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完了没?”丁宇冷问。
“当然没有,没说满一页我不会停。”
奈儿噗哧一声,格格地笑着,韩皓烈不但长相匪类、行径匪类,连说话的态度和神情都很匪类,总是把她逗得开怀大笑。
丁宇觉得自己的太阳穴隐隐抽痛,沉声命令:“说重点。”
“重点就是,为了表现出猎入团队的精神,大家分工合作,把玫瑰之狼的同伙找出来,至少对委托人交代得过去。”
“我不同意。”丁宇眉宇深凝,生性冷傲的他从不求人,坚持自己的麻烦自己解决。
这只死硬脾气的狼在龟毛什么,大伙心知肚明得很。最懂男人心理的奈儿,很了解丁宇讨厌麻烦别人的个性,不过若是从生意的角度切入则另当别论,遂以温言软语拐个弯来劝。“要是逮着另外两只玫瑰之狼,赏金可不少哩,人家也要分一杯羹,才不让你独吞呢!”
韩皓烈一脚往客厅桌上一踏,身体后仰,对着天花板伸出两根手指。“我不贪,分两成就好,够意思了吧!”
此时,一道黑影从大伙面前飘了过去,长发飘飘、脚步悄悄,令三位俊男美女瞬间冻成了冰雕,见鬼似地瞪着黑影看。
那是什么?三人的脸上同时显现这个疑问。
此人不但头发长、胡子也长,被毛发遮住的脸只隐约看得见鼻子,三道犀利的目光紧盯着这个神出鬼没的家伙,就见他一会儿飘向东,一会儿又飘向西,身影有些熟悉,却又有几分陌生,乍看之下,很像一支会走路的拖把。
最后黑影飘来客厅,在沙发上入座,手里还拿了一杯水,由此可确定,他是“人”。
三人全神贯注地瞪着对方,对方沉默,他们也以静制动,能进入机关重重的猎人防线区里,只有一种可能。
“嗨!”长发披肩的家伙对他们打招呼。
他一开口,三人才恍然大悟地松了口气。
“呿!原来是你,我还以为大白天的闹鬼哩。”韩皓烈哼笑了声,健壮英挺的身子也一块落入沙发。
“沈毅,好久不见了,我算算,大概有四个多月没看到你了。”奈儿笑道,对沈毅最新的造型很有兴趣。
丁宇收回杀气,没说什么,继续检测桌上的各式装备。
沈毅,猎人代号“鹰”,拥有一个十分男子气概的名字,精通计算机及情报收集,在猎人组织里扮演的是连络及统筹的角色,负责透过计算机接收客户的委托并过滤可疑信件,再透过计算机联机传给三位伙伴。
他最大的兴趣,就是坐在计算机前侵入各国的情报网络,与计算机骇客来一场终极密码战,百分之十是为了工作,另外的百分之九十纯粹是好玩,总归一句话,他把入侵各国情报单位网络当成线上游戏在玩。
“鹰”所代表的涵义,即为翱翔天际、视野无疆、迅速准确、气势磅礴,但是沈毅却一年到头像个原始人。
对他而言,胡子一个月没刮是正常,头发半年没剪是理所当然,三人最后一次看见他半张脸是在四个月前,现在已经全盖住了,所以他们才会一时认不出来。
“你换发型了?”
沈毅瞧着奈儿一头波浪鬈发,其实他有没有“瞧”,别人根本不知道,因为完全看不到他的眼睛。
奈儿摆了个美美的pose。“是呀,帮我烫发的这个设计师很有名呢,手巧又长得帅,好看吗?”
“很美。”
“谢谢,你最新的造型也很性格呢,跟我家‘波比’一样帅。”
“波比是谁?”
“我养的狗,你忘了?”
“是吗?请转告波比,这是我的荣幸。”
“哈哈哈,讨厌啦,你会害人家笑得鱼尾纹都跑出来呢!”她不依地打他。
不同于韩皓烈的幽默,沈毅的对白常是出人意外,让原本想逗他的人,反而被逗得不亦乐乎。
他们四个人成立了这个猎人组织,帮客户猎“人”,依难度来谈价码,除了遇上大委托时,他们四人会分工合作、互相支持外,平日通常是各自行动,而猎人代号“鹰”的沈毅,则是组织的中心人物,随时与三人保持线上连系。
丁宇内敛、韩皓烈外刚、奈儿柔媚,至于沈毅,一年到头很少看到他的脸,所以不知他是喜是怒,没见过他发脾气,姑且就归为温和这类吧!
有生意上门时,他们会一起讨论生意上的细节,规划进行的步骤及各人负责的工作,其余时间则属于个人,彼此从不过问其它人的隐私生活。
“你闭关了这么久,有什么新鲜事?”奈儿好奇地问,想知道沈毅又成功侵入了哪国政府的机密数据库,或是得知了哪家大公司的商业机密。
“你想知道哪一类的?政治、商业,还是影艺新闻?”
“当然是影艺的喽!我对政治和商业又没兴趣,现在有什么八卦?越让人跌破眼镜的越好。”
“行,等会儿mail给你。”沈毅拉起胡子,因为胡子遮住了嘴,所以得拨开才喝得到水。
他喝水的动作令三人一时看呆了。喝个水还得拨胡子,不累吗?
当事人不累,看的人都累了。
“咕噜!咕噜!咕噜——嗝!”
最后一个声音很耳熟,听起来好象是噎到,三人瞪大眼,几滴冷汗自额角流下,从沈毅的动作可知,他不小心把胡子给喝进去了,正把胡子给拉出来。
拉出了胡子,沈毅才看向三人青菜股的面色。
“这是常有的事,别担心。”他好心地安慰一番。
“麻烦你把头发跟胡子剪一剪好吗?害我喉咙也开始不舒服了。”奈儿忍不住数落他,虽然老早习惯了“鹰”的特异行为,但总料不到他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
韩皓烈反而开口大笑。“不愧是鹰,每次见到你都让人大开眼界,下次表演吞剑给我瞧瞧如何?”
“神经!”奈儿低斥这两个男人,跨过椅背,选了个最舒服的姿态侧躺在沙发上,性感得像只慵懒的猫儿。
沈毅润润喉后,才问向丁宇:“玫瑰之狼的事是怎么回事?”
奈儿递了张纸巾给沈毅,说道:“在你进来之前,我们正在谈这件事呢!”
“我以为抓到玫瑰之狼的人是丁宇,怎会无端冒出一个唐心柔?”
不愧是“鹰”,为了保护证人,警方和报纸自然不会公布民众的姓名,沈毅肯定是从网络攻破警方数据库,探知内线消息的。
韩皓烈瞧了丁宇一眼,见他的脸色因为唐心柔三个字而阴暗了几许,低笑道:“她是宇的第二个仇人。”
他们两人才不管丁宇的目光有多危险,很鸡婆地将整件事情的经过叙述一逼,毕竟这件事情太乌龙了。要抓贼被女孩抢先一步不说,还被她推入水沟里!
“原来如此。”沈毅恍然大悟地点头,接着问:“丁宇,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
他给了一个高深莫测的答案。“我自有办法。”
沈毅沉吟了一会儿,又说道:“依我的分析,玫瑰之狼的同伙为了报复,说不定会找上姓唐的女子,若要逮着他们,唐心柔是一条线索。”
沈毅是这方面的行家,他这么说准没错,而其实这件事,丁宇早已料到。
奈儿黛眉轻挑,和皓烈交换了一个眼色。
“这么说来,那女孩有危险了。”奈儿道。
“那不正好,她现在被‘狼’盯上,羊入狼口之时,就是玫瑰之狼就逮之日。”韩皓烈双臂环胸,吹了一记口啃,看似不经心,却是故意的,话中的“狼”另有喑喻,是玫瑰之狼,也可以是猎人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