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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什么啊?你不知道在车道上玩是很危险的吗?”美女站着三七步,咄咄逼人地指责,怒火直冲九重天。

  我……我才不是在玩!花蕊满腹委屈,但自己理亏在先,不敢跟她呛声,只好加快速度捡书。

  “等一下!”大美女像是看见了什么,突然捡起脚边的书,啪啦啪啦翻到版权页,看见上头的“初版”字样,眼睛全亮了起来,她又抓过花蕊怀中的书本,一本一本翻阅,每翻一本,她脸上的表情就更加兴奋。

  蓦地,美女一把揪住花蕊的手,激动地嚷道:“这些书全是你的?!”在她寻寻觅觅多年后,竟然被她找到这批保存良好的绝版书,真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呀!

  咦?美女的杀气消失了?

  花蕊眨眨清澈的眼儿,点点头。“嗯!是我的。”

  “我跟你买!”她一脸热切,抓住她的手。“小姐,你快出个价,我要买,我统统都要买!”

  这些书可是小说中的经典啊!这些书陪伴她走过少女岁月,陪她编织美丽梦境,更是她的爱情教战手册!但是当年她根本没有多余的钱可以买闲书,呜呜~~真是惨淡的少女时代!

  “啊?”花蕊一脸为难,抓抓头发。“可是……”她不知道要怎么卖耶?

  这时路边有不识相的车子对她们狂按喇叭,美女火大,倏地破口大骂,“吵个屁啊!再吵老娘刺破你轮胎!”

  花蕊被吓得半死,她……她该不会是惹到女流氓了吧?她开始一小步一小步的后退。

  “小姐!”美女猛地回头,又揪住她,拚命摇晃。“拜托!多少钱都没关系,卖给我!你一定要卖给我!”

  “好,卖给你!我马上卖给你!”花蕊不敢再犹豫,深怕被扁。

  “你说,多少钱?只要你说出来我马上付!”她最阿莎力了!

  “那就……”她怯怯地张开五指,比出一个“5”。

  “五百块一本?好!我买!”美女立刻从皮夹里掏出数张千元大钞丢给花蕊,然后抱着那叠书就飞快跑回车里。

  花蕊一看到那几千元,脸儿都吓白了,她追到车旁,猛拍车窗喊道:“小姐,不是啦~~不用那么多钱,我是说一本五十啊!小姐……”

  美女却以为花蕊觉得太便宜她了,还想讲价,咻地迅速倒车外加一记甩尾后,以超音速离开。

  跑得真快啊!花蕊无奈地把钞票塞进包包中,骑着单车继续向前进,没五分钟就抵达便利商店。

  “欢迎光临!”店员中气十足地喊道。

  花蕊进入店中,眼睛在货架上溜了一圈,找到她要的酱油后到柜台结帐。

  结完帐离开便利商店,她正想把发票放回包包里,却突然发现刚刚那位美女给的钞票中,还夹了一张纸。

  “咦?这是什么?”花蕊抽出那张纸,仔细一瞧。哗~~不得了!是张特等席的音乐会门票呢!咦,不会吧?演出者还是她最喜欢的纽约爱乐管弦乐团!

  花蕊欣喜地想再看个仔细,却忽然来了一阵狂风,把门票给吹跑。

  她拎着酱油连忙拔腿追去,却不小心踩到香蕉皮滑一跤,“砰”的一声,摔得五体投地。

  “好痛!”盛装九分满酱油的宝特瓶被这么一摔,因为受力挤压,喷出两、三滴深褐色液体溅在她粉嫩的小脸上,她浑然未觉,含泪爬起,连察看伤口的时间都没有,再接再厉地往门票飘扬的方向追过去。

  门票轻轻飘呀飘的,终于慢慢落下来,躺回地面上。

  太好了!花蕊喜出望外,几乎要以盗垒之姿对那张票扑过去。

  突然,一个男人弯身,用他修长的手指捡起地上的门票。

  惨了!对方该不会想要据为己有吧?

  花蕊心中紧张,忍不住出声大喊,“那、那是我的!”

  男人抬起头来,对上她的眸子。

  那是一双像夜色一样墨黑,却又无比耀眼的一双眸子。

  有双漂亮眼睛的男人──这是花蕊对凌岳的第一印象。

  第一章

  睽违台湾十二年后,凌岳终于再度踏上这片土地。

  十五岁那年,凌岳与小他三岁的弟弟凌崴,被父母送到美国念书,当起小留学生。如今回来,一方面是为了工作,一方面也想在台湾定居下来。虽说对台湾的印象已经不再清晰,但他总觉得这里才是家乡。

  “我好渴,大伟,我要买冷饮!”从中正机场到台北这段路,凌崴已经被台湾的酷热烤得心浮气躁,虽然车里已把冷气开到最强,他还是烂泥似的瘫在后座,一副垂死模样。

  正在开车的经纪人透过后照镜看见凌崴的死样子,脸上浮现三条黑线。“形象、形象啊!凌崴,别忘了你可是古典音乐界的小提琴金童!要是你这鬼样子给你的乐迷看到了,我们的演奏会门票和CD说不定就少卖出好几成。”

  凌崴一听,脸色不爽。

  “难道你是暗示我靠脸蛋吃饭?”他能够当上纽约爱乐管弦乐团的第一小提琴手,凭的可是实力和才华,别把他和偶像明星混为一谈!要是那些乐迷只因为喜欢他的脸皮而来捧场……哼!那他凌崴宁可不要!

  “冤枉啊!我的大少爷,我哪有这样讲?你也知道,这年头就算是古典音乐巨星也得比照流行歌手做宣传啊!”凌崴的任性与孩子气常把大伟整得叫苦连天,但是他自己却认为那是“音乐家性格”。

  “还说咧!你对我要求一堆,不准这样、不准那样,对我哥就放牛吃草!”这一点,他可是记恨很久了。

  他想蓄长发──不行!偏偏大哥就可以;有一次他看到一连熬夜几天作曲的大哥,胡碴没刮的样子很性格,他想仿效却反被训一顿,不只如此,大伟还拿着刮胡刀亲自伺候。这不是差别待遇是什么?

  凌岳听见弟弟又开始拗脾气,浓眉一蹙,伸手就是一记爆栗。“你有完没完?不是说口渴?我看你废话倒是挺多的。”

  “噢,好痛!”又打他头!

  凌崴揉着额角,瘪着嘴不敢再造次的模样,让前头的大伟偷笑了好一会儿。

  所有人都知道,凌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个才华洋溢的作曲家大哥。

  凌岳可是音乐界赫赫有名的新锐音乐剧作家,纽约时报还说他是“新世纪的安德鲁.洛伊.韦伯”。

  他从小看着哥哥在音乐界一步步崭露头角,对他是崇拜得五体投地,他之所以会对音乐产生兴趣,凌岳绝对是一个重要关键。

  也正因为如此,凌岳就成了凌崴的克星,在弟弟行为太超过时,扮演煞车系统和调整方向的角色。

  “太好了,这里有家便利商店。”大伟强忍笑意,把保母车往路边一停,回头问,“我下去买饮料,你们要喝什么?”

  “我要宝矿力,越冰越好。”凌崴立刻要求。

  “凌岳呢?”

  凌岳的视线从窗外懒懒调回。“一样。”

  大伟点点头,下车买饮料去也。

  今天气温三十度,青天高高,白云少少。凌岳看着车窗外的艳阳天,忽然很想吸一口故乡的空气。

  他推开门,一阵热气猛地从外面袭来,他身边的凌崴突然像被针戳了屁股,猛地从椅子中惊跳了下。

  “大哥,你想干嘛?”他扯着他的衣服。

  凌岳回头,挑起一边眉毛。“没想干嘛,只想下去走走。”

  凌崴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他。“大哥,你疯啦?外面那么热,出去会被活活晒死啊!”他露出一脸生不如死的模样。“厚~~我几乎可以感觉鞋子踏上柏油路面,那滋滋作响的声音……MY GOD!那实在太恐怖了,大哥,你快把门关起来,等一下冷气都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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