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后了回家的时刻,罗丝尽快的赶过来。替良凯请假,照顾他,给他安慰和支持。
为什么…我那时候会答应跟罗丝离婚?半昏半晕的依在她的身边,觉得强烈的爱苗又开始滋长…
但是罗丝却只轻笑了一声。
“良凯,你有恋尸癖。”
“胡说。”良凯有些恚怒,可恨罗丝总不愿意将他的话当真。
“真的呢,因为你老喜欢抱着过往的尸首眷恋。我和你一起生活的时候,你只心心念念的眷念远在北部的穆棉,等我离开了你,你才开始眷念我们曾有过的美好生活。”罗丝轻轻爬梳他凌乱的头发,“今天是穆棉确定不要你了,你就回过头来想着我的好了。”
温暖的东风穿堂而过,飘来茉莉淡淡的芳香,混着罗丝身上的一生之水。
恍惚了一下。穆棉擦向日葵,却喜欢在办公室插上大把的玫瑰。罗丝偏好香水百合。
这两个女人,都偏好花香。但是他住的地方完全没有味道。也不知道可以把花香带进来。
他的生活,得由她们的香来填满才行。但是香气终归飘渺。
“是我不好…”他握住罗丝的手。这些年打工劳动,闲暇她又喜欢莳花种菜,不复往日娇嫩。这长了几个茧又微粗的手,却让他觉得分外有安全感。
“你不是尸体。”他平静下来。
怜爱的看着他,罗丝搂着良凯,将他梳上去的头发披下来,原本精明干练的脸庞,一下子显得稚气而脆弱。
一张迷失的娃娃脸。
“良凯,虽然你不该对穆棉这样,但是因为我介意你,所以,我只希望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要不然,我会送你去住院。”
他轻轻的点点头。
快四十了。良凯却和刚认识的时候差不多,一点也不显老。他可爱的娃娃脸却要靠平光眼镜和梳得水滑的西装头来撑,才显得出成熟稳重。他一直不知道,罗丝会答应他的求婚,就因为淋了一身雨,头发全披下来的良凯,看起来拿么的年轻和温柔。
触动心底的一丝惆怅和柔情,却也只是一丝丝。
“该散场,就散场吧。”她轻轻的说。
良凯没有掉眼泪,只是慢慢的阖上眼睛,疲惫的睡在罗丝的大腿上。
一周后,良凯申请的调职下来了,这次是美国。
拒绝了这些年,他终于前往了。
穆棉去送他,正好和罗丝照了面。第一次将彼此看得这么仔细,罗丝不禁笑了起来。
果然像。像是三生石上旧精魂,良凯欠了,或是我们欠了良凯。也许此时偿还完了,将来也就没有瓜葛。
“保重。”良凯只逼得出这两个字。自从那个失去理智的夜晚,穆棉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你也保重。”穆棉微笑着,伸出手。良凯的心里却微微的刺痛。以前,穆棉会轻轻拍打他的背,柔软的笑笑。
现在只是客气的僵着笑容,冷淡的伸出手。
真的结束了。
等飞机飞出视线,缓缓步出机场的她,终于泪凝于睫。这么多年的纠缠,终于划下了休止符。
心里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反而是强烈的失落和遗憾。
她不是不喜欢良凯。但是喜欢并不一定等于爱。无法响应,却也无能拒绝,空空负了人,却得这样分开。
站在大雨初落的机场檐下,脸孔上有着相同的滂沱。
她的猫(三十四)
若是夏天里的大雨,能洗净天空,那么,也请泪水洗清心底的阴霾吧。
穆棉的生活步入正轨,却没有注意到至勤焦虑的注视。
只是有些奇怪,这些日子至勤突然迷上药补,努力的煮了香喷喷的人参鸡或四神汤,四物更是家常便饭。
刚好良凯离开后,穆棉忙得不可开交,这些食补也算来得正是时候。
只是至勤的胃口似乎不太好,总是若有所思的看着穆棉。
“怎么不吃?”她觉得奇怪。
“我不太饿…”至勤笑得有点尴尬,“好吃吗?”
“嗯!”穆棉露出幸福的笑容,“好好吃唷!”
晚上他很认真的做笔记,啃书。连到了摄影棚,也带着去啃。烈哥看他出神,伸长脖子看了一下书名,脸都僵了。
“怀孕手册??!!你这小子~~真的做了~~几时?预产期是几时?”
“我也不知道啦。”至勤阖上书,“不是我害的。我想…应该是良凯惹的祸。”
“啥?”
“烈哥,女人怀孕食量变大,却不想吃酸的,正不正常阿?”
我哪知道阿烈被问得一愣。“应该…应该…”努力搜寻着以前的听说,“应该算正常吧?”
“那就好。”
好什么阿?
“你该不会鼓励穆棉生下来吧?”烈还是不知所措。
“当然,要不然你希望我怎么做?”至勤倒竖起眼睛。
也对啦,生下来…“但是,那是别的男人的小孩ㄟ,不要跟我说你不在意那种鸟话,我看太多嘴巴大方的家伙了。”
“我当然在意阿!”至勤开始浮现怒气,“那个畜生…这样可恶的伤害穆棉!”
“那你还要穆棉生他的小孩。”
“才不是他的小孩!”至勤握紧拳头,“你知不知道,卵子跟精子根本不成比例?!卵子压倒性的大很多ㄟ!那、是、穆、棉、的、小、孩!只是借他一个细胞触发生长,懂不懂?!”
烈被他的气势吓到,只敢陪笑。
“而且,拿掉小孩身体会不好。”他又转为忧伤,“她的身体够不好了…”
哪有什么不好?烈在心里嘀咕着,最近看到穆小姐来探班,脸色红润,中气十足,跟至勤嘴里的奄奄一息真是天壤之别。
“怀疑阿?”
“我哪敢阿?”烈哥陪笑着,这傻小子飙起来,可也恐怖的很,“但是小孩跟小猫小狗不同喔,一但生下来,就是一辈子的责任。你有心理准备吗?如果只是嘴巴仁慈,那就算了,”烈哥点了烟,“一个女人独力生下小孩,独力抚养,不是我说话不好听,好歹她都快四十了,起码二十年小鬼才能自立。那时她都六十岁了。”
“我不会让她一个人面对的。”抱著书,至勤的表情坚决起来,“虽然我还要一两年才毕业,加上两年的兵役。但是,等我去当兵的时候,小朋友应该会喊妈妈了。当兵又不是坐牢,就算调外岛,我也还是有假。”
对着至勤的固执,烈不知不觉的感动,“你真是的。小孩子要叫你啥?爸爸?”
“随便啦。”心事倾吐出来后,觉得舒服多了,不晓得多少次,他想跟穆棉讨论这件事情,却尴尬的不知道怎开口,“我们是家人,就算叫我的名字,也无所谓。”
他露出那种可爱的,生气蓬勃的笑容。
“别动。”他命令至勤,“就这样看我这里。”
坐在乱七八糟的摄影棚角落,穿着破烂肮脏的T恤,脸上还有点污痕,却像皮下发出光似的温柔。
每个人都有自己应该在的位置。至勤的位置,就该放在穆棉身边,当她的守护天使,同时被穆棉守护吧?
烈没说出口的感想,却在照片冲洗出来以后,透过摄影的四方框告诉了他。
回到家,他照例做了药补,等着穆棉回家。
“好香唷…”胖了些的穆棉,笑眯了眼睛,“我猜猜,今天是什么?
冰糖燕窝?”
“宾果!”至勤也笑嘻嘻的,端了冰镇许久的燕窝上来,看着她满足的吃着。
“穆棉,我们要永远在一起唷。”
“当然,”她笑着,少女般无忧无虑的神情出来,“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