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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朝应承关深深鞠了躬致谢,开始四下寻找被她踢蹬到远处的高跟鞋。

  “在花圃里。”他提醒着。

  拜他的指点之赐,杜小月顺利找到两只挂在花丛里的鞋,蹑着脚尖去捡回鞋子。

  两人都站起身,她才发现自己对他来说是多么娇小。

  对她来说,他几乎像是一个足以撑天的巨人,给她足够的安全感,犹如下一刻就算天塌下来,她也不会有半分的害怕,因为她知道,这个男人的宽厚肩膀可以担下一切——

  怎么会萌生这样的依赖念头?

  杜小月晃晃脑,将脑中不合宜的想法甩掉。

  她一定是因为刚承受失恋的打击,太过于急着寻求慰藉,所以一碰上突来的温柔及关注,就让她产生迷惑……

  恋情残缺的女人抵挡不住微暧的呵护,即使他的呵护可能只是对她的同情

  ……

  不该将同情之心给扭曲了。

  “天亮了,酒醒了,有危险的女人也不会再蠢蠢地将自己推向更危险的境界,我们……就此解散?”杜小月将脖子仰得高高的,努力望着他的眼。

  “我可以送你回家。”他的口气有淡淡的坚持。

  杜小月笑了笑,“送佛送上天吗?”

  “危险并不一定只存在于黑夜。”

  “照你的说法,岂下是二十四小时都有危险?难不成你也要跟我二十四小时吗?”杜小月开玩笑反问。

  不可否认,眼前的男人真的责任感十足……可是她不该是属于他的责任。

  “你昨天窝在长椅上一整夜,一定也没睡得舒服,你还是赶快回家补眠吧!我家就在不远,不用十分钟路程……你对我这个陌生人已经仁至义尽,我要是有个万一也不会对你有怨言,相反的,我会保佑你健康快乐赚大钱——”

  她调皮的笑对上面无表情的肃穆默颜,他的神情像是她说了一句多么严重的错话,害她讪讪地垂头反省。

  身高差他一截,连气势也不及他……

  “这位先生,我看,我们还是说再见吧。”再相处下去,她真觉得自己在他眼前毫无形象,又是喝醉,又是熟睡,远远超越两个陌生男女应有的相处界线。

  这回杜小月不再给应承关开口的机会,弯腰鞠了个重重的九十度躬之后,不带片刻迟疑地旋身离去。

  应承关没有追上前,墨石般的深黑双瞳像是淬了毒品般上瘾追随,追随着让他甘愿一夜无眠也要牢牢凝觑的身影,逐渐湮没在远方街道的人群间。

  想跨出的步伐只是静静地伫立在原地,在追与不追间犹豫,也在犹豫间失去他的机会,直到口袋里的手机单调节奏响起,一切的失控才回归于原点。

  他按下通话键,报上姓名。“应承关——”

  转过身,与她离去的方向背道而驰,两人的距离因一东一西的分道扬镳而越行越远……

  第三章

  应承关长腿搁在玻璃桌上,三十坪大小的房间里最庞大的家具就属他应二少,连最长的皮质沙发都容纳不下颐长挺拔的傲人身高,扣在指节问的马克杯在超平常人的巨掌中变得好似小孩专用的玩具尺寸。

  沙发的另一端也跷着一双修长有力的腿,虽不及应承关的长度,却也是结实完美。

  “你整个晚上跑去哪里了?不是去喝个喜酒吗?凌晨一点打电话到你家也没人接,喜酒喝太多,醉倒在路边了?”

  “闷酒。”应承关啜了一口绿茶。

  “闷酒?看别人结婚所以心情闷?”童玄玮对桌上的绿茶皱眉,迳自到小冰箱里取出鲜奶和蜂蜜,调起“童氏绿奶茶”。

  “暍闷酒的人不是我,我只是陪客。”

  “陪客?除了自家兄弟你还会陪谁喝酒?”

  “我也不知道她是谁。”

  “陌生人?你很少和别人称兄道弟,如果不是心甘情愿,别说陪酒,叫你多待一分钟都属困难,那个家伙是哪里认识的?”童玄玮试了试自己调制的饮品,又倒了一匙蜂蜜才满意地点头大呷。

  “在化文公司第三位公子的婚礼上。”

  应承关并不是个多话的人,但对于自家兄弟及童玄玮,他是有问必答。

  “跟化文有关的客人几乎全和应氏企业有生意上的关系,你说说那家伙的特色和长相,说不定我这里存有他的基本资料。”童玄玮指指自己的脑袋,泛着无害笑意的眼瞳隐藏在镜片之下。他不仅善于利用和善表相来掩饰自己的深沉城府,更有本事在头一眼便将对手的本质给拆解得一清二楚,并且深植在脑海里。

  “她不是婚礼宾客,她是伴娘。”

  童玄玮一口奶茶还哽在喉头,只有微微瞠大的瞳仁彰显著他还没有被奶茶噎死。

  好不容易吞下了嘴里液体,童玄玮嚷嚷起来:“搞了半天,那家伙是个女人?你昨天彻夜不归,就是陪这个女人喝了一晚闷酒?!”

  应承关点点头。

  童玄玮脸上的惊讶转为精明的笑靥,“跟一个女人牵扯一夜,怎么,有了步入应家老大惨痛婚姻后尘的决心?”

  “玄玮,你太夸张了,我们只是在公园待了一晚。”

  童玄玮故作无知貌,一张脸上同时写满了单纯天真及戏谑调侃,更高明的是两种情绪由他表现起来毫无冲突及矛盾。

  “咦?依你那迂腐的观念,不是只要牵牵小手就得对人家负责到底吗?”他问得好无辜。

  要不是应承关身上穿着设计感十足的无袖T恤,两条手臂上令男人嫉妒的肌肉正暴露在冷空气中,童玄玮真的会以为他是哪个不小心踩空摔入古井,一醒来便发觉自己身处于二○○三年的迷途古人。

  先不论他那一身不属于现代男人该有的过度冷峻气质,现在除了美少女爱看的言情小说之外,哪一个女人能容许男人冷得像尊冰雕、沉默得像只酷企鹅?说不定老早就被视为“女性公敌”拖到公厕去狠狠教训一顿,将那种爱摆酷的家伙给打成猪头。

  而且,又有哪个男人会将“男女授受不亲”和“君子不欺暗室”给视为座右铭,只差没在背部刺上这两句“对联”,横批则是“无欲无求”。

  再加上一点,永远与女性生物距离三步以上,坚守着男女有别的界线,好似只要碰到女人的手就等于污了人家的清白--他敢打包票,应承关一定是处男,三十三岁的处男。

  “谁说牵牵手就要负责的?都什么年代了。”照童玄玮的说法,他在路上撞到的女人不全都得娶回家负责了?

  “耶?不错嘛,你还知道现在都什 年代了,牵牵手碰碰腰是不用负道义上的责任。”童玄玮拿肯定句当讽刺句用,“你们在公园做了些什么?荡秋千?玩翘翘板?”

  “喝酒。”一开始不就说了吗?

  童玄玮眉峰挑成邪恶的扬弧,“该不会……那女人喝得醉醺醺,你不知道她的住处又不想放她一个人孤零零醉卧公园,被野狗或是坏男人拖到暗处去啃得精光。即使你有自信自己不会碰那女人一根寒毛,但你过度石化的观念里绝对不容许自己将她带到旅馆过夜,也觉得带她回一个单身男人的住处并不适宜,所以……你就让她像个流浪汉一样窝在公园长椅上睡了一夜?”

  “没错。”他的心思全被童玄玮给摸透了。

  “那女人早上醒来有没有赏你一顿好打?”童玄玮开始同情起那个女人,虽然他不是女人,但他相信自己宁可睁开眼是看到身处在一个陌生的房间,也不要发觉自己大剌剌地躺在露天公园的长椅上。“不过那女人怎么会拖着你这个陌生人一起喝闷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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