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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页

 

  啊,完蛋,失言!

  “我、我的意思是————”

  “我知道、我知道,你不用不好意思!”女同学像发现新大陆,兴奋地跑开。

  丁群英头痛地呻吟。可想而知,今天放学之前,大姊头丁群英倾慕校园大哥大裴宇耕的消息将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第五章

  “丁群英、丁群英!”一连喊了数声,发现她的神魂还在周游列国,言洛宇只好劳动自己,伸手在她面前挥了挥,作招魂仪式。

  “抖什么抖?你中风哦?”丁大小姐回魂,白了他一眼。

  过没三分钟,又掉回列国神游,爹叫不理,娘喊不应,连爸爸端来她最爱吃的抹茶蛋糕她都没反应。

  言洛宇无奈,坐到她面前。“你最近好奇怪,有心事吗?”

  “是有一件……”她随口漫应,还在托腮哀哀叹叹。

  “要不要说来听听?”

  也好,朋友是干么用的?当然就是玩乐打屁,有事时出出馊主意用的。

  “欸,我问你哦,追男生要怎么追?”

  言洛宇差点跌下椅子。“你有对象了吗?”

  “早有了好不好?”以前只是被动地暗恋而已,从没想过要有下一步动作。

  好啦,她承认,她就是孬种嘛,很多事情都只敢想想,不敢真正去付出、去争取,要不是言洛宇这怪胎骂不走、吓不怕的,她可能连这个朋友都没有。

  裴宇耕的事也一样,如果不是被那个多嘴八婆一搞,弄得人尽皆知,她可能永远都不会去思考行动的可能性。

  “可以说说是怎样的一个人吗?”言洛宇好奇地追问。

  “他哦——”偏头思考了一下。“他个性很狂,想做的,不会在乎别人的眼光;不想做的,谁来劝都一样。逃课永远比上课多,校规完全不看在眼里,很酷吧?第一次看到他时,我简直迷死他了,在来我们学校之前,也不晓得他转过几所学校,听说由北到南都读透透了,没人敢收这匹脱缰野马,他老爸头痛得要死。他习惯靠拳头解决事情,可是绝对不欺凌弱小,大哥风范和地痞行径是有差的哦,他就是天生的大哥,校园里海个人都很服他。”

  言洛宇凝思了会儿。“听起来和你好像。”

  “你也这样觉得?”她兴奋地坐直身子,很高兴得到他的认同。“我就说我和他是天生一对嘛,我们一定会合得来的!”

  “可是,他知道你的心意吗?”

  “现在校园里传得如火如荼,他耳朵要是没聋应该听到了。”

  “那不一样,这种事,还是要亲自去说比较有诚意。校园传闻很多啊,像以前我们学校不是就传校花喜欢我,其实根本也没那回事。”

  “谁说没有?”还让他差点被一群人整死,这二百五不会到现在还以为那是谣言吧?“她哈你哈得要死好不好?秋波频传到眼睛都快脱窗了,你是情感接收神经残废了还是怎样?居然一点都感受不到!”

  “咦?有吗?”他后知后觉地思考了一下。“算了,那个不重要。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你的告白。”

  “告——告白?!”她抓抓头,这可难倒她了,叫她打架还比较行,告白?一辈子没告过。“要怎么说?”

  “不知道怎么说就用写的,这总容易多了吧?”

  “写情书哦……呵、呵呵!”她尴尬地傻笑,同样一辈子没写过啊!“我文笔……不怎么好耶。”

  “没关系,尽量真诚地把心里想说的话全部写出来就对了。”他从抽屉翻出一叠信纸塞到她手上。“不够的话我姊那里还有。”

  于是,这厢温书准备明天的小考,那厢振笔疾书,埋首写情书。

  一个钟头后——

  “好了!”丁大侠女豪情万千地扬扬手中的革命物。“你帮我看。”

  “噢。”低头读了几行……这、这是情书吗?要他说,他觉得比较像——挑战书吧?脏话满篇不说,字迹丑到他眼睛差点瞎掉!有些字还得用力瞪好久才能分辨出“疑似”哪一个中国字。

  “有什么问题吗?”他干么一脸想大便的样子?

  “丁、丁群英,我觉得,你脏话可以少写一点……”停了下急忙补充:“如果可以不要写那是最好啦。”

  “我哪有?”她喊冤。

  “例如这里——‘第一次看见你,我心里就在想:拷,这男生真他妈的有个性’,你一定要这样写吗?”

  “可是我当时是真的这样想啊,我只是忠实反应我那时的感觉而已,你不是说要真诚吗?”

  “那你也不必‘拷’他啊!”更不必……多礼地问候他妈妈。

  “拷是脏话吗?”

  算了,他们认知有差异。

  “还有一些错字……”说错字算是客气了!事实上,她根本分辨不出错在哪里!

  “哪里?”

  “不是一见‘终’情,是一见‘钟’情。”裴姓大哥大是怎样?长得很惊天地泣鬼神吗?一见就要为感情送终?

  “不是一样吗?”很奇怪地看他一眼。

  “不一样!还有这个——我‘粉’喜欢你,是‘很’。”他拿笔写给她看。

  “可是网络上都这样写。”

  “问题是你不能这样写!”他快疯了!

  “噢。”虽然觉得他很龟毛,但还是乖乖听他的,收回来重写。

  十分钟过后,一张信纸被丢在地上,阵亡。

  二十分钟过后,第二张信纸,壮烈牺牲。

  三十分钟过后,第三张信纸追随先烈,革命失败。

  第四张、第五张、第六张……一本信纸见底了,丁群英盯着满地的信纸尸体,好生感慨!

  “唉,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信纸泪满襟。”

  言洛宇挑眉望去,不错嘛,她还知道这首诗,有得救。

  “不行了,我投降,握笔写字简直比握拳揍人还困难,最多就是这样了,不要拉倒!”她丢开笔,最后一张信纸扔给他,整个人直接瘫倒在他床上装死。

  言洛宇捡起满地的信纸,一一读了遍。

  算了,她能力最多也就这样而已了,再逼下去可能会出人命。

  “不然我综合你这些信的精华,帮你重写一封好了,不过你自己回去要多练一下字,我写完你自己要再抄一遍。”

  “知道啦!”随手捞来枕头蒙住脸。

  “你是不是下个礼拜期中考?不多少读点书吗?”

  啧,烦!

  咕哝归咕哝,还是听话地爬起来,伸长手。“拿来!”

  言洛宇把她上次丢在他这里的数学课本递过去。“不会的话我可以教你。”

  “好啦好啦,你先读你的,明年要考台大的人话还这么多。”

  言洛宇眼神放柔,浅浅笑了。

  她其实很关心他吧?不然不会一天到晚担心他考不上好学校,都还有一年呢,比他爸妈还紧张。

  低头又看了眼满桌的信,他合上课本,凝思了下,低头专心写起生平第一封的代笔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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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言洛宇千想万想也想不到她会没救到这种地步!

  隔天,他将写好的情书交给她,让她重新誊写。

  第一次,上头的字迹让他极度希望自己立刻失明!

  他把感受坦白告诉她,于是她又重写了第二次。

  这一回他说,他用左手写都比她好看,如果她不希望裴宇耕怀疑她装义肢,最好再写一次。

  直到第三次,他还是不满意,她终于决定她受够了。

  “言洛宇,你他妈龟毛够了吧?是我谈恋爱又不是你谈恋爱,意见那么多!”

  “我只是觉得,起码你要让他分辨得出你写什么东西……”他才想问咧,她平时是不写字的吗?用那种让人看了眼睛像被雷打到的字体写出来的情书,不管内容如何感人肺腑,注定都要失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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