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乱动啦!你这样我会把眉毛画歪掉的。”晓瑜皱着眉头,努力保持手中眉笔的平稳。
程世庆嘀咕道:“我没办法不动,眼睛里的这玩意儿搞得我很痒。”
“刚戴上抛弃式隐形镜片总是会有点儿不适应的。少啰嗦了,是你自己说的,要我助你成为一代妖姬。”总算完成笔下的眉形,她取出睫毛夹。“把眼睛张到最大,住上看,很好……我要夹喽!”
“痛!你夹到我的肉了是不是?”
“只是一点点而已。你真的好吵喔,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痛,夹睫毛难免会夹到肉的嘛!”她笑嘻嘻地说。
“项晓瑜!给我从实招来,你是不是故意的?”冷瞥。
格格笑道:“我承认是我的疏失,但不是故意的。因为我一直强忍着笑意,你知道的,这感觉好怪,好像突然间多年的哥儿们摇身一变成为好姊妹了。嘻嘻……人家忍不住想叫你一声程妹妹。”
“……若非必要,我并不想这么做!”沉下脸,程世庆老大不爽地说。
“是、是,你得伪装成酒店公关,不然就无法接近姓张的,我懂。我又没说你有改行当红顶艺人的企图。”微笑着,晓瑜在涂抹完睫毛膏后,端详了一会儿,然后问着站在他们后方的秦日顺说:“如何?挺不赖的吧?”
扯唇。“我不予置评。”
“为什么?很美啊!”晓瑜对自己的杰作再欣赏不过了。“颈部的喉结用黑色宽颈带就能遮住了,再加上以假乳塞出来的乳沟……哇噻,这位性感美女是谁啊?”
假使没看到整个“变装”的过程,秦日顺还能冷静客观地评论。但是亲眼目睹整个过程后,他不得不老实地说──
“我想,我还是偏好纯天然、无添加的真女人。”
一咋舌,晓瑜嫌弃地说:“我们别管这个没眼光的家伙!亲爱的程‘妹妹’,我们到楼下做个小小的实验,看看我的家人有没有人能看得出你是个男的吧!”
脸上写着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程世庆依然无奈地撑起沉重的双脚,站起来。假使过不了这一关,恐怕也过不了张老板“阅女无数”的锐眼。那么,想要说服他相信自己的“假身分”,继而搜集有关恬恬被害的内幕,无异是缘木求鱼。
“祝我们好运吧!”
秦日顺同情地献上祝福,目送满脸悲怆、形同上法场的“程妹妹”,在幸灾乐祸的小恶魔项晓瑜的带领下,离开她的卧室。
被单独留下的他,看着墙上晓瑜得到的琳琅满目的奖牌、奖状打发时间,并从而得到一点小小的情报──
被誉为“尚大胆”的项晓瑜小姐,除了胆大以外,她会的技艺也不少。速读、作文、诗歌朗诵到网球比赛的优胜,可说是允文允武,才艺双全。
不过,当他看到里头有张朴素的女童军“每日一善表扬奖”,脸庞不由得浮出笑意。一个人过去的历史是无法造假的,晓瑜打从天性里就是个喜欢“管他人闲事”的小小鸡婆妹,怪不得会走上做一名法医的道路。
……他几乎可想象出小时候的晓瑜,打抱不平地在班级主持正义,或是亲切地带领老婆婆过马路,指挥这儿、指挥那儿的霸气模样。
好遗憾,真希望自己是从小就认识她的青梅竹马,这样就不会错过“当年”的小小项晓瑜了。
没错,秦日顺了解自己正陷入一个大麻烦。
这就像是明明已经事先打过了N次的预防针,却还是染上感冒一样,而且发起病来格外严重、会要人命。
普通没打过“预防针”而犯了点小感冒的人──譬如那些单单看上晓瑜的外貌就爱上了她的男人们──只要流行期一过(梦想破灭),自然就会产生抗体(重返现实),不必担心会因此而留下什么后遗症。
至于真正需要烦恼能不能痊愈(全身而退)的人,就是秦日顺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家伙。喜欢上“全部”的项晓瑜,不只是她娇甜可爱的容颜,连她从头到脚的古怪缺点、脾气也一并爱了进去,“爱丢卡惨死”。
越是挣扎着不去承认,就越像是掉进泥沼般,越陷越下去。
所以秦日顺决定给命运一个机会,看看这个爱的泥沼有多深,纵使到最后无法自拔,沦为波下灭顶忠臣,也比做个到死都不承认自己的心意,连自己怎么死都不知道的迟钝痴心鬼要好些。
喀啦!
门一被推开,晓瑜兴高采烈的欢呼声便传了进来──
“秦日顺!要崇拜我趁现在,快!”
他的笑意酿在眼底。“你办到了?”
“对!我们成功了耶!程‘妹妹’在下头和我妈妈、奶奶聊了十多分钟,她们一点儿都没发现‘她’是个‘他’。这证明了我的化妆技术一流,可以让一个大男人雌雄莫辨哟!”
手舞足蹈地扑到秦日顺的怀中,晓瑜开心的笑脸灿烂得像春阳下的粉樱。秦日顺轻搂住她,暗暗祈求这一刻能停留住。
“看到你们情感进展得如此迅速,身为媒人的我也非常高兴。不知道何时能喝到二位的喜酒呢?”慢她一步进入屋内的程“咬金”,同样满脸微笑地倚门而立。
晓瑜宛如触电般地跳离开秦日顺的怀抱,红着脸说:“拜托,你瞎说也看一下场合、对象好不好?我们大家都是朋友,朋友间搂搂抱抱有啥好大惊小怪的?会想歪的,都是天生脑子坏去的人。”
程世庆可没错失秦日顺脸上晃过的一丝“惆怅”,但他好心地不点明它。改说:“你脸都红了,嘴硬的项大小姐!”
“谁叫你要说那种无聊话?这叫做尴尬!你看啦,人家秦日顺都下不了台了。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还玩不够男女授受不亲的游戏呀!”晓瑜嘟嘟嘴。“秦日顺,我们别理那个扫兴鬼!我跟你讲,刚刚在楼下啊……”
拉着秦日顺猛咬耳朵,她未曾发现他纵溺的笑脸中有丝淡淡的伤感,兀自叽哩呱啦地、兴奋地描述着家人怎样款待着女装的程世庆,彻底被他们的小小恶作剧给蒙住了的情形。
“欸,我看时间差不多了,我们是不是该动身前往酒店了?你刚刚有测试过窃听器了吗?”程世庆插口打断滔滔不绝的晓瑜。
秦日顺点点头,掏出自己身上的小主机。“收音正常,你随时都可以透过迷你麦克风告诉我,何时要冲进去逮人。”
“很好。那么我先开车过去了。”
“我随后就到。”
晓瑜眨眨依依不舍的明眸。“我真的不能跟吗?”
侧背起笨重的器材,秦日顺心意不变地摇了摇头。
晓瑜大大地叹了口气,让开路,退而求其次地说:“小心点,等你们的好消息喽!”
秦日顺很感激她的“识大体”,没在这节骨眼上增添不必要的“口舌之争”。
“我走了。”
这场只准成功,不得失败的任务,历经一周多的准备工作后,即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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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转方向盘,秦日顺把租来的黑色厢型车倒退,驶进“凤鸣酒店”隔邻的暗巷。一停妥,他跨过驾驶座,移到后头的车厢里,那儿已经装置好高科技的监视设备,启动后就可以收到隐藏在程世庆耳环里所录制的影像,以及他颈圈里窃听器传送来的声音。这些东西都是程世庆以研究的名义从美国携带回台的,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派上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