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订了包厢,虽说是包厢,但其实只是稍微隐蔽一点的……猪圈。没错!山下小屋的包厢故意设计得像古人养猪的猪圈,只在里头铺上榻榻米,又摆上桌子、软垫,弄得相当舒适。
幸好沈茵茵不知道自己正坐在“猪圈”里,否则大概会惊得跳起来,夺门而出吧!
已来过几次的众人宛如识途老马,点了满桌好吃的菜,还叫了一大壶生啤酒。
沈茵茵第一次试喝生啤酒,呛得满脸通红,喝惯高级香槟的她,虽然不喜欢那味道,但却对这个新奇的经验感到有趣。
而他们对山下小屋的褒奖一点都没有夸张,每道菜都很好吃--尤其是杨秋棠推荐的烤鸡串,又香又嫩,沈茵茵喜欢极了。
大伙儿边吃边聊,当他们吃得酒酣耳热、宾主尽欢的时候,一位脸上留着性格短胡渣、英俊挺拔的服务生端着一盘大得夸张的水果船走进包厢。
“嫂子,这是敝店的一点心意,请嫂子和朋友一同享用。”男子放下水果盘,对大家微笑道。
“嫂子?谁呀?”大伙儿诧异地对看半晌,发现这名男子的视线是落在沈茵茵身上。
“我吗?对不起,我好像不认识你……”沈茵茵惊讶地问。
“嫂子,你不记得啦?我叫苗天佑,是向凌云的好朋友,这间店是我开的。前两个月你们结婚的时候,我们几个好友都去了,本来我还提议去闹洞房,却被凌云一脚踹下车。”
他这么一说,沈茵茵想起来了。她知道向凌云有几个好哥儿们,结婚时全都来参加了,好像还有一两个带着妻子,因为要招待的人太多,所以她只匆匆打了声招呼就离开了。
“对不起!那天我太忙了,可能一时没注意到,但我知道你们几位,凌云有时会提起你们。”沈茵茵赶紧道歉。
“那家伙!每次要他带你出来,他总不肯,活像守财奴似的,老是把你藏在家里,连让人看一眼都舍不得。”苗天佑咕哝抱怨道。
“最近你们见过面?”沈茵茵的脸色突然变得有点奇怪。
“你们婚后我们一起出去吃过两次饭。我们几个好友约定过,固定每个月聚会一次。”他补充说明。“像结了婚的冯君翰和岩镐都带着老婆出席,哪像他,我们三催四请就是不肯带你来,实在有够小气的。”他大加挞罚小气的老友。
“是吗?”沈茵茵僵硬地笑了笑,陡然沉默起来。
事实上他没有提过!她丈夫连问都没问过她,她也压根不知道,丈夫曾经和朋友外出用餐。
她一直以为,他若是晚归定是在公司加班,或是上哪儿应酬去了,没想到他也有和朋友相聚的轻松夜晚,却完全没告诉她。
她知道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冷情冷性,对谁都不太亲昵,也不向人交代他的行踪,可能秘书或佣人都比她清楚……
她不该在意的,过去她也不会把这种小事放在心上,然而今晚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不太舒服。她第一次怀疑,自己真的是他的妻子吗?
“怎么,你不知道吗?”苗天佑见她脸色怪异,顿时惊呼道。
“不!”她下意识地否认。“他可能说过,只是我忘了。”
“噢!那你们大家慢用,还想吃什么尽量点,今晚我请客。”苗天佑见大家都安静下来,气氛被他弄得有点怪,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随即开溜了。
沈茵茵沉思片刻,不经意抬起头,发现大家全都关心地看着她,尤其陈彦轩眼中流转着一种陌生的光采。
她很快将刚才的不愉快抛诸脑后,举起啤酒笑着对大家说:“干杯!”
“好,干杯!”
大伙喝干杯中的啤酒,抹去嘴边的白沫,汤槐贼溜溜的眼开始在菜单上打转。
“刚才老板说他请客对不对?我想……如果叫个十盘烤鸡串,老板会不会抓狂啊?”
“你疯啦?!”
“哈哈哈……”沈茵茵忍不住哈哈大笑。
大家真的好耍宝,她好喜欢和大家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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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喝了点啤酒,所以散会后沈茵茵没有开车,改搭计程车,回到家已经差不多快十点了。
今晚不用准备晚餐,所以佣人早早就走了,而她的丈夫还没回来,半点声响都没有,家中一片冷寂,除了几盏明灿的灯光,这房子简直像无人居住的空屋,冷清得可怕。
奇怪!以前她很少感到寂寞,但现在她却愈来愈不习惯这间空荡荡的房子,还有连个说话对象都没有的生活。
然而不习惯又能怎样?她已经嫁入向家,她早知道所谓的豪门贵妇,全是一群在人前光鲜耀眼、私下空虚寂寥的女人,她有什么好抱怨的?抱怨,又能够改变什么呢?
她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先回卧房沐浴盥洗。
丈夫何时才会回来?
她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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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向凌云还在一场重要的宴会中,正与几位商界大人物交谈--与他的男秘书。
他其实是标准的大男人主义沙文猪,在他眼中,女人除了赏心悦目以及整顿家务还有生孩子之外,没有太大的功用,重要工作他从不交给女人去做,就连秘书他也坚持请男的。
他和几位大老谈到将生意延伸到海峡对岸的计划,完全不在乎现在究竟几点钟了。此时他脑中没有妻子、没有朋友、父母兄弟,甚至没有自己,只有事业。
有人说他是天生的经营家,为了事业,他什么都可以牺牲,也没有什么放不下的,冷漠寡情,又无比执着。
结束谈话后,他先让秘书回家休息,自己则到餐台前取酒解渴,他稍微瞄了下手表。
十一点零八分,该回去了!
他放下空酒杯,转身欲走,忽然有道娇滴滴的声音喊住他。
“向总裁。”
向凌云回头一看,来者是社交界的名女人龚薇雯。
有人说她是交际花,也有人骂她是高级的应召女郎,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她在商界的关系实在太好,几乎每个大老板或多或少都认得她。
她是个丰胸翘臀的大美人儿,不但面貌姣好得挑不出一丝缺点,身材光滑紧实得拧不起半点赘肉,头脑也不差,至少不是那种虚有美貌却脑袋空空的女人。
总之,她是个男人渴望亲近、女人艳羡憎恶的知名人物。
“龚小姐。”向凌云见过她几次,和她不算熟,也没有太多感觉,但她好像挺中意他的,一直向他释放出强烈的好感。
“向总裁不是刚新婚,怎么舍得丢下娇妻,和这些秃头肥肚的男人喝酒呢?”她的语气有点酸溜溜的。
在得知他要结婚的消息时,她可是结结实实难过了好久,毕竟他可是她现在最欣赏的男人。
他结婚那天,她还假意陪伴某位中年富商,也出席了他的婚宴。
见到他貌美高贵,气质雍容、无懈可击的妻子,她深深明白自己的弱点在哪。
论外表,她不认为自己不如人,论手腕,她更比那个他据说从未工作过的妻子强,她唯一输的,就是家世。
即便她是社交界最知名的交际花,也即使她和无数重量级人物关系良好,都掩盖不了她的平民出身,以及不怎么光彩的过去。
她好比一颗艳丽但蛀坏的红苹果,即使她拚命往自己身上打蜡抛光,依然无法掩饰身上的坑坑洞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