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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哈士奇,没有护卫看家的本领,对主人、客人甚至是闯空门的恶人都一样友善,咬着皮球跟小偷一块玩你丢我捡也不用大惊讶,时常被人认为忠诚度不足。

  贺世祺背靠在冰冷玻璃落地窗前,一整间屋子都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也好,反正他现在什么也不需要看到,只要耳朵还有听觉就好,顺便听听贴在耳边的手机里还要传来多少令他发火愤怒的言语。

  “忠诚度?我是没有,那么,你打算炒我鱿鱼了吗?需不需要我打辞呈给你,让人事部方便进行作业?现在用E-mail非常方便,不用十秒就能送到你手上……赌气?我不是在赌气,从副总裁降职为襄理是大事吗?不,我不在乎,我他妈的一点都不在乎--”

  手机另端的人试图安抚他,贺世祺听毕,带着嘲讽淡淡笑了。

  “要我站在你的立场想,那么,你站在我的立场想过吗?还是这是你想完之后所作的决定?不用说了,我不会回去,不只是公司,还有那个家,我都不会再回去,再见,亲爱的爸爸。”

  贺世祺按掉手机通话键,走回床边,整个人呈大字形瘫倒在床上,他的屋子很空旷,新搬进来的只有一张大床以及他,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空旷到连他的呼吸声都变得格外清晰,一点小小的笑声也会在屋里形成巨大的嘲笑。

  他闭起眼,明明不想去回想通话内容,但越是拒绝,一字一句越是清晰反刍,这让他原先冷凝的脸孔更加阴鸷,就在他皱眉皱到眉心逐渐泛疼之际,却突然听到屋外有人在唱儿歌,将他浮躁的思绪就此中断。

  “公鸡啼,小鸟叫,太阳出来了,太阳当空照,对我微微笑,它笑我,年纪小,又笑我,志气高,年纪小呀志气高,将来做个大英豪--”

  他没听错,是儿歌。一个声音轻嗲的大女孩在唱儿歌,儿歌唱不出太高昂悦耳的声调,也不会放太多感情下去润泽它,但听在耳里让人舒坦,好象他真的看到一幅画,里头有公鸡、小鸟、太阳,以及志气高昂的黄毛小丫头。

  贺世祺睁开眼,自床上起身,虽然他不想承认自己竟然被儿歌吸引--天籁美声才有吸引人的本事,不然至少也该是深情款款的醉人情歌,一曲骗小孩的儿歌怎么能骗着人?只有智商停滞在幼年的蠢蛋才会上当--所以,他告诉自己,他只是要到阳台去抽根烟,对,抽烟,然后“顺便”找找歌声的来源。

  贺世祺叼着烟,连火都还没来得及点燃,便瞧见了唱儿歌的身影。

  她就在他对面栋的大楼,与他同一个楼层,两户间只隔了一条巷子,距离大约两辆公车车体宽,那并不远,他可以清楚看到她的模样及长相,她有张白白圆圆的脸,脸部线条很……柔软。这两个字,是他脑中第一个念头,那不是一个多漂亮的女孩,但是看起来很柔软,不是温柔与软弱的综合,是一种膨胀起来的松软感觉--似乎不该拿形容面包的形容词来形容女人,但是他实在想不出其它更贴切的用词。

  一个柔软的女人。

  她唱着歌,爬上爬下地在她的阳台挂满手中剪贴的圆圈彩带,活像是小学生办活动时的拙劣布置手法,他远远望进去,视线落在她的屋子内,里头同样热闹活泼,张贴在墙面上的“生日快乐”大海报,显示着不久的将来,她的屋子里将会有一场庆祝派对,寿星的名字叫“柏翔”,旁边贴满火红的爱心,真是热情如火,大概是准备替情人办的生日宴会。

  贺世祺回过神,才发现自己叼着烟好久好久都没点燃,只像个笨蛋看着对面屋子忙碌的女孩。他撇撇嘴角,缓缓点燃烟头,深吸一口,呛辣的味道总是能让他精神一振,再吐气,也让他吐出满腔的胡思乱想。

  耳里听着一遍又一遍的童言童调,那么单纯,平复他讲完手机之后的心浮气躁,他开始不觉得心情恶劣,甚至觉得方才与老爸的冷言对骂真是幼稚。

  如果现在他跟着那女孩哼起儿歌,会不会很愚蠢呢?

  “嗨!你是新搬来的吧?”在对面的女孩发觉了他的驻足,立刻挥舞着手上的剪刀和他打招呼。“我姓满,叫满意,很好记的名字吧!你呢?你怎么称呼?”

  贺世祺看着她的热络,没有开口的打算,他并不想要认识她,应该说,他并不想要认识任何人,他已经厌烦了付出,更厌烦了付出之后的“错误”。

  “这个社区的人都很好,要是你遇到什么麻烦,大家都会很乐意帮助你,你的家具是不是还没买齐全?我看你只搬了一张床进去,日后要是有很多东西要搬,你不用客气,说一声,我帮你。”满意一点也没有因为对方的沉默而吝惜她的友善,仍轻快说道。

  贺世祺抽完一根烟,淡淡瞅她一眼,没响应她,也没转身走开,维持着看她的动作。

  “你饿不饿?我这边有吃剩的披萨,热一下就很好吃了,要不要?”那好嗲好酥骨的声音又热情地问,他本来以为她是故意扬高声调在说话,后来才发现那种娃娃音是自然天生的,难怪那么适合唱儿歌。

  “……”贺世祺惊讶于她的坚持,换成是他,面对一个问也不答,说话又不应的家伙,早就掉头走人,理他去死。

  “还有冰红茶。”满意笑着补充,她也正巧做劳作做到有点饿了。

  “……过来吧。”贺世祺更惊讶于自己的屈服,竟然屈服于她的示好。

  满意一听他这么说,放下手边工作,笑嘻嘻跑回屋里,身影忙忙碌碌地像只觅食麻雀,没一刻停下来,接着屋子里没了她的踪迹,反倒是几秒后,她出现在楼下巷子,手里端着食物,朝他这栋楼的门口小跑步过来。

  这女人不懂什么叫防人之心不可无吗?都这么晚了还敢接受陌生男人的邀约,是忘了长脑还是压根就期待发生什么事?

  叮咚。电铃响起。

  贺世祺丢掉烟屁股,没挪动脚步去替她开门,甚至再拿了根烟,叼在唇上,手里的打火机点了又熄,熄了又点,就是没凑到香烟头去点燃它。

  叮咚。电铃再次催促。

  他终于有了动作,走回玄关,没有开门迎接她。

  “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一个男人,如果你只是单纯想送食物过来,放在地上就可以走了,如果你想额外做些什么,我今天没心情。”他对着门板说。

  满意在门外只听到大概。她当然不是单纯想送食物过来,她是准备来敦亲睦邻的,这是他们这个小社区的习惯,在这里,每户人家都热情,毫无隔阂,大家像亲朋好友一般熟悉,她刚搬进来时,也被邻居的盛情吓得不知所措,尤其是当下班回家,才一走到巷口就被人拖住,害她以为遇上暗夜恶狼,将要惨遭辣手摧花,没想到开门迎接她的,是满桌子的好汤好菜及亲切笑容。

  这里就是这么可爱,家里有事,吆喝一声就会有十几二十个人跳出来帮忙,谁也不在乎报酬,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长期耳濡目染下来的她,也跟着变得积极。或许她遇见太多的好人,所以以为全世界的人类都该如此善良敦厚,自然没为自己的安全担心太多,也直觉认定能搬进这社区的人,不会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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