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更加掐紧他的臂膀,试图和他维持安全距离。
“喂,你手腕不要出力,伤口会再出血的。”叶海旭被这个大力女超人掐得发疼,却是不能狠心甩掉她。
“我想……我饿了……”她像一头消耗太多能量的垂死天鹅。
“去那边坐好,给我健保卡。”
“我好饿,你再叫医生帮我打葡萄糖,我快虚脱了!呃,还是叫他帮我检查一下,说不定有贫血……”
“我等一下带你去吃饭,吃饱就不贫血了。”这女人实在有够烦!
他拖着她往前走,把她扔到候诊室的椅子上,再去柜台批价。
虽然是她自己不小心割伤,但她在他的公司受伤,基于道义,他必须负起照料的责任,否则以她这个沸腾性子,搞不好还去告他职业伤害呢!
他能做到的就是带她急诊、付出租车费、医药费,顺便喂饱她的肚子。
他有点后悔让黄秀桦全权作主找人了。好歹他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如今却跑来一个莫名其妙的工读生扰乱他的生活,他怀疑,只要这个女人存在的一天,他将来就没有一天安宁的日子了。
旭强贸易有限公司,顾名思义,就是由叶海“旭”和郝自“强”两个好朋友合开的小公司。由于叶海旭出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资金,郝自强也乐得让他当董事长,另外再找来他们的大学同学黄秀桦管帐。五年来,“旭强”专门代理进口医疗器材和耗材,虽然不是大赚特赚,却也稳定经营成长,小有成就。
三个好同学太熟了,熟到彼此了解各自的生活和心情,所以小公司并没有太多的杂音,直到来了伍忆铃……
叶海旭不明白,他一定得在伍忆铃的尖叫声中展开一天的工作吗?
“救命啊!走开!走开!””
伍忆铃穿着牛仔裤、球鞋,不施脂粉,一副工读生的清纯打扮,正好适合在巷子里让吉娃娃追着跑。
从巷头跑到巷尾,再从巷尾跑回巷子中间的公司,吉娃娃穷追不舍,两眼发光,汪汪狂吠,追得不亦乐乎,巷子的街坊邻居也掩嘴而笑。
“董事长,救命啊!”
伍忆铃一见叶海旭从楼梯间出来,立刻躲到他身后,紧紧捏住他的白衬衫。
“走开!”
叶海旭照例是虚踢一脚,吉娃娃照例是夹着尾巴呜呜溜走。
“笨,这么大个人还会被小狗追着跑?”又是发挥董事长威严的时候了。
“阿福不是小狗,它是一只奸诈的老狗,它欺负我是生面孔,老追着我跑。”伍忆铃花容失色,好气邻居们只会看热闹,更气姓叶的只会说风凉话。
“我不是教你吗?它吠你,你就站在原地瞪它;它再吠,你就拿包包吓它;它敢追你,你就踢它。已经三天了,你还学不会?”
“我是来这边上班,又不是来学制伏恶犬的。”伍忆铃气呼呼扯着他的白衬衫。“应该找隔壁的理论,怎么可以天天放狗出来吓人?”
“别拉!我烫好的衣服都被你拉坏了。”
“啊,对不起。”她忙拍拍他的后背,不好意思地盯住她抓出来的指痕。
叶海旭拿钥匙打开一楼的公司大门,说着:“大家都是二十年的老邻居了,有理说不清,他们每天放阿福出来玩几个钟头,巷子每个人都被阿福追过,等过一阵子阿福腻了,它就不会追你玩了。”
“腻?一只小狗会玩腻我?”伍忆铃深受伤害,因为她就是“不好玩”,这才会让可恶的施彦文抛弃。
她马上豪气干云地说:“我偏偏不让阿福玩腻,我就要让它追,把它累死、喘死,我就不信跑不过一只小狗!”她把满腔幽怨都发泄到一只吉娃娃身上了。
“你有兴趣就去赛跑,别找不到路回来。”
“董事长放心好了,在没领到薪水之前,我是不会消失的。”
叶海旭拿了信箱内几份报纸,一日之计在于晨,他不想一早就浪费精力和工读生斗嘴。
进到屋子,伍忆铃也不多说话,立刻展开基本工作,开冷气、饮水机加水、抹桌子,整理传真机吐出来的各式文件……
叶海旭转去巷口的便利商店,持了早餐回来,一进们便觉得凉爽舒适,窗明几净,看来这女孩子动作很敏捷,但他还是得指正一下。
“喂,医生叫你不要碰水,你怎么到处抹得湿湿的?”
“我很小心,没碰到水呀!”伍忆铃分好传真,递给了他。
“还说没有,纱布都湿了。”叶海旭丢下包子牛奶,转身就去拿东西。
“有吗?”伍忆铃摸了一下,着急起来,追着叶海旭问道:“还真的湿了,怎么办?我会不会感染死掉啊?你卖医疗器材的,一定认识高明的医生,你赶快介绍我去急诊,最好不要吃特效药,那种美国仙丹吃了会变成月亮脸……”
“别乱跑,怕死的就坐下来!”叶海旭猛喝一声。真吵!
伍忆铃吓了一跳。她是很爱惜生命的,马上乖乖坐到会议桌边,一双大眼骨碌碌转动,看着叶海旭搬出急救箱。
“手放在桌子上,不要乱动。”他也在她身边坐下来。
她坐得僵直,好象面临生死存亡的大手术。
首先,他拿小剪刀剪开她的纱布,再拿药用棉花棒沾了生理食盐水,轻轻冲洗伤口,刷掉黏结在上头的血块。
“啧,好凉。”伍忆铃不敢看伤口,别过了脸。
“还会痛吗?”叶海旭用棉花棒敲了敲。
“不要敲啦,呜,有没有长脓?”她感觉他又在伤口抹来抹去,大概情况很糟糕吧?她赶忙解释。“我一直很小心,不敢碰水,洗澡都用塑料袋把右手包起来,只用一只左手洗澡,你看,我很厉害吧?可是我搞不懂,怎会弄湿呢?”
“天气热,皮肤随时在出汗,你又喜欢和阿福赛跑,加上潮湿,当然就弄湿了,纱布也脏了。”
“这样喔。咦?你又不是医生,到底行不行?”
“我不是医生,至少我比你有医学常识。你自己看看伤口,我又帮你涂了消炎药膏,没什么大碍了。”叶海旭扯开纱布卷准备包扎。
伍忆铃鼓起勇气,转头面对她的伤口,只见手腕上一道长长的肉红割痕,上头扎了四个黑色绳结,一条条穿入她的细皮嫩肉里……
“呜,好恐怖!真的有疤痕耶,好象一只毛毛虫喔!”
“喂,拜托别摆那张哭脸,好象我虐待员工似的。”
“我的玉手变得这么丑,我当然要哀悼了。”
叶海旭差点把整卷纱布滚了出去。她的手是很白皙,但还没听人如此孤芳自赏,由自认为是“玉手”的,难道她的脸皮一向这么厚吗?
“好了,我输你,等你拆线了,我这里还有美容胶带,你再拿去贴。”
“送给我?”
“你要买也可以。”
“董事长这么慷慨,我欣然接受了。”伍忆铃皮皮地笑着。
“董事长有什么好康的,我怎么不知道?”黄秀桦笑着走了进来,一看到眼前的奇景,不觉惊呼道:“我有乱视吗?我们的董事长正在吃女员工的豆腐?”
叶海旭绑好纱布,把伍忆铃的“玉手”丢回桌上-冷冷地说:“秀桦,你是老花眼乱视了,我在帮她换药。”
“好象很久没看你这么温柔了?”黄秀桦充满兴味地问着。
“她以为她快死掉了,我怎能见死不救?”叶海旭清理桌上的东西。
“忆铃,有海旭照顾你,你死不掉的。”黄秀桦笑得很开心。“对了,昨天你下班前,不是说要找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