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摇摇头,排斥再想下去。可是他无法骗自己,紫苏爱过的就是这种生活,她习惯了,逍遥惯了。在项家同住二十天,他多少看出紫苏是从不做家事的女孩,每隔一天就由桑小鲽将脏衣服送洗,项家佣人七点下班,她偶尔吃消夜也是把脏碗一放,桑小鲽自然接过去洗了。记得于怀素曾抢着要洗,桑小鲽笑笑说:“没关系啦!我洗就好,紫苏不方便做这些事,她对清洁剂过敏。”当时他一听,心便沉了下去,结果隔天早晨又见桑小鲽问她要不要顺便开车送她去美容院,才知紫苏连洗发精都不碰,每星期两次在固定时间上同一家美容院,那位美发师都会把那段时间空出来等她这位好客人。姚瀛的心更加沉重,几乎已认定袁紫苏绝当不成母亲眼中的好媳妇,一位不做家事的媳妇绝对无法获得姚母的认同与疼爱。如果他是富家子弟或月入十万以上的有钱人,倒也罢了,可以请个佣人,无奈他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家里的房屋贷款还压在他身上,他希望他的妻子也有固定的收入,起码不要成为他的负担。
袁紫苏漂亮、热情、开朗,跟她作伴一生会很快乐吧!奈何佳人有疾。
她一双手伸出来,白白嫩嫩,掌心润红,真是称得上“玉手”,怎知是时时补充维他命B群和一星期一次敷脸时顺便“敷手”所得来的成果,还是桑小鲽请教医生又翻遍美容书,亲手调配出的敷容圣品。
她绝不承认自己有富贵手。
“我才没那么严重,只是容易脱皮,很难看而已。”她这样驳斥于怀素的好奇。
姚瀛为此好生难过,他今年三十岁,家里催得紧,却不敢把袁紫苏带回家,反把唐秋思带回去搪塞父母的催逼。他认识唐秋思在先,却对袁紫苏动心,但生活是现实的,他不想下班后还要赶回家煮饭、洗衣……只因娶了不会做家事的妻子。
今日来,亲眼看见紫苏在她的小天地──他供应不起的小天地──优游自在,荡着秋千,带着不知生活艰难的人所特有的舒坦笑容,望着透明天窗对他说:
“盖小木屋做书房时,爸爸有意建一座空中花园,但妈妈讨厌下雨,所以加了玻璃围墙。她喜欢下雨天来这儿坐一坐,老天爷淋不到她,她便好开心!”
光是庭园的面积就比他家五口人所住的公寓大上许多,姚瀛无法不正视两人之间的差距。他不自卑,但也不想高攀。紫苏只说继父是教授,母亲开餐厅,但今日一见,虽然是继承的祖屋,但算算改建成大楼和装潢的费用,保守估计也在一千万元以上,所以桑家绝非她口中的普通家庭。她可以想工作时才工作,心一懒时便窝在家里看书、打电玩,或提光存款去旅行,随心所欲,父母不介意,四位异姓哥哥管不了她,她的人生在姚瀛眼中未免太惬意了,可以是知己、女朋友,却不是他所需要──外可以赚钱,内可以理家──的妻子。
他很纳闷,桑家怎会如此纵容她?
他可以理解一般家庭均不需要女儿负担家计,但结婚前至少也都有份固定的工作,帮忙母亲理家,即使再受宠,父母一想到她嫁人后凡事不沾必遭人嫌,多少会教一点,只有她袁紫苏到了可以出嫁的年纪,连一只碗都不洗,仍像个无忧无虑的少女,除了她爱做、想做的事,其他一概不理、不烦,命好得离谱。
莫非,桑家早有打算一辈子留住她?
姚瀛无法不这么想,从桑小鲽的眼里、行动上,他瞧见毫不掩饰的爱意与纵容;与桑世轩接近后,可以看出桑世轩完全当她是亲人看待,连出了名的“冰男”都疼她,可以想象袁紫苏在这个家已得到完全的认同。
是啊!是啊!唯有不在乎她做不做家事的有钱人家,才会看重她本身的优点,当她是难得的人生伴侣。
原来民主化之后,阶级仍旧存在。在桑小鲽眼中女人不做家事仍是女人,而姚瀛已从母亲或亲友身上认定做家事是女人理所当然应该做的。
此时此刻,这种认知,颇令姚瀛心悸。
袁紫苏奇怪的盯视着他,不明白他在转什么脑筋,脸上的表情像电视画面变来变去,真有趣,她的精神也来了。
“姚瀛,你打不打Paddle ball?”
“什么球?”他英文不错,一时却也是有听没有懂!
“Paddle ball板墙球啦!在室内玩,只要有十坪左右的空间,拿着球拍把球往墙上打,它弹回来,再击回去,可以单打、双打或多打,很刺激哦,而且减肥效果比打网球好,也方便,不管刮风下雨都可以玩。”
姚瀛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那个啊,我小妹都管它叫‘碰壁球’,你一解释我就懂了。”他做了个打球的动作,“她每次都说:‘我要去碰壁啦!杀杀一肚子气。’”
紫苏笑出来。他家小妹与她志同道合,两人一定合得来。
“去流流汗,提提精神也好。就在地下室,玩不玩?”
“不了。”他兴起一个念头,“不如到我家坐坐,认识我的家人,而且快到下班时间,姚绢一定很喜欢认识你。”即使不能做夫妻,他也不愿弄得灰头土脸、形同陌路,他不以为男女不做夫妻便该绝交,何况他与紫苏还不到“天雷勾动地火”之境。他喜欢这位朋友,出版社也需要她,最好邀请她到姚家,亲身体会两人之间的不可能,自然淡下来,恢复朋友关系。
袁紫苏不是扭扭捏捏的女孩,也不会联想那么多,反正到朋友家玩是天经地义的事,她虽热情,但有的是脑筋与眼光,姚瀛的淡漠,使她不敢幻想此乃去见未来的公婆。老实讲,她尚未有结婚的打算呢!
“好啊!”她恍然感觉到自己将面对一个挑战。好!她倒想看看姚瀛意图变啥把戏。
让他在客厅等,她必须换件衣服。
摇笔杆的人不讲究专业形象,很难得在他们身上看到上班族常穿的套装或西装。
但若要使人感觉“端庄”,套装是最简单的选择。
她对着镜子微笑,灵动的眼眸闪耀着,为自己套上象牙白色的长外套和宽长裙,里头是一件圆领的白色丝衫,一头保养得宜的乌亮秀发自脸颊往后梳拢,没有任何首饰,简单而自见雅致。
“好看吗?”她下楼笑问姚瀛。
“很──好看。”他其实想说:“很昂贵。”却注意到她脚上穿的黑色袜子,心觉奇怪。
在宽敞的玄关处换下室内鞋,打开一排壁橱中最靠近门口的一扇橱门,专门放置给客人穿的拖鞋和客人脱下的鞋子和衣帽,姚瀛穿回自己的皮鞋,却见紫苏从另一扇橱门里挑出一双黑色短统靴,坐下来慢慢系鞋带,再戴上一顶黑色覆额软帽,然后往穿衣镜一照──帅呆了!端庄清雅,又带点儿潇洒,正是她所钟爱的。
“比目鱼的眼光真准,这么上下搭配,果真有形有格。”
“桑小鲽?”
“对。老实说我排斥穿套装,尤其是那种窄裙式的套装,感觉好像被绑住似的,很不自由。但像现在这么穿,我还满喜欢的,感觉像自己。”
“你很重视自由?”
“难道你不是?”
她眼睛一眨一眨的,拉开大门,被吓了一跳。桑世徽也正好开门要进来,突然迎面碰上,真是吓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