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洛宇缩了下脚,避开拖把。他特地挑了个可以看到柜台的视野,一边喝可乐,一边欣赏她工作时的模样。
过了一会儿,发现拖把还是在他脚下徘徊,他暂时收回目光,不解地抬头。“有问题吗?”
“有。”女同事十足八卦姿态地弯低身子。“你真的是丁群英家的Mr.言吗?!”
他浅笑。“应该是吧,她认识的男孩子中,姓言的好象就只有我而已。”如果爸爸不算的话。
“厚!我们大家都对你好奇得要死耶!这丁群英每次接到你的电话,都会开心上一整天,如果听到你要回来,更是比中乐透头彩还爽,谁惹她都不会生气哦!”
“是吗?我不知道我的电话有这么大的魅力。”
“你才知道哦!她这个人个性超酷,很难接近耶,你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她独来独往惯了,但是没有恶意的,请别放在心上。如果——嗯,我是说,她在这里工作的状况还好吧?可以帮个忙,关照她一下吗?”
“这么关心她啊?你是她男朋友?”
他笑笑地吸了口可乐,没否认。
“我就说嘛!丁群英还说不是!男朋友这么帅,又不是带不出门,干么怕人家知道啊!”活似狗仔队嗅到新闻气息,决定明天拿来当头条,散播八卦散播爱!
“你确定你还要继续兴奋吗?群英好象在瞪你了。”言洛宇很抱歉地泼来一盆冷水,浇熄她的亢奋。
女同事吐吐舌,赶紧闪人,继续拖她的地。
等了半个小时,她下班了。等她交完班,他和她一起走出快餐店,手里还拿着没喝完的可乐。
“渴不渴?”他将喝一半的可乐递到她嘴边,她三两口吸光,丢进垃圾桶,一起走向她停车的吔方。
等红绿灯时,他无言地伸手握住她。她轻轻一颤,抬眸对上他,而后,将他才拿过可乐,微微泛凉的指掌——牢牢交握。
回到家,才刚停好车,他低低唤了声:“群英——”
她一回头,便落入一道温热的胸怀。她听到一声浅浅的叹息,然后,唇上一阵酥麻,他低头封住了她的讶异。
他的吻,有些迫切、有些狂热,这接触对她来说还是很陌生,她懊恼自己有些拙于应对,紧张地揪紧了他胸前的衣服。
而后,他稍稍退开,搂在她腰间的手还是没放,灼热的视线盯视着朱唇,水嫩,微肿。
“今天——不是我生日。”她声音微颤。
“我知道。”
“那是你生日?”
“不是。”
他轻抚着她留长的发,低低叹道:“原来,全世界,真的只有我不知道——”
爸、妈、她的同事,身边所有的人,都知道。见到他的那一刻,她眼中的喜悦、热切,从来就不是秘密。
“不知道什么?”她一脸迷惑。他学到她没逻辑的说话方式了吗?
他俯下头,轻吮了下粉唇。“知道吗?群英,吻你的理由,不是只有生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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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你的理由,不是只有生日而已。
只是简单一句,他懂,她也懂,不需再说更多。
这一句话,成了每个思念的夜里,最温柔的甜百,最暖心的蜜语。
她依然忙兼差、忙赚钱;而他也依然忙课业、忙社团、忙家教……两人见面的次数,并没有比以往增加多少,但是夜里,拖着疲惫的身躯,从电话那一头听到对方的声音,便能感觉心暖暖地、踏实地律动。
每隔一阵子不见,他又会不期然地在电话里问起:“你要不要来台北走走?我可以带你到处玩哦!”
拐哄利诱到最后,甚至不知所云得连这种话都出来了——“想不想看现场活春宫?我同学告诉我,哪里常有车床族出没哦,你不必再向同事借‘爱情动作片’了。”
他把她当什么?世纪女色魔吗?
后来问的次数一多,她恍然领悟到——
他,是不是想看看她?
大三下学期的某一天,当他们又讲起电话时,她在另一头听出他声音有些沙哑,还不时夹杂几声轻咳。
问他怎么回事?
他说最近日夜温差大,不小心感冒了。
“有没有去看医生?”她关心地问。
“有,还打了两支针,刚刚吞了药丸——”说到一半,旁边隐约传来开门与男孩子的说话声——
“言洛宇,你还在讲哦?刚刚才吊完点滴,‘破病’的人还不早点睡,真那么想她,不会叫她上来看你?”
话筒好像被掩住了,对话声变小,她必须很仔细才听得到。
“好啦,你先去睡啦,我还没讲完。”他刻意压低了音量。
“真是受不了你。”室友翻翻白眼,哼着歌离去。“爱情的力量,小卒仔有时也会变英雄……”
这绝对是调侃。
言洛宇任人取笑,拿回话筒又继续。“我们刚刚说到哪里?”
“说到你该睡了。”她没好气地。都生病了还逞强,任性的死小孩。
“哪有?我还没告诉你,那个护士有多残暴,把我手臂戳到瘀青了,现在手还肿一块,室友说要帮我热敷,结果差点把我手臂烫熟,这些人都好恐怖……”
丁群英静静听着,唇畔泛起浅笑,头一回有股冲动,好想飞奔到他的身边,紧紧抱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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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走出台北车站,她都还不太敢相信,自己真的做了这么冲动任性的事。
嗜钱如命的丁群英、从不请假的丁群英、要她放弃全勤奖金简直要她的命的丁群英——这次居然发狠地一口气请了四天假,店长、同事的下巴全掉了下来,扶不回去。
在她告诉言婶,她要到台北找洛宇时,言婶欣慰地笑了,对她说:“你早就该去了。”
她,真的该好好的,正视自己的渴求,顺着心意认认真真地争取一回。她,想要牢牢地把握住他。
依着言洛宇来信所写的寄件人地址,她对照了一下门牌,按下八楼A栋的门铃。
开门的是一个长相还算帅气的男孩子,年龄和言洛宇相近,他打量着她,眼神困惑。“请问你找谁?”
“言洛宇是住这里,没错吧?”
“找洛宇?”男孩又多看了她两眼。“哦,我知道了,你就是那个让他没日没夜抱着电话、用拳头谈恋爱的‘野蛮女友’!”
丁群英斜瞥他。“那你现在是要自动请我进去,还是要让我的拳头开路?”还野蛮女友咧,电影看多了!
“啊,请进请进!我对你好奇很久,早就想见见你了!”
她一移动,他这才看得更清楚,瞪大眼意外道:“咦?洛宇不是说你从不穿长裙的吗?”她穿啊,而且还很好看。
丁群英脚步一顿,回过头。“他到底把我形容得多野蛮?”死小孩,真的是皮在痒了。
“呵、呵呵!”比言洛宇机灵一百倍的男孩立刻倒退一大步,绞尽脑汁想转移注意力。“啊,我想起来了,难怪我老觉得这条裙子很眼熟,就是去年他发神经,突然把一票人挖出去,叫我们帮他挑来送你的生日礼物嘛!你知道他怎么说吗?他说他没帮女孩子挑过衣服,不大会选,要我们帮他出主意,免得挑丑了,让你有借口不穿,还说什么我比较禽兽,女朋友一大堆,挑衣服这种小事应该比和女人交配还简单。你看过这种人吗?有求于人还不忘倒打我一靶,太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