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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栋别墅庭园杂草丛生,据说屋主一家三口瓦斯中毒身亡,还听说有情侣在屋内殉情……绘声绘影的谣传那是栋鬼屋。

  总之,大门颓废的敞开,也没有人有胆进去,经过也是快速通过,那个地方藏人应该很方便。

  她可不想将他带回家,她住公寓,还得爬上四层楼,她又不是疯了,光拖着他前行一分钟,她就汗流浃背。

  还好冬天周末清晨一大早,天空阴沉沉的,没什么人,她吃力的背拖着只剩半口气的他闪闪躲躲,听有人声和车逼近,她立刻躲进暗处。

  花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时间,终于让她到达鬼屋大门。

  这时候的天色仍是晦涩昏沉不明,深蓝的幔布覆盖住整个天空,刺骨寒风袭来,几乎冻结她的手脚。

  林明萱小心翼翼的推开颓废虚掩的木门。

  “咿呀--”脆弱的门扉不堪一推的往她身上倒下,她花容失色的来不及闪,只见门板倒下--

  咚!

  “哎唷,搞什么?”刚好她肩上的他高个子顶着,门板击中他脑门。

  他,醒了。

  “你醒了,太好了。”她吁了口气,正想扔下他时,岂料他张开眼睛,眼珠子转了一圈后往上翻起白眼,他沉重的身子软趴趴的压回她身上。

  不省人事。

  林明萱脸色丕变。他该不会被砸破了脑袋,提早见阎王去了吧?

  她忐忑不安的拍了拍他苍白的脸,“ㄟ,你要不要紧?”没反应。

  她赶紧把他拖进鬼屋里,随地放下,然后趴下身子,将耳附在他胸口。

  呼……还好还没死。耳朵听到的微弱心跳让她如释重负。

  不过,他身体传来的高热令她眉头打结,再不赶快给他急救,说不定他真的要跟阎王拜年去了。

  刻不容缓的,她拎起裙摆奔出鬼屋,往她家的方向去。

  一名醉汉经过,乍见白影从鬼屋闪出,他揉了揉双眼,那白影不见了,当场酒醒了一半,脸色别白。

  “鬼呀!”惊吓的醉汉转身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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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耀眼的冬阳泻入断垣残壁的别墅内。

  落地门已经不见了,地板龟裂,杂草丛生,颓圮的梁柱倾斜,而不见窗子的墙上空着个洞,墙上也有好几条大裂缝,还露出红色砖块,裂痕处甚至冒出生命力强的绿色藤蔓垂落地面。

  天花板的状况更惨,半边的天花板掉落满地砖瓦泥碎,刚好变成楼中楼,可以清楚看到二楼的惨状,冷凛刺骨的寒风从四面八方灌入屋内。

  天花板淌下冰冷的水滴在他脸上,滑过颈部渗透衣服底,冷得他身躯不自觉的瑟缩了下,他冻醒了。

  微弱的呻吟引起林明萱的注意,她斜睇了他一眼,“你醒了,我就省事多了。”不枉费她拚命用酒精替他擦身体降温,不讳言的,他古铜色的结实体魄不逊于电影里的闪灵杀手。

  他眨了眨眼睑,环顾四下后,沙哑虚弱的呻吟逸出喉咙,“这是什么地方?”这里看起来不像人住的地方。

  “鬼屋。”

  “鬼屋?”听到她的回答,他吃力的转头,这个一身全白的女子正蹲在他身边。

  林明萱怕他一命呜呼,不仅婚礼没去,连换衣服的时间都省下,回到家拿了急救箱就赶紧来救人。

  “你住这?不怕吗?”居然住鬼屋?

  “险恶的人心比鬼更可怕。”没必要跟个麻烦的陌生人做太多解释。她毫不手软的把整罐酒精倒在他伤口上,消毒!

  “啊--”灼烧的剧痛让他弹坐起身,音量拔高,“你搞什么?!很痛耶,不会轻一点。”

  他这才注意到自己躺在冰冷的地板上,难怪那么冷。

  “以一个身受重伤的人来说,你的精神挺不错的。”恢复力也惊人,不过一个白天就恢复意识。

  要不是他不留神也不会给那些匪徒有机可趁。“谢谢你的安慰。”他没好气的道。知道她是在帮他上药,只是动作一点也不温柔。

  他低头,只见上衣已被掀起,西装外套垫在身下,避免伤口碰到地面。

  “是你救了我?”

  “嗯。”腰眼的一个洞的血已经凝结,子弹擦过他腰侧,穿透后背,没伤及内腑。

  “那些追兵?”

  “找不到你就走了。”林明萱好奇的看着他伤口,“你这是枪伤吗?没死真是命大,你该感激那枪手射偏了。”

  “是我身手敏捷。”

  “如果真行的话,就不会被打到,要在道上混先把身手练好,下次就没那么好运气了。”这也是她第一次治疗枪伤,想不到她随便照电影里的方法也有效。

  他悻悻然的说:“谢谢你的忠告。”这女人是他遇过最不可爱的一个。“你叫什么名字?”

  “林明萱。”她替他上好了药,拿了绷带和透气胶布帮他包扎好,口气平板得没有高低起伏。

  “真名?”

  “对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我不需要撒谎,是不是做你们这一行都有神经质,疑心病特别重?”

  “你说话都是这样直来直往的?!”损人不带脏字。

  看了眼腰间缠绕的绷带,血已经止住,虽然包扎技术不怎么样,但聊胜于无。

  他闻到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清雅玫瑰馨香,稍稍消弭了这屋内阴冷迫人的寒气。

  “实话总是容易被人误解。”她满意的看着第一次为人包扎枪伤的成果,随后起身,她拿起急救箱。

  “你不怕我是作奸犯科的罪犯吗?”还告诉他本名。

  不奢望她的搀扶,他以单手撑着地面,忍痛站起。看不出她有着如模特儿般的高挑身材,他身高一百八十七公分,她的头顶刚好与他视线平行。

  “你不提我还真差点忘了。”林明萱从小皮包内取出纸笔,“这是邮局支号和帐号,在你被警察抓到之前记得先把帐结清。”清醒了就死不了,也与她无关了。她看了腕表,是该吃晚餐的时间。

  “礼服干洗费五百元?”收过她写的纸,字迹很娟秀。他念着上面的数字。

  “收你五百算客气,我还没跟你算耽搁我时间的费用,你让我没时间去参加婚礼。”她在这里一天,手机也关了一天。

  “你的婚礼?”

  她不想多做解释。淡睨了眼身材挺拔的他,没想到他这么高,她很少看人还需要仰头四十五度。

  他咬紧牙关,忍着腰问灼热撕裂的剧痛,目光一瞬也不瞬的端详着留着一头薄削的短发的她。白皙的脸蛋上看不到毛细孔,他一掌就可以覆盖住她整张脸,五官匀称,英挺的柳叶眉下是双黑得晶亮的瞳眸,看得他呼吸一窒,屏气凝神。

  他该不会是脑袋被敲坏了吧,居然觉得这嘴巴很毒、姿色平庸的男人婆长得很美?!

  为了掩饰看她入神的尴尬,他冷嘲着,“我可以请问一下这位为社会除害的伟大英雄是何方神圣吗?我为他的英勇牺牲致上最高敬意。”

  林明萱语气不冷不热。“我现在明白你为何会被人追杀了。”这种人少一个,社会少一个败类。

  “我叫步惊奇。”

  “噢。”她虚应了声。他叫什么她才不在乎。

  “你不知道我是谁?我说我叫步惊奇。”她的反应怎么跟一般人不太一样,身为堂堂“步氏企业”三少的他,名声虽比不上娱乐界的演艺人员,好歹也是报章杂志的常客。

  “看你外表挺正常,怎么还需要人提醒你叫什么?!年纪轻轻就有健忘是老人痴呆症的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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