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可是,你得去签字,你不去签字,怎么离婚?”
离婚?小六抬起哭得狼狈的小脸,浑身窜过一阵剧颤。
“不,我要马上回台湾,我不想看见他,就由外公代我签了吧!”
“这怎能代签?傻孩子。”李义沉重的一叹。
“此刻就连签字,我都显得多余,我只想早点离开香港,走得远远的……”
心灵严重受创的小六,泪如泉涌,哭得不可抑制,把多日来所压抑下来的情绪,全藉由这次发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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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荏苒,转眼冬去春残。
唐君麟提着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再度步入义园,而这是第几遍来访,唐君麟再也记不清了,他只知道每天下班后,义园成了他回家必经之路。
李义亦在每天黄昏时,拉开大嗓门,一面坐在庭院中品茶,一面对着这个不速之客,大力咆哮着:
“你究竟烦不烦?每天都来,吵得我烦死了!我已告诉你上百遍了,小六不想见你,你干嘛不死心,硬是来这碰钉子?!你又不喜欢她,目的也达成了,又来找她做什么?!好吧!除非你肯签下离婚协议书,否则她永远都不会原谅你当初的行为!”
李义假意不欢迎再度登门拜访的唐君麟,但其实他的心肠比谁都软,见唐君麟宁愿死,也不肯签下离婚协议书,对小六始终痴心不悔,他心里比谁都开心,因为这足以证明唐君麟的心是火热的,并不如外界所描述的冷血,他不但深深地爱上小六,还到了不能没有她的地步。
这几个月以来,唐君麟不惜放下身段,每天都来恳求李义透露小六的行踪,然而李义不是守口如瓶,就是对他破口大骂,再不就是爱理不睬。
而唐君麟并没有死心,因为,他强烈的感受到李义其实非常高兴能见到他,否则大可关闭义园,偏偏李义都准时在这个时候将大门开启,然后站在大门口,等着他来访。
唐君麟宁愿相信,李义是在考验他的耐性。
这期间,唐君麟也自组一支搜查小组,去寻找小六,然而,找遏了整个香港,就是找不到小六。
他还记得小六的心愿是开连锁花店,他还不忘要搜查小组去搜寻香港所有的花店,但这对搜查小组来说,无疑是一桩艰难的任务,简直比大海捞针还要困难。
小六像一团泡沫,仿佛已在人间蒸发了。
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唐君麟经历了前所未有的人生打击。
自小到大,唐君麟要什么有什么,总是习惯扮演高高在上的王者,他的狂野与骄傲足够让他扮演好这个角色。
可是,自从他痛失妻子后,他连笑都笑不出来,他觉得自己无法再像过去那样不可一世了。
他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必须花更多的时间去培养他一天的战斗情绪,必须用更多的精力去调适他被抛弃的事实,亦必须比过去更加坚强一百倍,才能够完美的戴上王者的面具,不然他很难将他目前极为脆弱的心灵,给掩饰得完美。
“你李氏集团虽然与我合并,但这期间,我也替你赚不少钱。”唐君麟直言。
“你还好意思说!”李义气得口水直喷。
“而这也是我的遗憾,我犯下人生的大错,对不起,我错了。”唐君麟深深的一鞠躬。
“你知道就好,卑鄙无耻之徒!”李义碎碎念个不停。
“我认错,并不是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手段当真卑鄙无耻下流。若不是我深深爱着小六,当我面对你时,绝对是另一种不同的局面,而不是如此的低声下气,我相信,你亦十分同意我的看法。”唐君麟诚恳而痴情的表示。
“哼!”李义佯装有听没有懂,“求人还摆臭架子!”
臭架子?有吗?唐君麟只好把姿态放得更低,而且一脸虚弱的叹道:
“无论如何,都请你转告我的妻子,她丈夫,也就是我的心意。若是她不肯原谅我,不再回到我身边,那我一辈子都很难快乐了。”
“哼!快不快乐,那是你家的事!”李义端着茶杯,一口灌进嘴里,再重重的把茶杯放回桌上。
“是。请你务必把我的心意,转告我妻子,谢谢,我走了,告辞。”唐君麟对他深深的一鞠躬,表示谢意。
李义也不只一次动容了。
他每一次都忍不住想透露出小六的行踪,可是一想到唐君麟一旦知道小六的行踪,就再也不会来这儿任由他李义破口大骂,他就觉得很可惜。
他多希望唐君麟能每天上山来让他骂上一回啊!他可是愈来愈喜欢这个外孙女婿了。
算了,抛开个人私欲,眼下还是小六的幸福重要。李义斜睨着他高大挺拔的背影,老大人却孩子性情的嘟起嘴道:
“你自己去跟她说,我可没那个闲工夫插手管你们夫妻的闲事。”
唐君麟的俊容顿时溢满光采,迅速旋转过身子,“那么可以告诉我,她人在哪吗?”
李义嘟嚷了几句,才心不甘情不愿道出两个字--
“台湾。”
第十章
台湾鹿港
鹿港,是台湾一处知名的观光景点,古迹胜地。
在临海附近,有一独栋白色小木屋,远远眺望而去,宛如穹苍中一颗闪亮的星子,看来抢眼而诗情画意,醒目且独树一格。
那是一间占地约二十来坪,起名“一见钟情”的花店。
“一见钟情”有两扇非常独特的大门,皆以一种透明玻璃纸糊制而成。
在右侧的玻璃纸门上,有一行字--
寒烟漠漠起平沙,浩荡江天月半斜。
在左侧的玻璃纸门上,也有一行字--
万点依稀明蟹火,海风吹作一滩霞,
这是日治时期诗人庄太岳,为鹿港八景所题的其中一小段诗词。
目光再往上瞧去,不难发现玻璃纸门上挂了一块大匾额,奇特的是,匾额上题的并不是什么祝贺的话,而是一则浪漫的爱情故事,字体虽精致小巧,却清晰易办。上头写着--
“有一天,我在半山腰撞上我的白马王子,我对他一见钟情。假如--我成了花店的老板娘,由鹿港开始做起,然后飘洋过海,一路做到全世界,一间接着一间,那花店的名字,就是‘一见钟情’。”
往店内探头望去,花卉种类众多,每一束花皆绑得精致而美观,亦个别附上一张小卡,旁边还有一本情书大全,适时供应客人最适宜的情话。
附近人家都知道这间花店,因风格独特、店家老板亲切可人,因而声名大噪。
而这女老板不是别人,正是小六。
小六自回台湾后,为了尽快把唐君麟忘得一干二净,她一直没离开鹿港半步,她日也忙,夜也忙,为的就是不想再忆起唐君麟。
然而,想要忘记一个人,谈何容易?何况还是个至今仍被她深爱着的男人。
当这间花店开张,取名“一见钟情”时,小六就明白自己根本没有把唐君麟给忘记,否则她不会将店取作这名字。
她矛盾的思念着他、深爱着他,也痛恨着他,所以迟迟未寻找下一段感情。
或许她开这间花店的用意,只是想留一个线索给唐君麟,测试他是否真这 绝情。她想,如果他爱她,终有一日,必会找到生活在台湾某个角落里,那样渺小的她。
而当他找到这间花店,看见这间店名,必能一眼就能认出,这是她所开的花店,因为,她曾向他提起过她的三大心愿,除非他心里根本就没有她,不然他应该记得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