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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这时候,她的父亲陶铭,也差不多要起床了。

  “涓陵,早啊!”才想着,陶铭的身影已出现在客厅。

  他看见垃圾桶里,一大堆淘汰的高丽茶叶,就知道女儿已经把制作煎包所需的馅料,全部都处理好了。

  “你又把馅剁好了?我不是说过,我白天整天在家可以准备这些东西的。”

  “爸!您的身体不好,就别逞强做这些粗重的工作了。医生不是警告过您,不可以站太久吗?当心腿又疼喔!”她一边将萝卜干煎蛋盛上桌,一面提醒道。

  当年陶铭带着女儿离开叶家,身上没有太多积蓄,又因为腿受了伤,无法做粗重的工作,生计因而中断,父女俩着实过了好一段苦日子。

  幸好那个时候,他想起妻子过世前,经常做的一种很好吃的煎包,那种煎包皮薄馅多、油而不腻,因为他很喜欢吃,就顺便把做法学了起来,如今已经是山穷水尽,他只有硬着头皮试着卖煎包,希望能在困境中寻得一条生路。

  于是她用剩余的积蓄,买了一台推车,并添购制作前包所需的锅铲等器具,然后便开始在夜里卖起煎包。

  由于他做的前包味道好、价格又公道,大家口耳相传,生意逐渐好了起来,不但存了一笔不小的积蓄,还有能力供女儿上大学念书。

  由于制作煎包几乎全由他一手包办,女儿娟陵只在下课时,才到夜市帮忙卖煎包,在长久站立的情况之下,他的腿伤再度恶化,再加上他的脊椎末端长了骨刺,手术后虽然勉强恢复健康,但是身体已无法负荷过度的疲劳。

  医生严重警告,他绝不能再做劳累的工作,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本来他想就此收摊,不再卖煎包,反正女儿也快毕业了,到时也不方便再继续卖煎包。

  怎知,太多喜爱陶家煎包的顾客舍不得他们收山,再三苦苦恳求,希望他们继续卖,在盛情难却之下,只好继续摆摊卖煎包,只不过老板从陶铭变成了陶涓陵。

  其实陶涓陵常去夜市替父亲卖煎包,顾客大多认得她,而且经由父亲陶铭亲自传授独门秘方,她再加以改良之后,口味更加清爽可口,所以由她接手之后,客人不但没有流失,还有逐渐增加的趋势。

  在夜市里,很多人都认识她,他们给了她一个雅号,叫她“煎包西施”。

  由于她还在学,课业不轻,因此一个礼拜之中,她只卖星期三和星期六两天,熟识的顾客全都知道,也只会在这两天去买煎包。

  “娟陵,辛苦你了!”对于女儿,陶铭是既骄傲又心疼。

  望着女儿额上,那道浅到几乎看不见的白色疤痕,他忽然想起已经八年不曾相见的叶家夫妇和叶定彻。

  如果当初不曾发生那件事,他们也不曾离开叶家,那么她现在可能已嫁给叶定彻,成了叶家的媳妇儿?

  嫁给叶定彻,会不会幸福他不知道,他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她如果嫁给叶定彻,至少后半生生活无虞,不用在夜市卖前包。

  他认为女儿值得更好的生活!

  “不会啊!帮爸爸卖煎包,我很高兴呢!”陶涓陵盛了一碗热腾腾的稀饭,送到父亲面前,笑着回答。

  这是真心话,在旁人来看,或许会认为这种生活非常辛苦,为她感到心疼,但她自己并不这么认为。

  的确,卖煎包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从清早的采买、清洗、剁料、调味、揉面团、包煎包,最后还必须忍受高温的热气下锅煎熟,一般的年轻女孩根本做不来!

  但她从小被磨练惯了,倒不觉得苦,反而对那些支持陶家煎包的顾客们满心感激。

  看着不认识的人称赞她所做的煎包,心里的喜悦与满足,真是笔墨难以形容。

  现在想一想,或许还真该感谢叶定彻那个小魔王呢!如果不是他,她不会有这么精彩丰富的人生。

  说到他一一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还是那么蛮横霸道吗?

  老爷和夫人对他期望那么深,他可别令他们失望 呀!

  陶铭和陶涓陵在这一天,不约而同想起叶定彻,不知道这可是重逢前的预兆?

  当天傍晚,天色逐渐昏暗,下班后赶着回家的人,将马路挤得壅塞不堪。

  叶定彻坐在高级房车里,垂眸阅读刚从客户那里拿到的资料。

  他今年已经二十五岁,去年刚从麻省理工学院,拿到企管硕士的学位返国,目前正在父亲的公司,担任总经理的暇务。

  他这几年的表现,让叶秉天感到相当光荣,有心将总裁之位早点传给他。

  年近六十的叶秉天,身体还算硬朗,但是多年的经商生涯让他厌腻,所以才想尽快将公司的大权交给独子,自己则跟妻子到世界各国去旅行,这是他们多年来的梦想。

  成年后的叶定彻,个性沉稳许多,不再像年幼时那般暴躁冲动,再加上留学生涯的辛苦磨练,让他对别人少了一分批判,多了一抹体谅之心。

  他刚到客户的公司开会,没想到返回公司途中,却遇上下班时段的大塞车,从客户的公司到自家公司,也不过几公里路程,却足足塞了半个小时。

  叶定彻气定神闲的翻阅文件,他的司机倒比他还急,不断的喃喃抱怨:“怎么搞的?全台北的车都开到这里来了!”

  “再耐心等等吧,或许前面发生事故了。”他合起看完的文件,淡然开口道。“是。”既然老板都这么说,开车的司机当然只有听命了。

  叶定彻看完文件,将线转向窗外,透过墨黑色的车窗,浏览过往的车辆和行人。

  好不容易,交通顺畅了点,司机刚踩下油门往前开,忽然发现前面有状况,又连忙踩下级车,车轮摩擦地面,发生尖锐刺耳的声音。

  “怎么回事?”叶定彻问。

  “有个骑摩托车的小子,突然从车阵中钻出来,差点擦撞到我们的车子,幸好我立刻踩了然车,才没有撞上去。现代年轻人骑车真可怕,简直不怕死!”

  司机气愤指着一辆,刚停在路旁的摩托车,让老板知道就是那辆车惹的。

  “没事就好,走吧!”

  “是。”司机不情不愿的回答,又瞪了那辆差点惹祸的摩托车一眼,这才踩下油门继续上路。

  轿车再度向前滑动,叶定彻转头望向窗外,正好看见那辆摩托车后座的女性乘客下车,她脱下头上的安全帽,甩动自己被弄乱的长发。

  最先吸引叶定彻目光的,是她那头极富光泽、宛如丝缎搬漂亮的黑发。

  很美的头发!他抿唇一笑,无声的赞美。

  然而当那女孩转过头,叶定彻看清她的容貌时,整个人霎时一震。

  他立即朝司机大吼:“停车!”

  司机吓了一跳,以为发生什么事,又连忙紧急刹车。

  他一踩煞车,后方立刻传来阵阵煞车声和连天的咒骂声。

  “搞什么呀!”

  叶定彻对那些咒骂声置若罔闻,退自定睛盯着那女孩的脸,想再次确认,她是不是他所认识的那个人。

  结果没错,真的是她!

  历经八年的岁月,她的转变并不大,除了长高了些、原本清秀的脸庞更加秀丽漂亮之外,其他的几乎没什么改变,他一眼就认出她了。

  她正是当年被他推人游泳池,差点丢掉小命的——陶涓陵!

  他一确定,立刻开门下车,并对司机说:“你先找个地方停车,我再打手机和你联络。”然后便自顾自的走向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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