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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页

 

  原来同是天涯沦落人,还要执戈相向,凄凉更添一层!

  每念及此,更无斗志,更觉自己是人生路上的可怜人!

  目送方坤玲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丁逊君差点没有流下眼泪!

  “她已走了,我陪你同行如何?”

  耳畔的说话,把迷惘中的丁逊君唤回来。微微的惊骇,回转头来,竟见着汤明轩。

  “你还没下班?”

  “同一条船上的人,谁的劳累不一样?”

  丁逊君眼内真有点温热。一句简单的话说到心坎上去,顿成知己似。

  明轩很自然的,微微托了一下逊君的手臂,轻声地说:“我们走吧!”

  两人都无话,互有默契地朝同一方向走向停车场。

  “今次送你回家去,应该晓得路!”

  几个月前的圣诞,明轩首次充当护花使者,把车子兜了几个圈,才转得到丁逊君家居的那条小街。

  逊君独居于中环荷里活道旁边的小横街,一幢古老而有性格的旧唐楼内。

  车子快要到家门时,汤轩明问:“你肚饿吗?”

  丁逊君知道这么一句极为普通的话,意味深长,可以是后患无穷的开端。

  然,人生已然疲倦不已,还添重重顾虑,怕要在下一分钟就倒下去了,何必苦撑?

  于是丁逊君毅然决然地点了头。

  “那我们到附近餐馆去吃一顿好不好?”

  “不好了,老想早点回家去,随便下个面,充饥好了!”

  汤明轩没有回答。

  丁逊君亦不做声。

  两个人其实都心如鹿撞,惴惴不安。

  车子停在丁逊君住的那幢旧洋楼前。

  逊君仍坐在车子里,车内那两秒钟的沉默,长如整个世纪。

  逊君自问经过了相当艰辛的心理挣扎,才再出得口说:“我的厨艺十分幼稚,实难登大雅之堂,下个面充饥倒还可以应付得来,请别见怪我没有什么珍馐美味招呼你!”

  汤明轩应该心花怒放,可仍然维持一派沉静,说:“如果你连面食都应付不来,我晓得烤多士!”

  两个人笑了。这一笑倒好,去掉了适才的尴尬。

  丁逊君家在四楼,也就是顶楼。

  “走完了这楼梯,我的食量更惊人!”汤明轩说,声音里透着很大的愉快与轻松。

  开门走进去,是间楼底极高的客厅,垂了一把黑色的吊扇,配合着满房深啡色典雅的古旧家私,和那丢了一地的、各种彩色图案砌成的大软垫。墙角放着一个米缸似的花瓶,插着好几枝极端肥厚的莲叶,伴着两三枝未开的莲花:散放在小几上的石头、陶器等小摆设,并不格外矜贵,却有趣、有心思。

  整间房子的性格都相当突出。

  可见女主人的品味高洁。

  厨房是西式的,跟小饭厅相连,中间没有墙,只一个四英尺多高的酒吧作为隔离。

  丁逊君并没有客气地招呼汤明轩,由着他自由自在地满屋走。她慌忙围上围裙,在橱柜内翻出了两包即食面,立即烧水,三分钟内弄出了一顿晚饭!

  他们干脆坐到酒吧的高凳子上去吃面。

  “对不起,原本想下两条青菜在面里,谁知莱蔬放在雪柜内太久,霉了!”

  “不相干,没有绿叶扶持的牡月,并非理想,然,已足够吸引力,大快朵颐!”

  那碗热腾腾的面,蒸气向上涌,弄得丁逊君的脸煞地转红。

  汤明轩眼角瞟到了没有?不知道,只见他低头拚命地吃,非常虔诚,非常专注,这种神态把丁逊君吸引着,没由来地深深感动!

  一碗面,三分钟的功夫,可以使一个拥有如许条件的男人刹那间俯首称臣。这种默默的以行动代替语言的欣赏,有力地震撼心弦。

  在工作岗位上,逊君常受赞叹,不是不高兴,但总觉得理所当然,受之无愧。只这一次,她觉得自己得着太多,异常地兴奋。

  吃完面,逊君泡了茶。二人改坐到客厅的软垫上,沉默地捧着茶,设法找话题。

  逊君终于开口说:“一天之内,要你拔刀相助两次,真是惭愧!”

  “江湖上老是虎狼当道,奈何!”

  “方坤玲不算虎狼!她大概是情不得已!”

  “何必欺侮小辈?说得过去吗?”汤明轩略感奇怪地望住丁逊君:“你竟不怪她?”

  “一时气盛,无心之失,弄到最后,自己摔了一交,也是够惨的!”

  汤明轩没有移开望住丁逊君的眼神,肆意地把对方望得有点不好意思。逊君微垂眼,轻轻呷口茶,遮掩着一份有畅快感的难为情。

  第五章

  第21节

  “你要小心!”汤明轩郑重地说。

  “什么?小心方姐?”

  “不,小心自己!”汤明轩略顿一顿,继续说:“无端心软,犯了江湖大忌!易地而处,姓方的不一定会对你留手!”

  丁逊君没答腔,心头突然牵动一下,不辨悲喜,或许二者兼备。既开心汤明轩对自己的关怀,又觉得对方多了一点点的残忍!

  男人很难看得见女人的愁苦事,汤明轩无法明白一个孤军作战的女人所承受的压力,太多午夜梦回的清冷,绝对会把一颗原本善良的心变酸。男人真的不明白,因而难以寄予适当的谅解与同情!

  又或者,男人只愿意明白他心目中愿意去了解与相帮的女人!

  因而方坤玲在汤明轩眼内必成歹角,而她,丁逊君呢?……

  丁逊君的心卜卜乱跳。

  “多谢你提点!”逊君赶快答以简单的一句话,防止自己再胡思乱想下去。

  汤明轩微笑着:“我是有点偏心,这叫没法子的事。

  丁逊君的心差点跳出胸口。

  没有男人在她面前如此含蓄地露骨过!

  丁逊君自出道以来,当然遇过想跟她吃完一顿饭就上床的男人,也有人约会她,算是尝试走在一起凡两三个月,结果彼此连谈话兴趣都无法维持,又是不了了之。

  只这一次,跟汤明轩是不同了。

  丁逊君陶醉于那份朦胧若梦的感情,舍不得放下似是而非、欲拒还迎的挑逗感觉。

  丁逊君知道她越来越想入非非,如果对方不走,是否下逐客令,还是顺水推舟,水到渠成?

  浑身在这一刻血脉澎湃!不能再往下想了!

  “很晚了,我得走啦!”汤明轩竟说了这话。

  “好,送你!”丁逊君立即反应,心随之而有刹那的麻木。

  “不,别客气,你送我下楼去,我又不放心你独个儿再上楼,如此这般,怕要走上走落几十次,还没收场?”

  “那么,不送了!”

  丁逊君站起来,开了大门,笑着:“慢走!小心楼梯既高且直!”

  “微醺的人还能把持,晓得路!”

  门关上后。

  丁逊君咬碎银牙。一种意犹未尽、心心不忿的无奈袭上心头,很委屈的感觉!

  她躺在床上,恨自己没有能力一睡不起!不再受这种自讨回来的没趣!

  再想深一层,不是不恐惧的:她下意识地明白需要伙伴的迫切感原来已在蚕食全身,如一窝蚂蚁爬行在细胞内,令她惴惴不安,有殷切寻求解决的冲动。

  这姓汤的,显然下了饵。本来愿者上钩,也是你情我愿的事,只是捕鱼人又轻轻放过猎物,让自投罗网的她,徒剩一阵挥之不去的失落。

  自尊心微微地受创。

  肯定又是无眠的一夜。

  失眠的人,当然不只丁逊君。

  在这事件上受牵累的还有盛颂恩。

  汤明轩回家去后,夫妇二人狠狠地吵了一场架,不是丁逊君所能想像的。

  “明轩,我一直等你回来吃晚饭!公司的护卫员说你九点左右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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