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吃甜食。”正餐不吃,先吃甜点,简直乱七八糟──跟她的外表完全一种德行。成震宇双臂交叉在胸前,一脸的不合作。
“偶尔吃一点甜食,死不了人啦。古伯伯的手工豆花,豆花细滑,糖蜜香浓,好吃到舌头都会融化。”洪玫瑰眼睛发亮地晃回到成震宇身边,推他到板凳上坐好。
“真的好吃到连舌头都会融化?”成震宇严肃地问道。
“真的。”她摆出发誓的手势。
“古先生,请你给她两倍分量的豆花,她的舌头如果融化了,世界将会很安静。”成震宇讥讽地说道。
洪玫瑰呆住了,她看着他眼眸里的戏谑,好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唉哟,我的妈啊!”她捧腹大笑出声,伸手去捶打他的肩。“你好样的,马上就学会冷削我了。”
成震宇看着她的笑容,再次肯定洪玫瑰的脑子一定有问题,哪有人被讽刺,还笑得这么乐不可支的。
“豆花来了,快点吃──”她大喊出声,嘴巴就此没再合上了。
成震宇看着她喜孜孜吃东西的模样,他别开脸,很快地打量了下餐桌和碗盘的干净度后,继而低头吃了起来。
他承认豆花比他想象的好吃,可她有必要开心地像是中了乐透头奖一样吗?这女人是不是没有烦恼啊?
成震宇又看了她的眉飞色舞一眼,唇角却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微微上扬了几分。
咦,空气怎么愈来愈稀薄了呢?成震宇放下空碗,长吸了口气,抬头一看。
天啊!他们身边什么时候聚集了这么大一群人啊?
“咦……王伯伯、李妈妈、张大姊、朱奶奶……你们全站在这做什么?”洪玫瑰张大眼,惊讶地发现“他们”又被人群包围了。
“玫瑰啊!”有人带头说话了。
“他不是我男朋友,他是成奶奶的孙子成震宇啦。”洪玫瑰急忙先下手为强,免得成震宇又拉起她狂奔。
“喔──”
围观群众圆眼瞪向成震宇,嘴巴全都统一变成O形嘴。
成震宇拧起眉头,怀疑自己突然变成了外星人。
“唉哟,原来就是成奶奶那个梅兰芳孙子喔。”
“唉哟,怎么戴了这么一副黑拙大眼镜?”
“唉哟,长得根本就和照片完全不一样嘛!”
纷纷议论排山倒海地涌来,好奇者甚至想伸手摸上一把以确定成震宇的真实性。
洪玫瑰看着成震宇扭曲的嘴角及抽搐的双颊,她“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各位大爷大嫂,这位大哥脸皮很薄,烦请各位饶他一命吧。”洪玫瑰拱手作揖,向大家鞠躬。
人潮慢慢散去。
成震宇不发一语,板着脸瞪着矮桌上的空碗。
“我要走了。”他掏钱付帐,起身就要往前走。
“干么这么别扭,敦亲睦邻一下嘛。”她紧跟在他身边,对着他挤眉弄眼了起来。“成奶奶当初把你那张照片拿出来时,可是艳惊全场呢!你不知道有多少人对着你的照片眼睛发亮、口水直──”
“你很幸灾乐祸,对吗?”他眯起眼,狠狠瞪她。
“没没没,你误会了,我只是想奉劝你,不要那么死板不知变通嘛。人啊,要懂得适应环境。有酒时就该把酒当欢,有左邻右舍来赞叹你的美貌时,就该含笑接受……”
成震宇停住脚步,低头锁住她的眼。“人要懂得适应环境,是吧?”他勾起唇角,冷冷一笑。
“没错没错。”洪玫瑰用力点头,等发现成震宇的笑容不对劲时,她已经来不及逃跑了。
成震宇扯过她的手臂,把她往他的身前一扯。
“成……成震宇──你、你想干么?”
第四章
洪玫瑰看着他镜片下俊秀的冷眸,心跳再度加剧。
他们挨得那么近,近到她连他衣服上的松香味都闻得好清楚,近到她觉得呼吸困难。
“我想,明天晚上请你吃饭,好回报你今晚的‘招待’。”成震宇俯低身子,墨眸似笑非笑地睨她一眼。
洪玫瑰屏住呼吸,心脏蓦地揪了下。
这家伙没事干么长了这么一对漂亮的眼眸啊!
如果眼前对望的这一幕出现在她的插画里,一定是满眼星光、身后撒满小花似的画法。但,她现在可是在现实里啊……
洪玫瑰红着脸,别开眼,心跳很乱,只好拚命地深呼吸。
成震宇看着她静默时的侧脸,意外地发现如果撇去她的粗鲁举止不谈,单就她的五官来评论的话,她其实长得相当细致。
长长的洋娃娃睫毛,圆亮的眸,蜜般的肌肤、俏挺的鼻和粉色玫瑰般的樱唇,偏偏就是表情太多了些,话也太多了些,一点都不像个女人。
成震宇不以为然地抿了下唇,却突然发现了她正在脸红。
嘿,敢情她真如奶奶所说的那般“喜欢”他?
成震宇推了下眼镜,更靠近她,也盯她盯得更专注了。
洪玫瑰发现了他一瞬不瞬的注视,她更加不知所措,只好卯起来拚了命地深呼吸。
吓!
她背转过了身,成震宇的大掌按上了她的肩膀。
洪玫瑰轻颤着,无助地仰望着他,紧张到只记得要用力大口呼吸。
“女孩子呼吸不要那么大声。”成震宇教训道。
一股火气直冲而上洪玫瑰的脸颊,她龇牙咧嘴地瞪着他。所有什么满眼星光、撒小花的场景,此时全都化成了两道杀人厉光。
“男人的呼吸比女人还大声十倍啦,沙文猪!”她圆睁着眼,对他大吼出声,才刚对他冒出芽的那一点喜欢,现在全都扔进太平洋了啦!
“说话小声一点。”成震宇命令道,认定她如果喜欢他才有鬼咧。
“偏不要!”洪玫瑰发出一声狮子吼,在他还捂着耳朵时,她就已经鼓着腮帮子,抛下他往前疾走了。
“记得我明晚要请你吃饭,晚上六点,在你家门口──”成震宇在她身后凉凉地说道。
他可不是那种善罢甘休的人,非要她明天把她刚才说的那些“死板不知变通”、“要懂得适应环境”那些话全吞回去。
“我不去!”猪才跟他吃饭啦!
“你不敢?”他使出激将法。
“我不敢个头啦!六点,不见不散!”
洪玫瑰没好气地对他怒吼出声,当下便孩子气地决定──
她从现在开始到明晚为止,都要不吃不喝,以便明天晚上吃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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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晚上,成震宇把洪玫瑰带到一间法国餐厅。
法国餐厅金碧辉煌,有凡尔赛宫的气势。没有事先预约,绝对没有位置;没有精心打扮过的人,也绝对不敢出现在这等场合。
但是,餐厅老板是成震宇的朋友,所以洪玫瑰特例被允许,即使她穿着很“惊人”,也仍然可以入场。
是故,他们越过人潮走入餐厅,洪玫瑰的夹脚凉鞋踩得啪跶啪跶响,招来一堆白眼、冷抽气声与尖酸的批评。
洪玫瑰死命掐着成震宇的手臂,硬是要挨在他身侧走路。
活该他被人知道他们是一起来的!
她穿着咸菜干般的短裤和夹脚拖鞋,和他一身西装笔挺相较之下,根本就是天差地别,活像是他从市场里捡回来的弃儿一样。
洪玫瑰生着闷气,低头逃难般地走进餐厅里,窝入角落位置。
成震宇没理会她,他径自看着菜单,光是挑酒、选菜,就用掉了近半个小时。而洪玫瑰从头到尾,都像个模范生般地将双手摆在膝上,连动也不敢动一下。
成震宇瞄她一眼,自在地往沙发上一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