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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她开始溃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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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鼻端传来痒丝丝的触感,他睁开眼睛,察觉身上趴着一个纤细温暖的躯体,均心修长的双腿安然憩在他的两股间。

  “嗯。”那头散胸膛上的红发似把活生生的火,将他腰间悸动的欲情煽燃睡境。

  眼底溢满自己都毫无察觉的柔情,他将手插入她青凉的发丝间,让它们一迎指缝间滑开,迷恋着这种简单又亲昵的动作。

  他昨晚把她累坏了。

  禁欲太久的身体一度又一度索汲着她的热情,双双攀上连连璀璨摘峰。他在喘息间仍不停撩拨她,昨夜每一刻都是烧辣人心的挑逗,令她觅不得一刻的安宁。

  迅速地起身着装,他低俯想替她披件衣服,不经意瞥见她的小腿,方悚然忆起她的伤。糟糕,昨晚他做过头的忘了!匆匆照周宾教的方法替她上药、包扎伤口,这才安下心。

  早上的晨雾成霜将一切盖上薄江的银色,景致在苍美中有分道不尽的诗情画意,令人心旷神怡。

  正当他弓身汲打木盆的水洗脸一细碎的女人足音从他背后骤然响起,他猛然回间。

  孙娇娘,黑发蓬云,半敛的眼睫下透着老练的妖娆妩媚,眼光就像看到肥鱼的猫,贪婪凝视沙尔半裸结实的古铜色胸膛。

  “昨儿个可快活?”孙娇娘心房可是涨满膨胀的妒意。这还是第一次,听见沙洋的帐棚中传现那般销魂蚀骨扣呻吟:一种人类有达欢快颠峰的表示。这使以外面解手的孙娇娘立即慢下脚步,怀着满腔嫉恨,她益发不甘钟瑞从沙尔身上得到的缱绻缠绵。

  这女人在想什么?沙尔心中警铃马上大作,双眼依旧冷冷瞪着她。

  “你向来都是他们里面最英勇的弟兄。”孙娇娘见他毫无反感之色,便大胆的挨近人孤身体,以她丰满的曲线进行挑逗。“我还没有好好‘犒赏’过你,沙尔。”孙妖娘将她俏尖的双峰顶端贴住他的臂膀,左右摆动,任谁都猜得到她接下来要说的话。

  “后面树林没有人会去。”孙娇娘知以为是的在他身边吴语呢侬。“走吧?”

  沙尔冷冷看着她,冷冷地笑,转身举步就走,一点也不恋恋。孙娇娘的下巴差点掉下来——也只那么一会儿,她马上又追了上去,挡在他跟前。

  “你是在害怕会被旁人看见吗?我保证那里——”

  沙尔淡漠地看都不看她一眼,从她身旁擦身而过。孙娇娘恍然知觉沙尔根本无意要好,恼羞得红了一整张脸儿。

  “你是故意的。”她咬牙切齿,在不敢大声肆喊情况下,仅能火得五穷喷气吐烟。“最好别拒绝我。”她傲慢的抬起下颌。“我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改变主意。”

  怎么会有脸皮这么厚的女人?“我对你没兴趣?”他投给她的眼光无聊又无直到,一副无法忍耐的样子。

  “抱歉。”

  “我哪点比不上那个女人?”孙娇娘不敢相信有人会对她的挑逗无动于衷。以往她只要把身体一贴上去,哪个男人不是全身酥软?连小脚趾头都麻软了,怎地沙尔丝毫不受影响?

  “如果你不按照我的话做,我会大叫,到时把班纳图克引来,双方都不好看。”

  沙尔愤怒又好笑,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被女人逼着上床。“你叫啊!”右眼银灰色的眼珠益发澄亮,左边相称的黑眼慢慢沉赠,望之诡异莫名。

  孙娇娘倒抽口凉气,忘却自己已袒裸半截雪乳。他欺前一步,她便连连倒退。

  “需不需要把许大个儿、赛小汉子、阿倪、朱仔全都叫来?也许班纳图克会想问问发生什么事。”

  这是孙娇娘头一回听见他说了这么多话,现在她宁可他没讲,因为他的字字句句发生正中要害。

  “我、我不知道你说啥子。”不可能的,不该有人知道她除班纳图克外,还和其他男人勾上一腿。若传人班纳图克耳中,不死也脱层皮。

  “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名。”他已意识到,孙娇娘很可能会破坏他们的计划。自己以前毫不把她放在心上,总以为她无关紧要;尔今尔后,他得好好压住她。

  “你不会想让班纳图克知道的,对吗?”

  这次他转身再走时,孙娇娘没再中前拦阻。

  沙尔给了她一记下马威,也顺便为钟瑞报了一箭之仇。

  钟瑞发誓,她真的不是故意睡晚的。没有人在经过“筋疲力竭”的一夜后,还能精神充沛地起个大早。

  头好沉、眼皮好重、腰好酸、大腿好痛、小腿好痛,都显示“运动过度”的后遗症。也难怪钟瑞宁可死死地睡下去,当条猪都还比较幸福。

  一根羽毛在她肌肤上飘扬,舞也似地点过她第一寸肌肤,有点痒又不会善地勾醒她一根根细细的神经末梢。

  她本能地仰头,辗转反侧。羽毛愈降愈多,呵得她浑身酥软、嘤哼连连。

  羽毛骤离,令她不舍地睁开眼,赫然迎向正在侵占她身子的男子。那轻软若羽的触感原来是他细细密密撒下的吻。

  “你——啊!”欲发之语被他强而有力的爱潮淹殳;钟瑞只能攀附他宽头的肩头,柔弱地任他带领。

  许久。

  沙尔搂着气息温驯的人儿,品着她颈窝悸动的香气。两副身躯无言地融合为一。这种交换彼此气息的宁静境界比一场激烈的欢爱更形亲昵,是种相互烙印行为。

  钟瑞阖了眼,分不清心中杂乱的情愫。女人生来最悲哀的为莫过于此。一旦她初次的贞操被谁抢取夺拿,她的未来几乎便就此命定——她不要!她不要喜欢他轻徐的爱抚、细腻的亲吻;她不想习惯他温热的气息、哉他柔似水的眼光。

  哈哈!柔情似水。钟瑞终于肯定自己脑袋出了问题。

  不想他了,她该想的,应该是她的家人、她的母亲、“伦哈卡员。”

  十八岁之前,钟瑞不停质疑自己的身分。别人以她的红发绿眼的外貌将归于白俄民族;但她的衣着打扮、举动思考,却和其他中国人毫无两样。她常常在江边一坐就是一整天,对着水中倒影发愣。

  她被养母钟绮收养之前,在哈尔滨这个大城市东躲西藏,跟其他贫家小孩一起当小偷扒手。白晰小脸上的化妆品是污泥及灰尘,头发又油又臭;脏得失去原先灿烂的色彩。但也是这种无意间的保护色反而令地逃过了人口贩子的搜寻,不然只怕她不到十三岁,就要被扔入烟花柳巷,堕落此生。

  她这一生中感觉最亲、也唯一敬爱的人也只有钟绮,若非遇上钟绮,钟瑞她的人生只会一地坠落。

  钟瑞永远不会忘掉自己遇上钟绮的景况——她那时十二岁,吃穿用的一切和街边的狗没啥两样。狗可以靠一块骨头啃完一天,可是人不行啊!新冬时分,哈尔滨街上积雪足有半人高,太阳散的不是热度,而是彻骨彻肤的冰冷。她就和那些街孤童一样缩在墙角发抖,牙关打颤,羡妒的眼不时跟着来来往往移动的人潮转,一面又低首打量自己褴楼的衣着。

  那时,钟绮停在他们跟前、歪着脑袋想了一想,然后取出钱袋慷慨解囊。一群小孩似争食的秃鹰,冲向暗伺已久的猎物。他们之前就一直在等,等得下手的“冤大头”;善良的钟绮根本没想到这一点,吃惊于围拢过来持小孩如此汹涌且需要帮助。就见她手忙脚乱当“散财童子”时,其中于名狡猾的大男孩借机偷偷溜到钟绮的背后。使劲一推,将她推倒在地。用力抽走她手中松开的钱袋不算,还欲拉掉她的腕镯。偏巧那只金质腕镯是钟绮的传家宝,所发她亦不甘示弱不肯松手,造成两头拉锯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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