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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意外我会打电话给你?”她一手懒懒的拿着汤匙搅动咖啡,奶精在深色的液体表面形成一圈一圈的漩涡,没完没了似的转个不停。
“是很意外。”程宇明坦白的回答。“原来这家咖啡厅还在。”
“黎曙天——就是住在我家的那个男的,其实不算是我的男朋友,是我花钱请来陪我的,你那天说的——沦落……其实一点也没说错……”
程宇明惊讶的看着她。“你……为什么?你在哪里找到他的?”
“我登报,他来应征。他表现得也很称职。”
程宇明几乎想问:在哪一方面很称职?却硬生生忍住了。他没有权利问她这句话。“难怪那天我看他大大方方的让你帮他付帐。为若,你不晓得像他这种人是惹不得的吗?你在给自己找麻烦。”
“是啊,我现在也知道是给自己找了麻烦。请神容易送神难,所以才要请你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你尽管说。”听她话里的意思,分明是一点都不爱那个人。程宇明不由得精神大振。他的离婚手续已经办好了,他和为若终于有机会重新来过。
“你帮我告诉他,我们就要结婚了,所以我不能继续再雇用他。嗯,最好连喜帖都印好,那样比较容易骗过他。”
“其实,我们也用不着骗他,”他小心翼翼的说道:“因为前几天我刚办妥离婚手续,现在我和楚珊妮已经毫无瓜葛了,随时可以再婚……”
“可是我不爱你了。”她诚实的答道,“而且我可以养活自己,所以我没有任何结婚的理由。”
“结婚至少比登报找伴游安全些。你不觉得吗?”
“可是我随时可以解雇一个伴游,离婚手续却是旷日费时,劳民伤财,不见得比较划得来。”
程宇明沉默了老半天才说道:“好吧,我们先去印喜帖,把他打发掉再说。”他心里其实觉得不必这么麻烦的。“为什么你不直截了当的请他离开就好?”
因为黎曙天的甜言蜜语。就算她明知那些全是谎话,但还是很有影响力的,她一点也没有把握光凭她的自制力就能拒绝得了。一半的她只想着就这样继续下去好了;另一半的她却再也不愿容忍他的妹妹们一个个带着好奇心找上门来。
“不给他一个够力的理由,我怕他不会乖乖离开。我想他那人还算有点职业道德,不会纠缠有夫之妇。”
程宇明觉得她太天真了。“我认为那种人会特别喜欢纠缠有丈夫的女人。你晓得的,勒索更加有利可图。”
方为若相信自己不会错看黎曙天到如此离谱的地步,他绝不可能这么下流的。“他没这么坏,你不用担心这个。”
看起来是不像,程宇明勉强同意。“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跟他说?”
“印一张喜帖要多久的时间?”
“我去找开印刷厂的朋友,很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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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若,我们几时结婚?”他半带睡意的低声咕哝着,像是漫不经心,随意提起似的。问的不是你愿不愿意——似乎认定她已是他的囊中物——而是几时。
几时?方为若毫无睡意的蜷缩在他怀中。喜帖已经印好了,时间是一个月后。程宇明选的,说那是一个黄道吉日。当时她只觉得可笑,一场无中生有的婚礼选在愚人节的确最适合……
几时?她发现自己有一股冲动想回答:明天、后天、任何时候……她紧闭着眼,假装没有听见他的问话。他为什么想要娶她?她想不出来……她当然不如他那些妹妹们可爱,她也没有楚珊妮的雄厚家财……
“为若?”他的声音更近了,就在她耳边。黎曙天知道她明明是醒着的。“你要嫁我的吧?”她的沉默不语让他心慌。本来答案是十分肯定的,他们都已经这么亲密了,为若可不是那些现代辣妹,不把这当一回事。
“你……为什么想跟我结婚?”她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出口。
“我爱你啊,这还用问!”他一副很好笑的口吻。他表示得还不够清楚明白吗?
也不是太出乎她意料的答案。可是他对多少女人说过我爱你?老的少的?付钱给他的?没付钱给他的?“明天再说吧,我想睡了。”
“喂,这怎么可以!你也要对我说那三个字啊,男人也是很想听这句话的。”他索性翻过她身子,和他面对面。
幽微的光线中,她看不清楚他的神情,只见两道炯亮的眸子紧紧盯着她不放,一眨也不眨的。“好啦,我爱你啦,这总可以了吧。”她完全是敷衍的语气。
黎曙天非常的不满意。“听起来很没有诚意……”
方为若假装生气的喊道:“喂,你到底有完没完?三更半夜问我这种无聊的问题!小学生才会这么幼稚!”
“好嘛,你别生气了啦,反正你不说我也晓得。那我们到底什么时候结婚?到法院公证就好,还是去饭店办婚宴?或者你要在教堂结婚?”
方为若更大声的喊:“闭嘴!”
第十章
结果,那张喜帖终究没派上用场。
“怎么还下不了决心?舍不得离开他?”程宇明原本以为要离开那种男人,对为若而言是轻而易举的。现在他发现,他似乎错估了那人对她的影响。
“当然不是,”方为若反射似的回答。“只是……你晓得我一向不喜欢那种冲突的场面。经过仔细考虑过后,认为请你出面帮忙恐怕不是个好主意,我怕你们会当场打起来。”
“所以你是认为他爱上你了,舍不得放手?”
“会让男人不愿放手的,除了爱情,还有许多原因……”自尊心、金钱等等,甚至光是为了咽不下那口气……
“好。那你打算怎么办?”他比较担心的不是那个男人不放手,而是为若放下了手。
“我打算回加拿大……”留给他一封解雇信,不用面对他的挽留,或是,不挽留……
“我觉得这看起来好像是在逃命。”他当然不赞成。她分明是在摆脱那个男人的同时也想摆脱他。
“反正我在台湾已经没有任何亲人,加拿大爸妈的房子还在,你也知道我一直都很喜欢那里,何况我舅舅一家人也在加拿大,彼此有个照应。”
“但是你更喜欢台湾这个家。”程宇明明确的说道。她从小就在那栋屋子里长大,一直对它十分依恋。“更别提你舅舅是住在温哥华,离夏洛特等于是要横过整个美洲大陆,能谈得上什么照应?”
“我也可以搬到温哥华……”她言不由衷的回答,心里却十分明白她宁可到酷寒的北方去住印纽特族的雪屋,也不要住在温哥华。因为对她而言,那是一个伤心地。
“你若是真怕发生冲突的话,那就我一个人出面就好。我去跟他谈,你什么都不用担心。”
“可是,你打不过他的。”有点伤人的说法。黎曙天完全是一副运动员的体格,程宇明则是个斯文书生,只拿得动针筒。
“我又不是去找他决斗。大家都是文明人,顶多只是口角之争,还当真会打上一场吗?”程宇明十分不以为然,
可是阿黎那个人闹起别扭的时候是不怎么文明的,有点像是无赖。何况把自己的问题丢给程宇明也不大公平。当初怎么会想到这个馊主意的?真是病急乱投医。其实一定了之比较干脆,管它会被说成逃命也罢。她和阿黎之间早晚都要分手的,她情愿主动分手的是自己,她再也不要成为被抛弃的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