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一个聪明有天分的孩子,培养他、教育他,却只是为了替仇家做牛做马?
“那只老狐狸!他怎么可以这么做?”她咒骂了一句,为他感到不平。
见她如此不满,他倒是笑了,“至少他给过我选择的机会,当他的养子,总比在街头流浪的好。”
“流浪?”
他一扯嘴角,“我是孤儿,父不详,母亲在我出生没多久就过世了,是一个捡破烂的老头养大我的,后来他在路上被车撞死了,我就靠捡破烂和当扒手维生,甚至连户口和一个正式的名字都没有,更别提上学或识字了。”
她心头一紧,为当年那男孩感到心疼。
“你怎么会遇到他的?”听起来,他十岁前的生活和仇靖远的生活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交集才对。
“我敲诈他。”
“什么?”她呆了一呆。
“他的司机撞到了我。”他往后靠在沙发上,瞧着她呆愣的样子,语带笑意的说:“我看是有钱人,立刻把握机会,乘机敲诈他。”
“你敲诈仇靖远?”
“对。他听了哈哈大笑,问了我一些问题,然后就收养了我。”
她完全哑口无言,好半响才道:“你那时几岁?”
“刚满十岁。”仇天放嘴角噙着笑,挽起她一束长发,凑到鼻间嗅闻道:“他答应我,只要我做到他要我做的事,他保我一辈子不愁吃穿,在当时,这听起来是很大的诱惑,所以我就答应了,事实上,他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这二十五年来,只要是在物质上,当他儿子该有的,他全都不曾缺给过。”
她听了,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心好疼。
旁人看他都以为他是天子骄子,就算知道了实情也会觉得他是幸运的,毕竟当有钱人家的儿子,总是比流落街头的要好。
但光是看现在仇家那些人的嘴脸,她就能想像这二十五年来,他们是怎么对待他的。
他果然是为了仇靖远的恩情在忍气吞声。
“就算他认为把位子传给你可以维持平衡,但现在这状况又怎么说?”
“那就是他为什么要在我身上砸那么多钱,供我吃、供我住,还栽培我那么多年的原因了。”他将她拉抱到腿上,解释道:“他放我在美国那么久,可不是要我在那边混吃等死的。”
她越听越火,“那只老狐狸怕分家,难道就不怕你把他公司给卖了?”
“他当然有他的预防措施。”他扯了扯嘴角,“除了公司的经营权,他可什么都没放手。”
“什么意思?”她一愣。
“意思是,我没有半点煌统的股份,合约中也载明我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煌统任何一间相关企业的股票。我和你一样只是靠领薪水过活的白领阶级,不是什么有钱的大少爷。”他啃咬着她的肩头,“所以如果你是想嫁入豪门当少奶奶,可就押错宝了。”
她闻言用手肘戳了他一下,哼声道:“我要是想嫁入豪门,七早八早就嫁了,还轮得到你吗?”
他笑出声来,环着她的腰道:“抱歉。”
“你是该抱歉。”她瞪着旭说,下一瞬间,却忍不住也跟苦笑了出来。
好半晌,两人笑声方歇。
他轻拥着她,她则将头靠在他肩头上,任他抚着她的背,倾听他规律的心跳。
“你知道,你可以不用再约我出去了。”
“为什么?”他嗅闻着她颈窝处的清香,轻声问。
“在被我公司里那位没人性的上司压榨了一整天之后,比起出去约会,我更喜欢待在家里休息。”
“没人性的上司?”他低首挑眉瞧她。
“是啊,没人性的上司。”她点点头。
“有多没人性?”他认真的问。
“非常没人性。”她扬着嘴角,很故意的强调。“他是个工作狂,每天都超时工作,害得我也得跟着一起加班,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他还要我下班后陪他看电影、逛海滩,又逼我每一餐都得和他一起吃——”
“是吗?”他打断她,陪着她一起玩了起来。“听起来好像是真的有点过分,不过你们吃饭时,是你付帐还是他付帐?”
“嗯,都是他付帐。”
“既然是他付的帐……”他微笑为自己辩解,“我倒觉得这些行为听起来比较像是在追求你。”
“追求?是吗?我怎么都不知道?”她扬眉装傻。
他万般无奈、哭笑不得的再问一次:“不然你觉得要怎样才算追求?”
“我想想。”她假装看着天花板想了一下,然后微笑瞅着他,柔声道:“说——请你当我的女朋友好吗?”
他看着她,乖乖重复,“请你当我的女朋友好吗?”
“好。”她笑着说。
那么简单?
他瞪着眼前笑靥如花的女人,有些狐疑。
“所以,现在,我不用再追求你了吗?”
“你觉得太容易了吗?”她扬眉,再道:“那没关系,我可以再去查查看还有没有其他——”
他以吻堵住她的唇,阻止她再说出任何和“追求”有关的看法。
她笑出声来,直到笑声转为轻喘,在黑夜中轻轻荡漾着。
第六章
唧——唧——唧——唧——
无视天上烈日惊人的热力,夏蝉在窗外树上奋力鸣叫着。
梅雨季在不觉间结束,艳夏宣告全面来袭。
无论是人们清凉的打扮、电视里的冰品广告,甚至投送到家里的泳衣特价宣传单,抑或是如雨后春笋般在大街小巷纷纷冒出来的饮料店,在在都让人感受到夏天已然降临。
每回一走出门,总在每一次的呼吸交唤间,感到热气蒸腾、汗水淋漓。
看着窗外高照的艳阳,唐可卿无比庆幸自己租的房子里有装冷气。
当然,即使季节转换着,她那位新任上司兼男友还是十分忙碌,忙着在商场上打滚,忙着和仇家那群人暗中斗法。
日子,在炎炎夏日奇异的平静中过去。
那一夜听他提到自己的身世,她心里的震撼其实是很深的,对于他,本来她只是想解除心里那莫名的渴望,以为只要得到了、尝过了,就能解除对他身体的依恋,就能在她想要时轻易转身离开。
一段情,不都是这样的?
不过就是情欲罢了,不是吗?
她没想到的是,每过一天,她就越了解他,每过一夜,她就越熟悉他,每知道更多一件和他有关的事,她就越无法将他当成只是一个生命中的过客。
他抽烟,他喝酒,他爱吃肉,他不介意倒垃圾,他也不介意偶尔下厨,他喜欢拥着她睡觉,他也喜欢黑色且宽松的内衣裤,他用完牙膏一定会仔细卷起尾巴,他刚洗完澡时毛发会自然卷起,他每天早晚会做三十分钟的运动,他额角上的伤是小时候和人打架时留下的,他不喜欢她自己开车去上班,他也不喜欢她打扮或说话时像个顽固的秘书。
他,很少笑,真诚的笑。
他生命中值得喜悦的事物是如此的少,无论是什么,他似乎总是得极力去争取。
食物、遮风蔽雨的住所、疼爱自己的双亲、一个能安身立命的家,一般人视之理所当然的事物,他都没有,他只能奋力抓住一切他所能抓住的,然后努力往上爬。
有时候,她很难不去想,如果没有那场车祸,如果没有和仇靖远的那次交易,今天的他会在哪里?
十岁之前,他从没上过学,甚至连一个大字都不认得,他只懂得简单的计算,是那卖破烂的老头教他的。
一个只会扒东西、捡破烂又不识字,甚至没有户口和名字的孩子,真的能平安长大吗?就算长大了,他又能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