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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着人在胡说些什么?我告诉过你,先打电话给我的秘书,不要一头就到这里来。”

  他知道她不喜欢他上门来找她,几至于畏惧而严禁的地步,即使他们已有足足两年不曾见面,也几乎不通音讯,这条禁令似乎也没有动摇分寸。

  他偏喜欢向禁令挑战的那点趣味性。

  “我本来也不想到这里,但是--”李弃耸耸肩。“我有时候管不住自己。”

  部长夫人的胸部一耸一耸的,气得喘息似的,她瞪他半晌,恼怒而没有治他的办法,不得不作罢的时候,还留下一缕积怨,态度也就更显得苛刻了。

  “什么时候回来的?”寒着声问。

  “前两个星期--噢,就是院会通过预算,部长大开庆功宴的那天。”他非常讥诮的说。

  她不理会,迳自打量他。“你晒黑了,也瘦了点。”像是做体检的护士,用着精确而不带私人感情的口气说。

  “我跑了一趟南美洲。”

  她眉一挑。“寇蒂斯学院呢?”

  李弃又一耸肩。“玩完了。”二年前进美国寇蒂斯音乐学院,本来就是玩票心理,没有认真。何况他的指导教授,像鼓号乐队的指挥,不像音乐家,才一年李弃就决定,跳楼和走人,两者只能挑一样。

  “这已经是第三所学校了……”

  他头一侧,搔着下颔回想,“柏克莱、爱荷华、寇蒂斯……的确是第三所学校了。”开心的证实。三所学校,短则一年,长则三年,全都半途而废,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

  “你要混到什么时候?”

  他咧嘴一笑。“这重要吗?你在乎吗?”

  她没作声,但两人都知道答案。这不重要,她也不在乎。噢,她自然有她重视的那一些,比如说家运门风、部长的声望、那个在舰上见习的儿子的前程,一切她的风光,她的荣华。她是很懂得分辨,懂得选择,懂得去芜存菁的,她的生命里绝不留下渣滓,像李弃这样的渣滓。

  李弃反过来打量她。这些年了,依旧是他当年挨在门脚上看她走时的风华绝代,可见她替自己做的决定没有错。她出身富贵,也只有富贵才是归宿。世家小姐特别有一种脆弱的娇贵,是禁不起错的,一错像百年身,不是人人都有像她这样翻身的机会。

  “你有什么需要?”李兰沁站在白色大理石壁炉的前面,壁炉上方的白色义大利钟计着拍子的走着,好像随时会喊一声“时间到”,然后把人淘汰出局。

  “需要?”李弃笑道,绕着一尊水晶雕成的圣母像走。“我没什么需要?我只是想来看看你--趁部长不在家的时间。”老天,他对她从来不说实话,但这一句却是真心的。

  她却仿佛要尖叫起来。“不要再来!我告诉过你上里人多嘴杂,你想给我惹麻烦吗?”

  他背对她,赏析着那尊剔透晶莹、没心没肠的圣母像,不在意地挑挑肩。“那么以后我们在电脑网路上联络好了。”

  她让他去说笑话,交握着一双丰白的手,向前走几步。“下星期李家祭祖,你顶好避一避,到别地方去。”

  李弃回过身,看她。“这是怕我丢人现眼,还是担心你自己出丑,或是部长受窘?如果部长担心受窘,当初何必娶了你?如果你担心出丑,当初何必--”

  李兰沁陡然变色,不待他说完,上前便给了他一巴掌。“不许你侮辱我--你只不过是个私生子!”

  他从容的、冷冷的笑,颊上的红印子一条一条浮上来。

  常常,他不得不佩服她的胆量,别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宇眼,她总能如此无畏地说出来。她不怕伤害自己,当然也就更不怕伤害别人。

  “你知道吗?我几乎能够了解我父亲当年为什么抛弃你一走了之 你是个屠夫,你用你的自私和冷漠杀人。”李弃对他母亲这么说,转身推开玻璃门,走了出去。

  ☆ ☆ ☆

  赫威路,和三代的昌隆一样长,和他的一辈子一样幽暗。

  夜幕已经垂下来了,对李弃来说没什么差别,他还是走得漫不经心,走得慢,一点也不怕浪费生命。他在乎什么?自从八岁那年,他母亲选择了自己的幸福,走出他的生命,他就明白,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方式。

  而他选择无所谓。

  无所谓人生,无所谓走路,自然,一辆车来到他身边时,也无所谓上车。

  驾车的是妹妹,她仍穿着茶会的衣服,一件樱桃红的洋装,充满许多花边和皱褶,让她蓬松得像个樱桃小蛋糕。

  “表哥,怎么走得这么匆忙?”她嗔道。“表姨也真是的,老长的一条山路,也该派辆车子送你下山。”她在宅邸时那份忧虑的神色不见了,此刻净洋溢着一股娇憨,是个生活被照顾得很好的小女人。

  妹妹的母亲离婚不久就亡故了,妹妹投靠到李家,和李弃一起都住在大宅子。李兰沁婚后,也许为求个伴,回来把她接走,自此她便一直随表姨过着官家生活,显然是也过得不错。

  “你这不是来救火了吗?”李弃舒适地坐在皮椅上笑道。

  “是刚好我也要下山,”妹妹操着方向盘说道,然后问:“你这趟是回来度假?”

  “不算是。”李弃回答。他只是回来,其他什么也不是。

  “表姨说你在美国念哲学和音乐。”

  “现在全都不念了。”

  妹妹看他一眼。“很难念吗?”妹妹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子,所以谈起实际人生,显得生疏、隔阂、愚蠢,但不失善良。

  “就看你从哪一个角度来说。”然而妹妹是没有角度、没有观点的,她只是活着,幸福的活着,于是李弃改口道:“别谈我了,说就你的事吧,这两年都在忙什么?”

  她偏头想了想,很认真的回答:“我学法文和插花,加入‘给流浪狗一个家’的活动,不过也常常做表姨的跟班喽,陪表姨忙东忙西--她一直把重点放在帮助孤儿的工作上,募款啦、盖孤儿院啦、成立基金会,做得有声有色,公益社团还颁奖给她哩。”

  “照顾孤儿是吗?”李弃觉得胸膛在抖动,简直要失声狂笑。“我母亲这人做事,可真会绕远路,而且总是遗漏了什么。”

  妹妹听不出李弃的讽刺,尽管天真诚恳地说:“如果你觉得我们做的有什么不足,请多多批评指教,我们会研究改进的。”

  李弃只是微笑,让妹妹面有得色的讲述她们娘儿俩的公益活动,也不答腔。一路下山,进了大学城,妹妹才想到似的问他:

  “你还是住大宅子吧?”

  “是的。”李弃外公死后,几房亲戚分散各地,老房子只留下一个老佣人,李弃住那儿也乐得清静。

  这时车过一栋灰白色调的西班牙房子,李弃望着它。是苗家,屋里是暗的。他起了个顽皮而冷酷的念头,如果此刻屋里有人,他或许会跳下车,敲开苗家大门对他们说:

  “我来带走我的女人。”不由分说的,像个狂人。

  也只有狂人,才抢得走蔺宛若。

  因为她不是那种会束手就擒的女人。

  而他不是那种会轻易罢手的男人。

  --他认识蔺宛若有十二年了,虽然她一直不知道他。蔺氏夫妇意外死后,李弃回来过,远远见到苗家长辈把她接走,十二岁的小女孩,异常清秀的小脸带着一股镇定和坚强。他自己十六岁,就算蔺氏夫妇嘱托过他,他也不能做什么。况且他何必?他有自己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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