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宏志这阵子为她读的,是米兰。昆德拉的《生活在他方》。更好的生活,是否永远不在眼前,而在他方?她却相信,美好的东西,就在眼前这一方天地。
有时候,她会要求徐宏志为她读食谱。她爱上了烹饪,买了许多漂亮的碗盘。烹饪是一种创作,她用绘画的热情来做好每一道菜,然后把它们放在美丽的盘子上,如同艺术品。最重要的是,没有人会对这样的艺术品评价,不管她煮了什么,徐宏志都会说好吃,他甚至傻气地认为,她耗费心思去为他做饭,是辜负了自己的才华。
外婆说的对,她喜欢逞强。
可是,逞强又有什么不好呢?
因为逞强,图书馆的工作,她才能够应付下来。
半夜里,徐宏志迷迷糊糊地张开眼睛醒来,发现苏明慧还没有睡。她一只手支在枕头上,正在凝望着他。
“你为什么还不睡觉?”他问。
“我快要睡了。”她回答。
“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永远像现在这么年轻。要为我年轻,不要变老。”她说。
她渴望永远停留在当下这一刻,还能看到他年轻的脸。一个跟时间赛跑的选手,总会回头看看自己跑了多远,是否够远了。
他睁着半睡半醒的眼睛看着她。她也许不会知道,每天醒来,他都满怀感动。这些年来,他们一起走过了生活中的每一天。现在,他当上了住院医生,也分期付款买了一部新车,比旧的那一部安全和舒适。他们很幸运找到这间公寓,就近医院,她回去大学也很方便。楼下就是书店。那副骷髅骨,也跟着他们一起迁进来,依旧挂在书架旁边。他忘了它年纪有多大。人一旦化成骨头,就不会再变老,也许比活着的人还要年轻。
再过几年,他会成为眼科医生。在他们面前的,是新的生活和新的希望,是一支他们共同谱写的乐章。人没法永远年轻,他们合唱的那支歌,却永为爱情年轻。
“嫁给我好吗?”他说。
她惊讶地朝他看,说:
“你是在做梦,还是醒着的?”
为了证明自己是醒着的,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诚恳而认真地说:
“也许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人,但是,我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你好的人了,请你嫁给我。”
她心里一热,用双手掩住脸,不让自己掉眼泪。
他拉开她掩住脸的那双手,把那双手放到自己胸怀里。
她眼里闪着一滴无言的泪珠,朝他说:
“你考虑清楚了吗?”
“我还要考虑什么?”
“也许我再不能这样看到你。”
“我不是说过,要陪你等那一天吗?”
“那就等到那一天再说吧。到时候,你还可以改变主意。”
“你以为我还会改变主意吗?”他不免有点生气。
她怔怔地看着他,说:“徐宏志,你听着,我也许不会是个好太太。”
他笑了,说:“你的脾气是固执了一点,又爱逞强。但是,我喜欢吃你做的菜,喜欢你布置这间屋的品味,喜欢你帮我买的衣服,喜欢你激动的时候爱说 ‘徐宏志,你听着!’最难得的是,你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只有我。”
她摇了摇头,带着一抹辛酸的微笑,说:
“也许,我再也没法看见你早上刮胡子的模样,再看不到你为我读书的样子,看不到你脸上的微笑,看不到你疲倦和沮丧,也看不到你的需要。”
他把她那双手放在自己温热的脸上,笃定地说:
“但你可以摸我的脸,摸我的胡子,可以听到我的笑声,可以听我说话,可以给我一个怀抱。我不要等到那一天,我现在就要娶你。”
她的手温存地抚爱那张深情的脸,说:
“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
“你会的。我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很难把我赶走。”她淘气地说。
他扫了扫她那一头有如主人般固执的头发,说:
“我会保护你。”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她睁着一双疲倦的眼睛问。
“是的,直到很久很久之后。”
“以前在肯亚,那些大象会保护我。它们从来不会踏在我身上。”
“你把我当做大象好了。”
她摇摇头,说:
“你没秃头。大象是秃头的。”
“等到我老了,也许就会。”
“你答应了,永远为我年轻。”她说着说着,躺在他怀里,蒙蒙眬眬地睡去。
他难以相信,自己竟许下了无法实践的诺言。谁能够永远年轻?但是,他愿意在漫漫人生中,在生老病死的无常里,同她一起凋零。
医院旁边在盖一幢大楼,他一直不知道那是什么大楼。一天早上,他开车回去医院,发现那幢大楼已经盖好了,名叫“徐林雅文儿童癌病中心”。是父亲用了母亲的名义捐出来的。
大楼启用的那天早上,他回去上班。他停好了车,看见大楼那边人头涌涌,正在举行启用典礼。他只想快点走进医院去。就在那一刻,他老远看到父亲从那幢大楼走出来,院长和副院长恭敬地走在父亲身边。
父亲看到了他。他站在自己那辆车前面,双手垂在身边。他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父亲,更没想到他的父亲会送给死去的母亲这份礼物。父亲瞧了他一眼,没停下脚步,上了车。
车子打他身旁驶过,司机认出了他,减慢了速度。没有父亲的命令,司机不敢把车停下来。坐在车里的父亲,没朝他看。
车子缓缓离开了他的视线。他只是想告诉父亲,他明天要结婚了。
婚礼很简单。那天早上,徐宏志和苏明慧穿着便服去注册。他们只邀请了几个朋友,担任伴郎和伴娘的是孙长康和莉莉。莉莉身上那些环两年前就不见了,她现在是一位干净整洁的设计师。孙长康在医院当化验师,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
婚礼之后,徐宏志要回医院去。他本来可以放假的,但是,那天有一个大手术,是由总住院医生亲自操刀的,他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学习。
七点钟,他下了班,开车回去接苏明慧。他们约了早上来观礼的朋友一起去吃法国菜。
回到家里,灯没有亮,花瓶上插着他们今天早上买的一大束香槟玫瑰。
“你在哪里?”他穿过幽暗的小客厅,找过书房和厨房,发现睡房的浴室里有一线光。
“我在这里。”她回答说。
“为什么不开灯?”他走进睡房,拧亮了灯。
从浴室那道半掩的门,他看到穿着一袭象牙白色裙子的她,正在里面忙着。
“够钟了。”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找衬衣。
“快了!快了!”她说。
他已经换过一件衬衣,正在结领带。她匆匆忙忙从浴室走出来,赤脚站在门槛上,理理自己的头发,紧张地问:
“好看吗?”
他结领带的那双手停了下来,眼睛朝她看。
“怎么样?”带着喜悦的神色,她问。
“很漂亮。”他低声说道,然后,他朝她走去,以医生灵巧的一双手,轻轻地,尽量不露痕迹地,替她抹走明显涂了出界的口红,就像轻抚过她的脸一样。
她眼里闪过一丝怅惘,不管他多么敏捷,她也许还是感觉得到。
他应该给她一个好一点的婚礼,可是,她不想铺张,就连那束玫瑰,也是早上经过花店的时候买的。
读医的时候,他们每组医科生都分配到一具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给他们用来解剖,学习人体的神经、血管和肌肉。头一天看见那具尸体时,他们几个同学,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没人敢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