜明珠十年前曾出现在一场拍卖会上,后来被一个台湾的古董商收藏,至于现在还在那个古董商手上,还是已经易主,就不得而知了。
山:嗯……
林:传给你的档案,就是有关于那个古董商的资料,你看看吧,虽然不一定能找到夜明珠,好歹也是一条线索。
山:我知道了,就这样。
林:你要走了?陪我多聊一会儿。
山:我说过了,我一点也不介意继续我的假期。
林:好吧好吧,无情的人……
不等那头林又传来什么讯息,莫怀山把资料打印出来后,便径自离去。
他翻阅着有关那个古董商的资料,心里盘算着要怎么下手,而刚刚那个冲着他叫学长的女子,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插曲,早就被他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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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秀,你有没有遇见很久不见的老朋友过?”
隔天,向晴顶着两个大黑眼圈上班,却始终没有办法专注于工作上。
“有啊,上次跟我老公逛街,遇到我小学时暗恋的同学。”
“那你们有什么反应?久别重逢,应该很高兴吧?”向晴急问着。
“干嘛问这个?”坐她旁边的阿秀停下手上的工作,转头问她。“你想套什么八卦啊?我告诉你,我对我老公可是很死忠的。”
“不是啦,我是想知道你那个同学有什么反应。”
阿秀睨了她一眼,才慢条斯理的说:“你以为会有什么反应,来个久别重逢声泪俱下荡气回肠肝肠寸断相见恨晚恨不相逢未嫁时的煽情拘血大拥抱吗?我告诉你吧,你想太多了。”
“那要不然……”向晴当然打死不承认,她正想象着这样的情景,但听阿秀的语气,说出来铁定会被她笑死。
“我们互看对方好一会,觉得好象在哪里看过,过了很久才想起来,他是我小学同学,但名字早就忘了。”
“忘了?可是你不是曾经暗恋过他?”
“那种小孩子的喜欢怎么可以当真,有时候早上喜欢的是这一个,到下午就变成另一个了,而且都已经那么久不见,能想起有他这个人就很了不起了,你还想怎么样?”
“那他没有认出你吗?”
“我想应该没有,他只看了我一眼就别开头,没什么特别的反应,我想他早就忘了有我这号人物了吧。”阿秀耸耸肩。
“你不难过吗?毕竟你喜欢过他,他竟然一点都不记得你。”
“这有什么好难过的,事情过去就过去了,记得又怎么样,忘记又怎么样,日子还不是一样要过下去,何必一直沉溺在过去的回忆?”
是这样吗?
向晴脑海里一直重复播放着阿秀刚刚讲过的话--
事情过去就过去了,记得又怎么样,忘记又怎么样……
他对她也是这样吗?
就算当时他们的感情有多好,曾经分享过许多快乐伤心的心情,但是时间过去就不会回来,他忘了她也是理所当然、情有可原,何况他们已经十年没有见面了。
只是,忘记的人也连带忘了他们的曾经所产生的影响,而记得的人呢?
背负着那么深沉的遗憾过日子,而另一个人竟毫无所觉、甚至毫不在乎,这对记得的人而言,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
她所付出的种种情感,就像是丢进海里的石头,一点痕迹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