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爱情?!向凌云头疼地揉揉额角,他也想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妖魔鬼怪,让他身旁每个人都像中邪似的,开口闭口都是爱?
“你该知道,向家不允许离婚这种丑闻发生。”他也不想消息传出去之后,媒体整天拿着镁光灯追逐他。
不用想也知道,这对向家的形象会受到多大的影响!
“现在台湾每天约有一百七十八对夫妻离婚,离婚早已不是丑闻。”沈茵茵好笑地告诉他,他的观念太落伍了。
“那是别人,向家的人,不允许闹出这种丑闻!”向凌云怎么也无法接受,离婚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况且你该知道,你的父母也不会允许你作这种决定,不管结婚或离婚,牵扯的不是我们,而是向家与沈家两个大家族。”
“我知道,但是我已经不想再为别人而活了!我想按照自己的想法,过自己想要的日子,如果我爸妈真的不肯谅解,那我也没有办法,我不可能再为了他们改变我的决定,就算他们要和我脱离亲子关系,也不能阻止我离婚。”
沈茵茵坚定地望着他,柔声又道:“我也知道这带给你极大的困扰,我诚心向你道歉。但我们的婚姻是建筑在利益之上,我不想要这样的婚姻,虽然感到抱歉,但我依然决定离婚,希望你能谅解。”
向凌云凌厉的直盯着她,从她毫无畏惧的眼中,感觉不出半点动摇之心。
“那孩子怎么办?”他指指她隆起的肚子,里头正住着他们向家的骨肉。
“我知道我绝对争不过你,所以我愿意把孩子的监护权交给你,但是请你同意我每个礼拜去看孩子,我不想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缺席。”
她连这个都想到了?看来,她是真的铁了心想离婚!向凌云面色阴沉,心乱如麻。
他烦躁地说:“这个以后再说!我让你冷静几天,或许你会打消主意。”
说完,不等她回答,便径自转身离去。
“我不会改变心意的,凌云。”
沈茵茵对着合上的门,呢喃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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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茵茵和向凌云相识,是在一年多以前。
那时候她刚从国外念书回来不久,家族安排她和向凌云见面。
沈家是商界有名的权贵之家,远在曾祖父那一代就是士绅和大地主,祖父还是前国大代表,如今父亲也是商界举足轻重的大人物,曾祖母、祖母和她母亲,都是能衬托沈家地位的名门闺秀。
打从她懂事开始,就知道沈家的子孙是没有自由可言的。
表面上看来,他们丰衣足食、生活优渥,从来不需为金钱和未来烦恼,但是换个角度想,这些优渥的生活和安稳的未来,都是他们用自由换来的。
就连终身大事也是如此!他们当然也没有挑选对象的自由。
因此,沈家的子孙绝对不会傻得谈恋爱,除非对方的家世背景好得让沈家大老不忍拒绝,否则那无异于自寻痛苦,而大家都是聪明人,所以绝对不会去碰爱情。
玩玩还可以,若是真的要放感情,没有人会笨得陷进去。
沈茵茵从小在这样的家庭长大,对于感情,天生有份淡薄。她对父母手足之间的亲情没什么太强烈的感觉,因为妈妈总是忙于参加宴会还有与姊妹淘交际,很少关注几个孩子。
而父亲的情形和母亲差不多,平时忙于工作,下了班待在家里的时间也不多,几乎每个人都知道,他在外另有几位红粉知己,偶尔会到某一位家中过夜。
这些事母亲都知道,但是从来不曾大吵大闹,算是默许了吧--她不得不。
这就是当豪门贵妇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而她两个哥哥打从上小学开始,就开始接受父亲严格的训练,几乎没有自己或玩乐的时间,她是女孩子,所以稍微好一点。
因为两个哥哥的私人时间都被剥夺了,所以他们兄妹三人少有相处的机会,没时间相处,感情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两个哥哥对她还算不错,但感情实在不太亲密。
她在加州念完大学和研究所,回国后本来想找份工作,出去体验一下当个上班族的感觉,好不容易拿到硕士学位,如果不能学以致用,实在很可惜。
然而她连工作一天都没机会,因为才一回国父亲就指示她不必找工作,只命她母亲领着她,开始积极出席上流社会的宴会。
她知道时候到了,该是她回报恩情的时候了。
父亲打算将她嫁给某位名门之后,藉由联姻的方式进行利益交换,让彼此在商场上的地位更稳固。
她像待价而沽的砧上肉,要割要切全由人拿捏。
她不恼也不怨,因为她早知道这是沈家子孙的命运,对沈家长辈而言,儿女只是成就事业的工具,她和两位哥哥都是他们手中的棋子,该何时下或该摆在什么位置,他们自有定夺。
于是她放弃就业的打算,乖乖将自己打扮得像尊没有自我意识的美丽人偶,跟随母亲出入各大小宴会,也听从安排,开始和一些长辈满意的企业少东相亲。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她与向凌云见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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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场相亲宴,是她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而向凌云却不是第一次见到她。
早在一个月之前,他就偶然在一间餐厅里遇见她。
那天下午,好友蓝牧威来找他--
“牧威?你回国了?”向凌云放下手中的笔,笑着起身迎向总是国内国外两头跑的好友。
“是啊!想念大家,所以一回来就先来看看你们。”蓝牧威嘴角微扬,打量神情愉悦的好友。
“你确定你想念我们,而不是某位美女?”向凌云故意暧昧地问。
“你知道我对女人没有太大的兴趣。”蓝牧威扫他一眼,淡淡回答。
“相识那么多年,我怎会不知道?”向凌云看了下腕表,距离下午的会议还有一两个钟头的空档时间。
“我还有点时间,请你去喝杯咖啡、吃点东西,如何?”
“既然有人要请客,那我自然是欣然接受啰!”蓝牧威神情潇洒地笑着搭上他的肩。
“那就走吧!”
向凌云走出办公室,向秘书交代了声,随即和蓝牧威来到公司附近的饭店,准备去咖啡厅吃点东西。
不料他才一进门,就被一名焦急的女子迎面撞上。
他不动如山,反倒是那名纤细的女子被撞击的力道震得往后弹开,他快如闪电地及时伸出手扶住她,免得她受伤。
“噢……对不起!”
女子惊魂未甫地抬起头,向凌云像被定格似的,霎时愣住。
好美丽的女子!
水汪汪的大眼、雪嫩的肌肤、红润的樱唇,纤细荏柔、体态匀称、衣着高雅,虽然面容有点惊慌,但不失温婉端庄,也不至于让人觉得胆怯畏缩。
他的视线不自觉停在她身上,逗留在她莹润的小嘴上。
而她根本不敢看向他的脸,匆忙点头致歉后,随即往外追去。不过这回她不敢再用跑的,只快步走开。
“是她?”蓝牧威望着女子美丽的背影脱口道。
“你认得她?”向凌云立即转头问。
“如果我没记错,她是沈中赋的掌上明珠,叫做沈茵茵。”
“沈茵茵?”向凌云缓缓露出微笑,眼中燃起一抹异常灿亮的火焰。“她结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