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清清的爱情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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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他最近想换辆宾士,二手旧款的宾士的价钱跟新的福特差不多,可是开起来神气多了。

  我不明白,背着二十年还未缴清的房贷,开着宾士,为什么是件神气的事?

  不过很多事情其实我都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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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舅舅是个好人。

  他怕我开车技术不够好,约我傍晚到河滨公园取车,足足陪我练了两个小时的路边停车、倒车入库、路面回转后,才放心把车交给我,舅舅比驾训班的教练认真多了。

  经过两小时的训练,和一个多月上下课的实地练习。黑马的我,终于派上用场,扎扎实实地替好友的女友开了三个多小时的车去台中兵营探亲。

  一路上还得不时地想想话题,不然两个人坐在车上都不说话也有些奇怪。

  倒是清清不怎么专心有一搭没一搭的。还好反正她是浩宇的女朋友,我也不是真的多需要了解她,只是希望车上气氛不要太尴尬。

  浩宇看到她时很是欣喜,那是必然。

  不过这必然的欣喜很快地就被清清接下来说的话而取代。

  “我不能再当你女朋友了。”

  “什么?”浩宇一阵错愕。我的惊讶也不下于他。

  “我爱上了别人。”她说。

  “谁?”

  一阵静默。真希望陪她来得不是我。

  “妈的,是刘……”浩宇忽然顿悟般地恶狠狠地看着我,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但是他话还没说完,就看到清清猛点头,眼泪跟着噗漱漱的落下。

  可是,真的是我吗?是我刘宗毓吗?怎么可能是我呢?

  清清何时爱上我的,我怎么会不知道?这很像是小学毕业的时候,莫名其妙地领到校长特别奖,原来小学六年全勤,真是有点不可思议。我从小就太普通,普通到连生个大病引起父母老师注意的机会都没有,好像不必特别的施肥,连浇花锄草都不必,就自然而然长大。

  浩宇握着拳头,爆出青筋,二头肌在手臂上隆起,嗯,我记得他当兵前还没那么壮。

  我想如果他现在要揍我,我是不是要赶快跑?大概跑出兵营就没事了吧?我回头看看兵营门口,还挺远的,真是的,会客室干嘛设在这么里面。

  “不干我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小心地说着,虽然真的不关我的事,但是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还是有点心虚。

  我讨救兵似地看了清清一眼,她低着头使劲地哭,以至于没看见浩宇对着我狰狞的面目。

  她哭得那样伤心,不知道的人还会以为是她被男友抛弃。

  说真的,她哭得实在有些夸张,惹来其他探亲的亲友纷纷对她投以同情的眼光。

  浩宇的拳头提起来又放下,放下又提起来,我的心也跟着上上下下。

  清清是摸准了他的个性,故意在会客时摊牌,而不等到他放假的吧?

  接下来真是一团混乱。

  为什么哭得这样伤心?是为了让对方心里好过些,表示自己也在这段感情中认真过?抑或者是这真是痛苦的决定?

  女人的眼泪很是厉害。

  浩宇反倒是该要安慰她似的,把哭得像泪人儿般的清清拉到一旁,不知说什么地说了好久。

  我只能在旁边假装没事人一样闲晃。

  到处都是亲人相聚的感人画面,我向长官巡视一般地走了一圈,只是没人跟我行礼。

  终于挨到了他们谈完。浩宇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倒是没再说什么。

  “你一定要这样吗?”回程的路上,心里一股闷气,声音便有些严厉,接着又想她爱上的是我啊,口气便又和缓了下来:“我意思是说:反正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可以等到他退伍嘛!再过两个月他就退伍了,可以到时候再说。”

  “不行,再不说就来不及了,我一定要说清楚,我才能够再去爱另一个人。”

  虽然这样的爱情似乎几近于精神洁癖,不过也颇令人欣赏。

  “我……”虽然被人暗恋的感觉不错,但抢好友的女友似乎不太道德。我总该说些什么话吧!

  可是我应该说些什么呢?

  “什么?”她偏过头来。眼睛里还有些血丝,鼻子也还红红的,原来女人痛哭完的样子是丑的。

  我的脑袋像中了病毒的电脑,一堆乱码,却跑不出该有的正确程式。

  自己有没有喜欢过她呢?

  好像是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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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遇见清清,是在学校旁边的撞球间。

  由于我的球打得很烂,所以坐在椅子上看浩宇打球的时间比自己站在撞球桌旁的时间还多。

  我坐在清清的旁边,她的手不经心地垂在椅背外。

  其实她最美丽的地方是她的手,白酥稣的,柔弱无骨似的,像洋葱般的光滑,细细的五跟手指头像是算好比例般的完美。我从没想过一个女人的手可以美到这样的程度。

  我坐在她的隔壁,我也把手挂在椅背上,假装恰巧在她的手的隔壁。

  两个椅背,两条垂挂的手,靠得很近的两只手。

  撞球碰撞进袋的声音显得很乏味,空气滞塞的地下室中,烟味和人气相混变成了一缕缕的烟,凝聚又飘散,一切都变得有气无力。

  她的身体几乎是完全放松地陷在椅子里。

  大概是坐久了很无聊,她双手一撑从椅子上起来,有千分之一秒的时间,她的手碰到了我的手。

  是电流吗?

  原来男女之间会有触电的感觉是真的。]

  一丝酥麻的感觉从右手掌的小指侧边,沿着手臂的边缘滑上肩头。

  那是我第一次碰到女生的手,严格说起来是她不小心碰到我的手。

  然后一切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不管我的手有没有刚好在她的手旁边,不管她的手有没有碰到我的手,一切好像没什么特别的意义。

  她太漂亮了,女人太漂亮,就应该跟我没什么相干。

  那时的我下了那样一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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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应该怎么对她才好呢?

  “我不知道你会爱上我,其实我早在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已经爱上你。”

  很蠢!活像偶像剧的台词。

  “别难过了,他会原谅你的,最后他会祝福我们。”

  也蠢!我连自己会不会爱上她,都不清楚。

  也许等浩宇当完兵,他们又和好了,而我只是其中的小插曲。那我呢?

  明智的抉择,我应该让自己全身而退。

  所以我只好说:“我…有件事一直没告诉你…其实我…我…我是同性恋。”

  她用诧异的眼光看着我,好想我说的是外星人的话。

  “啊!是这样啊!同性恋也很好。”她的回答更让我一头雾水。

  蠢!只有这个字能形容自己。我怎么能够天才的想出这样的话?虽然我确实长得很女人,是这样的,所以浩宇才放心地脱我好好照顾她。可是我并不是同性恋啊!

  接着我们两个一阵静默。

  喔,不只是一阵静默,是一直静默至送她回到家。

  2

  送走清清之后,我一个人独自开着车。

  已经是深夜,环河快速道路上车子不多,我踩紧油门,沿路奔驰。

  家里一片愁云惨雾,望着回家的路,有点心却。

  兜了一大圈,车子开到了河堤,熄了火。

  一个人静静也好。

  忽然发现我活到今天,好像还没有谈过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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