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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你的表现很差劲。”

  时芬一停下脚步,就伸出食指对他,指控。

  “我哪里差劲?”

  “你表现得好像和我交谈非常厌恶,我是个言语乏味的女人吗?跟我聊天有那么痛苦吗?”

  她的气没喘完就急着说话,鼓起的双颊、涨红的脸庞,让人想发笑。

  “没有。”他简短回答。

  “那为什么我才说要聊天,听不到几句话,你就拖着我走人?”

  “因为我发现和你接吻比聊天更有意思。”他找到堵住她聒噪的好方法。说着,吻落下——

  他又吻她了,这些天,他吻她吻得理所当然,吻得理直气壮,仿佛这是他们之间的惯性,不需要怀疑。

  男人的气息、男人的刚毅、男人的他,用安全感包围起快乐的她。

  阳光从树梢落下,点点光圈在他们身边绕,风一吹,光点贴上她的心、她的情。爱他……是自然不过的事情,不用怀疑、不用犹豫,只需要勇往直前。

  终于,他离开她的唇。

  她埋在他胸前,差点喘不过气,这个吻太悸人心弦,精采得让她的心脏难以负荷。

  躲在他怀里,偷偷勾起嘴角,好像每次跟这个男人在一起,很容易就气喘吁吁。

  “你认为我要把你的话归在哪一类?”

  不敢抬头,否则她会被误以为是印地安红种人,生肖属粉红猪,天天吃番茄长大,和红肉鲑鱼是近亲关系。

  “什么?”

  “你说和我接吻比聊天有意思。”

  “说清楚。”他说话不喜欢超过五个字。

  她气了,抡起拳头,在他胸前捶过一记。“笨!我的意思是说,我应该把你的话当成赞美还是讥讽?我应该骄傲自己有张诱人脸孔,还是难过自己智商不高,和我聊天太委屈无聊?”

  他的反应是——哈!一声大笑,然后把她锁回怀里,狠狠地吻个过瘾。

  看来,他对她的吻有高度兴趣,至于她的言语,唉……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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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猜猜,毅爵留在游云山庄几天了?

  你绝对想不到,第十天了!

  这十天里,时芬什么事情都不做,整天绕在毅爵身边,陪他四处逛、陪他到处玩。

  她喜欢和他聊天,可是他比较喜欢和她接吻;她喜欢带着他户外走透透,可是他比较热衷室内的床上运动。

  彰哥取笑她倒追男人,将来变成弃妇的机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大嫂却告诉她,幸福要掌握在自己手里,别让它轻易从手中溜去。

  爸、妈、大哥、连农庄里工作的员工都觉得毅爵配得上时芬,他们同时看好这段缘分,于是在大家的祝福下,时芬和毅爵有了人生最快乐的十天。

  一顶大草帽盖在毅爵脸上,他躺在时芬腿上睡觉,她拿一本历代小说精选专注阅读。

  “说个笑话给你听,有个医生宣称他能一天之内治好驼背,有人听信了他,请他去治疗,他拿来两块木板,一块放下面,等病人躺平后再把另一块放在他身上。

  “医生在木板上用力踩踏,背是压直,病人也死了,病人的儿子去告官,医生却说:‘我的职业是治驼,只要背能变直,我哪还管病人死活?’”

  果然,毅爵没有回答她的笑话。

  耸耸肩,她无所谓,反正她说话他本来就很少回应,不管是醒着还是睡着都一样,只不过她坚持他们的爱情是“谈”出来,不是“做”出来的,所以她坚持跟他说很多很多的话,坚持跟他沟通,坚持他必须了解她的想法,坚持他爱上她的性格胜过她的身体。

  “再说一个哦!村子有户有钱人家正在举行订婚仪式,竹篮装满礼金,从迂公家门前过,迂公对妻子说:‘我们来打赌篮子里装了多少钱?’妻子说:‘我看有两百金。’迂公说:‘不!有五百金。’妻子又说:‘没有那么多。’迂公坚持有,两个人吵了很久竟打起来了,后来妻子不耐烦,她说:‘就三百金好了。’迂公还是拚命骂妻子,邻居来劝架,叫他们别为小事争吵,迂公却说:‘这怎么是小事,我们还有两百金没算清楚呢!’”

  故事说完,草帽动了几下,她知道,他在草帽底下笑了。

  “我想,你一定是个商人。”

  他仍然不回答。

  时芬没有太大意外,因为她已经很少很少去预期他会回答她的话。

  “我讲一整个下午笑话,你都没笑,只有听到这个和钱有关的笑话,才展露出难得笑颜,所以我判定,你一定是个奸商。”

  他不说话,她拿起盖在他头上的帽子,凝望他的眼睛。

  “我是个卖力的表演者,你却连点掌声都舍不得给,实在有够差劲。”

  “你的确是个‘好表演者’。”嘴角微勾,带了讽刺。

  “算了,你还是别笑好了,你的笑一点都不真诚,要是我心眼小一点,会把你的笑容解释成嘲弄,为了避免引起误会,你还是继续保持你的钟馗脸比较安全。”

  “什么叫钟馗脸?”

  “生人勿近罗!”

  她的答话勾引出他的另一阵笑声。

  “对嘛!这样好多了,不过,这种笑又太春风,会招惹太多女人为你心碎,算了算了,我情愿忍受你的钟馗脸,不要作改变了。”

  她点点头又摇摇头,第一次,毅爵发现女人变脸速度果真比翻书快。

  “我很少笑。”

  他没说谎,尤其在过去四年,他已经忘记畅怀大笑是什么感觉,他的笑只剩下两种,一种是客套、一种叫作伪装。

  “我知道啊!任何缺少练习的东西,熟练度都不高,不过,我没关系的,不管你笑得好不好看,我都喜欢你。”

  在十天中间,她第三十七次对他说“喜欢”,平均下来一天有三点七次,这是在她当穆溱汸的时候,从没对他说过的话。她现在补齐了,可惜他已经无法敞开心胸接受。

  “你为什么喜欢我?”他问。

  有进步,他对她说的句子越来越长了,但愿哪一天,他会发觉,和她聊天是件愉快事情,到时候,她愿意把找话题的工作交给他,而且不管他提出什么话题,她都乐意和他讨论得热热烈烈。

  “喜欢需要理由吗?喜欢是一种感觉,一种很难用言语或笔墨来形容的感觉,可是它真真实实存在。这样说好了,记不记得我们见面第一天,你看到我时,心里有什么感觉?”

  “诧异。”他说得直接。

  “你的答案真叫人失望,你知道我看见你是什么感觉吗?我心里想;—好熟悉哦,我是不是见过你,在此生或是上辈子?

  “虽然我不敢笃定,就是这个男人了,但是对你,我印象深刻,我想如果我们没办法再见面,我一定会有深刻遗憾。

  “可是你进来了,走进游云山庄,咻地,也走进我心里,所以我坚信,不管有什么困难,我们都会继续。”

  这就是她的目的?她的目标是他?她想和他继续?毅爵怀疑。

  他坐起身,试图在她眼里找寻答案。

  她喜欢他的眼睛、不介意被窥探,因为她的心坦坦荡荡,一如她对他的爱,无伪。

  “毅爵,如果你没有真心,请早点告诉我,不要让我一天天陷进去,这样对我好残忍。”靠近他怀里,她在他的体温中恳求他的真心。

  他没推开她?是不是代表,他舍不得对她残忍?

  想到残忍二字,毅爵两道浓眉迅速结出寒霜。

  当时,她并不介意对他残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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