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动作还真快。”
“谢谢赞美。”他走到她身边。“对了,我在网络书店订了书,昨天寄来了,有几本你常看的散文集,要不要看?”
“当然要啰!”她算是爱书人。
“我放在书房里。”他走在前头。
进了书房,他从角落拉出一个中型纸箱,聂思枫一看,不禁瞪大了眼。
“你订的书也未免太多了吧!”那个箱子的Size,大概可以放下一台29吋的电视机了。
“会吗?”他边打开箱子,边反问。
“怪不得你选择在网络上订购,要人家送货。这么多的数量,要是从书店搬回家,手骨肯定会折断。”
她蹲下身,看着他翻找书籍的动作。
“来,这是你的散文集。”他找了一会,在书堆的中层,找到聂思枫常看的书。
“谢啦。”她接过书,好奇问道:“你这回又买了什么书?”
自从跟他住在一起以后,她才发现,原来秦天君也是个爱书人,若论及热爱程度,她铁定追不上他。
“哲学书、心理学专书、侦探小说、电影原着小说、科幻……”他一本一本的数给她听。
她看的书只限于几种类别,但秦天君就不同,上至艰深难懂的科学专书,下至通俗的小说散文,他全都接受。
之前她问过他,为什么什么样的书他都看?他笑着回答她:“广泛的阅读,才能获得广泛的知识,进而拓展我们的智慧。我是公司的领导者,没有足够的智慧,便没有办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我必须随时吸收新知。”
越是了解他,她就越是发现他的优点多得数不尽。
就像她刚搬到他家的第二天──
那天,在家吃过晚饭后,秦天君很自然地掏出一根烟,在餐桌上抽了起来。
她不抽烟,而且非常讨厌烟味,当下她即想叫秦天君把这根饭后烟熄掉,并劝他把烟戒掉,毕竟烟对吸烟者及旁人,都会造成身体的伤害。
“秦天君,你──”话到了嘴边,她才惊觉她没有这个权利。
房子是他的,而她只是一个免费寄住的住客兼佣人,秦天君有权在这做任何事。再说,她也知道戒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强迫他配合她,好像有点残忍。
“什么?”他把视线投到她脸上。
“没有。”她还是忍耐一下吧!
察觉出她的怪异,再瞥到她暗皱的眉心,他马上意识到,她是因为烟味而蹙眉的。
下一秒,还在燃烧的烟已经被他捻熄。
“你……怎么突然不抽了?”他的动作引起她的疑窦。
“因为抽够了。”他笑笑,站了起身。“我去洗澡了。”
才吸了没一分钟,烟还抽不到一半,他就抽够了?
那时,她的疑惑没有问出,后来有时想起,想问却又觉得这种问题太小,问了太奇怪,因此一直找不到答案,直到她在他家住久了,才慢慢的发现到──
洗过晚饭的碗盘后,秦天君总会走到阳台,并顺手关上玻璃门。
“每次吃过饭,洗完碗,都会跑到阳台去,这其中一定有古怪!”
她好奇地走近阳台,隔着玻璃门,看看他在外面干嘛。
看了好一会儿,终于让她看见他手上的烟。
心里顿时有一个想法产生,胸口也有一阵激流四处乱窜,为了求证自己的想法,她毅然打开阳台的玻璃门,踏了出去。
听到声音,秦天君回过头。
“你在阳台干嘛?”她若无其事地闲闲问起。
“没干嘛,吹吹风而已。”说话的同时,他悄悄把烟捻熄,并且用手心彻底包住。
特别注意他一举一动的聂思枫,自然没漏看他这么一个细微的动作。至此,真相大白了。
那天他突然不抽烟,后来也没在她面前抽过半根烟,以及洗碗后他总会走到阳台的原因,她都明白了。
“你出来做什么?有事?”这回换他问她。
“没事,只是想出来走走罢了!好了,不打扰你一个人吹风的雅兴了。”说完,她便步出阳台。
离开他视线范围后,她勾起一抹浅笑。
“没想到秦始皇这个人,还有温柔体贴的一面!”她心中盈满了说不出的感动。
他无言的体贴,让她的心在不知不觉间,开始了对他的轻微悸动……
“你在发什么呆?”秦天君的声音,将她自回忆中拉了回来。“发呆发到连书掉了都不知道。”
他弯身,替她捡起因她松手而掉到地上的散文集。
“谢谢。”她重新拿好书。
“你刚才在想什么?”竟然想得完全入了神。
“没什么……”她才不会跟他坦言,说她刚才是在回想他的体贴呢!
这样说出来,容易让人误会,以为他在她的心中有多大的分量哩!
现在,她虽然已经将他当成朋友来看待,但她怎么也不承认,他在她的心中,有着极特别的位置。
可是,有些事情,不管你承认与否,它是真的话,就会存在。这是聂思枫当下还没领悟到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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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周日,秦天君若没特别的应酬要外出,他总喜欢跟聂思枫一起留在家中。她不常往外跑,她常讪笑自己可能老了,对户外活动都没什么浓厚的兴趣。
留在家中的两人,有时会在客厅看DVD,有时会打电视游乐器,有时则会下西洋棋。
室内活动没有固定模式,全看当天两人心血来潮想做什么,不过有一项活动,倒是每个周日一定会做的。
“今天你要教我煮什么?”秦天君站在她旁边。
“你吃南瓜吗?”聂思枫不答反问。
“我不偏食。”
“今天就煮南瓜糙米饭吧!”她朝他一笑,对他的不偏食很是赞许。
这个活动就是烹饪课。
聂思枫从小就对做菜很有兴趣,很自然便练就一身好厨艺。
有她替他煮饭,秦天君根本不必为三餐烦恼,只须乖乖等着,便有美食送到他跟前。
然而有一天,他居然说他想要跟她学做菜。
聂思枫起初瞪大双眼,在她的认知里,一个事业型的男人,是不会对做菜有兴趣的,他们有时问宁可拿去做生意,赚更多的钱,哪有美国时间去领略下厨之乐。
尤其对一个从小便是饭来张口的富家子弟来说,要他们下厨更应是天方夜谭,可是,秦天君就是有兴趣。
既然他那么热衷,她也乐意倾囊相授。
自此以后,每逢周日,她便会教他做一道菜。
教了他几周后,聂思枫发现秦天君很聪明,很多东西一教就会,从不用她重复。
或许经商的人头脑真的比较好吧!更何况他是始创集团的唯一继承人,头脑若不聪敏,怎么能撑起这问规模庞大的跨国企业呢?
“要煮南瓜糙米饭,首先要把白米和糙米洗净,然后浸水两小时,如果是晚上要吃的,可以早上预浸好,再放进冰箱。”聂思枫停了一下,向站在她身边的秦天君展示已经洗好的米。
“南瓜切块后,就把锅子烧热。”她利落地切着南瓜。
秦天君趁聂思枫在切南瓜时,把锅子预备妥当。
“用两、三颗蒜头爆香,把南瓜放下去,快炒一会后,将浸好的米放进去,加少许盐再炒一会,注入适量的水,然后盖上锅盖,以慢火烹调十五至二十分钟,一道色香味俱全、便宜好吃的素食,便大功告成了。”
她熟练地煮着,盖上锅盖后,转向一旁的秦天君。
“虽然这道菜材料不多,看起来好像没什么好吃的,但其实越简单的食物,越能带出食物的原味。材料配菜太多,会让人吃不出食物真正的味道。”她像一个美食专家似地高谈阔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