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少爷秘密大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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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老实说,有部分是。

  养一个自己专属的宠物,让她什么都不会做、什么都得依赖自己,最好连吃饭、穿衣服这种小事都要他来照顾,这样的话──

  她就再也离不开他。

  虽然这可以大大满足他的独占欲跟虚荣心,但教会宠物保护自己,也是很重要的课程……

  “你不能这样。万一我不在呢?万一我赶不及呢?”

  看到罗牧杰严肃的脸孔,女孩知道免不了挨骂,而牧杰哥哥一开骂就没完。她歪了脸,灵动的眼睛转了转。

  “呜……好痛喔……”

  捂着手腕,她唉叫了起来。本来只想移转牧杰哥的注意,可是这下她的注意力也被转移到身上的伤处了。

  该死的小流氓,还……还真的很痛呢!

  两只手腕都是被抓出来的瘀红,还有被推倒在地上,而擦破皮流血的可怜双脚……

  忘了要教训她的话,看她的模样,眼泪痛得飙出来,不像是做假,罗牧杰低头看她包扎着纱布的脚,怜惜的揉揉她红红的手腕。

  他眼中透出杀气。那些混帐,光是把他们打晕过去显然不够,他这几天会再去找那几个家伙,确保“宠物”的伤好之前,他们身上的伤也不会断……

  “还很痛?”

  “嗯!”

  “送你去医院?”

  “不要!不要去医院。你已经帮我包好了,只是还有点痛,我会忍耐。”

  不是她自豪,她的牧杰哥哥包扎的技术,比医院那些菜鸟医生、护士都来得好。其一当然是因为她的牧杰哥哥聪明,其二是因为从小到大“练习”的机会不少。她吐了吐舌头。

  “要止痛药?”

  她又摇了摇头。“要抱抱。”

  身子被圈进一个很暖很暖的怀抱里,鼻翼间充斥着好闻的味道,清爽的沐浴乳香味,还有少年身上的淡淡体香……那是她熟悉而且喜欢的味道。

  从小到大,她得到最多的拥抱来自牧杰哥哥,她最喜欢的也是他的拥抱。

  那妈妈呢?别说了,身为大明星的她,很少待在台湾,而且她不喜欢弄皱她身上的高级服饰,所以给她的拥抱是少之又少。仅有的几次曲映帆也不喜欢,因为香水味太呛,呛得她直想打喷嚏。

  那爸爸?嗯……她是单亲家庭的孩子,所以无从得知……

  总之,牧杰哥哥的拥抱很舒服,她也很习惯。

  小小的头颅抬起来,她仰头看着牧杰哥哥,她嘟起粉红色甜甜软软的双唇。

  “亲亲。”

  一种熟悉的温度压上她的嘴唇,柔软温热,让她有种安心和微微晕眩的感觉。

  主动环抱住牧杰哥哥的颈子,甜蜜的主动献出自己的小舌头,像一只急于讨好主人的小狗狗……

  如此熟练的动作,当然是多亏了牧杰哥哥的“教导”。

  女孩不知道跟她同年龄的女孩很少做过这样的事情,她的一切都是牧杰哥哥教她的,所以她觉得跟牧杰哥哥做这样的举动很舒服、很正常。

  因为,她从来没有怀疑过牧杰哥哥告诉她的一切……

  第二章

  三年后──

  女孩躺在粉红色的柔软床铺上,床头和床的四周堆满了各式各样软绵绵的可爱玩偶,然而没有一个玩偶比得上女孩甜甜睡着的脸来得可爱。

  蓬松的头发堆在粉嫩的脸颊两旁,两片红润的唇微微张开,像是吸引着人去攫取一般,又长又密的睫毛像是两片羽扇,在雪白的脸上印下两道阴影。

  轻微的鼾声从女孩的鼻翼间传来,想必女孩睡得很好,扬起的嘴唇代表着她可能作着甜美的梦。

  女孩睡得那么甜,看到的人都应该不会忍心吵醒她……

  但,此刻女孩的呼吸变得急促──

  呼呼……哈哈……不能呼吸了……

  那是什么东西!?

  啪的张开眼睛,眼前是一张放大的俊美脸孔。

  “牧……牧杰哥哥……你干嘛捏我的鼻子啦!”

  不行啦!嘴巴用来讲话,就不能呼吸了。女孩挣扎着,从两只修长的手指中解救出自己可怜的鼻子。

  “起床了,懒猪。”

  从床上站起来的男子有一百八十五公分的身高,拥有比少年时更加深邃而且充满男人味的五官。上了大学后的他不但更加增添了书卷气,举手投足间更是充满了优雅与成熟的气味。

  “才六点!”女孩望了一眼床头的闹钟,翻翻白眼。

  “要迟到了。”

  女孩嘟起嘴。

  罗牧杰微微挑眉。

  “其实,你可以不用那么辛苦,继续上华朋的话,住在学校的宿舍里,七点半再起床,都还来得及上早自习。”

  温和的语调,平静的表情,一点都看不出任何情绪起伏,仿佛他只是个好心的邻居大哥哥。

  “不、不、不!我不要念华朋!”原本还想赖床的曲映帆听到他的话后,两只脚像是装了弹簧似的,从床上一跃而起。

  “我好了!我起床了!”

  罗牧杰勾起嘴角,出现在脸上的微笑,像是一个狡猾的猎人将猎物稳稳掌握在掌心时会有的。

  “真的不后悔?不怪我叫你转学?”

  “才不会!”没有心机的她立刻心急的大声答道。“转学才可以跟牧杰哥哥在一起,我只想要跟牧杰哥哥在一起。”

  她的话让他满意极了,他赞赏的摸摸她的头。

  今年罗牧杰考上大学,当然他上的是国内最好的一所学校。唯一的缺点是那离华朋太远了,也就表示他得跟他的小宠物分开。

  罗牧杰当然不容许这种事情发生,他早就打听好,而且安排了她考进他学校附近的一所高中就读。这么一来,两个人每天就得横越过大半个台北市去上学,这对曲映帆而言,可是件痛苦的事情。

  “我去刷牙。”她揉揉还有些睁不开的眼睛,往浴室走。

  “哇ㄚ!”

  脚下似乎绊到什么东西,她一个不稳,眼看就要趺个狗吃屎。

  “小心点。”

  一个强壮的手臂圈住她的腰,稳稳的把她的身体给定住。

  “哇……呵……还好……”

  这下她可是完全清醒了。回头,仰望他。“谢谢。”

  他无奈的摇摇头,“你就不能小心一点吗?”

  “反正我有牧杰哥哥ㄚ!”他每次都会在身后救她说。

  女孩甜甜的笑,然后拉开他的手,轻快的走进浴室。

  罗牧杰看着地上,罪魁祸首是一只绒毛兔子,他叹气着把它捡起来丢回那堆填充玩具中。

  “我出去等你。”

  “噢,好!”从浴室传来的声音,像是嘴巴里还满是牙膏泡泡的样子。

  罗牧杰将手插在牛仔裤里,走出了粉红色的房间,他一走下楼梯,便在楼中楼设计的挑高客厅里等待女孩。

  右手痒痒的,一种柔软滑腻的触感仿佛还留在指间……

  真糟糕……最近越来越没有办法控制了。拥抱、亲吻,已经没有办法满足正值人生欲望最强烈时期的自己。

  可是还不行,时候还没有到。她还太小,也还没有准备好。

  有一个很有名的心理测验──蛋糕上的草莓,是你最喜欢的东西,你会先吃蛋糕还是先吃草莓呢?

  罗牧杰属于前者。

  以吃东西来说,首先环境要美、气氛要佳,再来食材的挑选更是吹毛求疵,经过最精确的火侯控制,务必在最完美的一刻呈献在他眼前,然后他再慢条斯理的享受这道大餐。

  他不急,他有耐心。美食固然可口,可是过程中看着食物慢慢熟成、趋近完美的那种满足感,不亚于食物本身……

  对他花了那么多时间细心照料、呵疼、保护着的小小宠物,他更是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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