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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谌烽的指导,按名师出高徒的原理,或许,下一届亚运,他们宽白派出去的选手,就能拿面跳水奖牌,载誉归国。更甚者,下一届的世锦赛或奥运,他们说不定能破纪录地进入准决赛,跻身跳水强国之林。

  想到那些摘金夺银的美好前景,这一群师长,对谌烽更是尊敬有加了,众人纷纷你一言我一语,絮絮道出对谌烽的崇拜……

  这些几乎将他捧成了天上神祇的溢美之辞,令谌烽不自在。

  他僵凛着脸,维持基本的礼貌,勉强待在原处。

  然后,在极度不耐烦之际,他的视线投向在池畔正和同学聊天聊得很开心的心飒。

  也许是恰巧、也许是有那么一点点默契,心飒也抬起了头,他们的视线交会,她看见被学校大头头们簇拥的谌烽凝着一张脸,那表情,像极了困在铁笼里的猛狮,很是不耐。

  可怜的人哪。平常,光唐教练念她,她都快受不了了,现在,谌烽身边不只站了唐教练,还有校长、训导主任、教务主任、米教练、黄教官……听这么多张嘴巴发功,耳朵很容易抽筋吧?

  扬扬眉,心飒对他一笑。

  这一笑,带了点同情,当然,依她的淘气,更有几分幸灾乐祸。

  她的同情,谌烽领受了。

  而她的幸灾乐祸,他应该感到不满才对,但,奇怪的是,见了她开心的笑容之后,谌烽心中那一分不耐,竟奇异地渐趋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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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会在这?”

  傍晚,放学钟声一响,心飒踩了她的古董级脚踏车正要去打工,却在出了校门两百公尺处,遇见今天在学校大出锋头的红人。

  “迷路了?”双手勒住煞车,心飒左脚踩在地上,右脚蹬在踏板上,一脸好奇地问:“大头头没派人送你啊?”

  “大头头?”谌烽皱了下眉。

  “就是校长、主任、教练啊。”

  原来指的是那些人。

  听懂了心飒的话之后,他严肃的眉峰一舒,回道:“不需要。”

  事实上,评估完学生的实力,和两位跳水组的教练讨论计划了今后的训练方向后,校方曾经强烈表达请他吃晚饭的好意,不过,他拒绝了。

  “那……”怎么会挡在这儿?

  “我等你。”

  “等我?”心飒杏眼微睁,有点讶异。

  “我不知道你是这所学校的学生。”

  “咦!你也会有吃惊的时候啊?”心飒笑了,她以为,早先在学校吓了一跳的人只有自己哩。

  “我以为你是一般的学生。”没练跳水,念普通高中,准备升学的那一种。

  “那我比较聪明,早看出你与众不同。”

  “你早认出了我?”

  在海峡的另一岸,他的确有相当的知名度,不过,谌烽不知道他在台北也如此出名,“在公园认出的?”

  “不是。”心飒摇头。“与众不同的意思,是指你这张脸很特别。”

  她看着他冷硬的五官,那张连水都侵蚀不了的不锈钢表情,笑道:“平常人很少像你这样,脸部的表情不超过三种。”

  不超过三种?她……又要整他了?

  “你太夸张了。”

  谌烽严肃地说,郑重否认。

  “是吗?”心飒轻哼一声,“不承认就算了。”反正,凝着这款严峻表情,说什么夸不夸张的,就证明了她形容得一点也不离谱。

  “对了,学姐说你明天就会来帮我们训练,是真的吗?”小女生脑筋转得快,才一眨眼,话题的焦点又变了。

  “嗯。”谌烽点点头。

  “哇……”学姐说的竟然是真的!“那、那以后我就是你的学生了。”这表示,日后不可随便造次了吗?哼。“谌教练……”心飒叫得不甘不愿。

  他是她的教练、她的师长。

  一声尊称,两人的关系旋即立体化,并且……拉开、拉远。

  “我不习惯别人这么叫我。”谌烽低着声,冷静的黑瞳似乎渗了点罕见的厌烦。

  “喔……”那么,该叫什么?谌酷脸?

  基于残存的一点礼貌,心飒咬住后半句。“咳,可是,我们的校风是很尊师重道的,学姐学长都压得我们死死──呃,不,学长姐都得好好尊敬了,何况是师长。所以,谌教练,您别客气了……”

  心飒摆低姿态,恭敬地道,只是,正经的模样,维持没一会,又听她喊:

  “啊!惨了。”

  聊天聊得太顺,忽略了上工的时间。“都是你,我快迟到了啦!”心飒急呼呼,一下看表,一下怨怪谌烽,完全忘了前一刻自己才高唱着要尊师重道。

  “甭急。”

  她没大没小的态度倒是让谌烽冷硬的表情柔软了几分。

  第三章

  她又请客了。

  冰店的一隅,心飒打工的地方,谌烽被安置在偏僻的角落;他的面前,摆了一碗综合口味的黑砂糖刨冰。

  这一碗冰,是小女生感激他用车载她来上工的心意。

  若没有谌烽担任私人司机,靠她的破烂脚踏车,铁定会迟到。

  不过,这真是一个不好的现象;因为,一个男人老让女生请客,叫他面子往哪儿挂?

  “还有这个。”

  去而复返的心飒为他拿来了几本漫画和周刊。

  “我去端盘子了,你慢慢用。”

  她歉然一笑,然后,像一只勤劳的蜜蜂,又去忙了。

  看着心飒俐落优雅的身影,快手快脚替不断涌进来的客人服务,谌烽不禁纳闷小女生的精力,何以在一整天的紧凑校园生活后,还如此旺盛?

  她的个子小小,大约只有一百五十三、四公分,巴掌大的脸,若不是还拥有着少女成年前的婴儿肥,很容易让人怀疑她可能不到四十公斤。

  这样娇小的身躯,竟充满了旺盛的精力,真是奇异。

  眼光追随着她忙碌的身影,谌烽脑海不自觉浮上小女生常跟他喊的:

  “哈啰,你早啊。”

  前一阵子,在公园,她每每遇见他,都会朝气十足地喊这么一声。

  “你很喜欢走路?”

  那一天早上,她调了脚踏车的方向,转身跟上他,用好奇的口吻问他,那……算是他们第一次聊天的开场白?

  “你说的,我作主……”

  回想到心飒整他吃了一顿恐怖的早餐时,无奈爬上他的嘴角,谌烽难得地笑了。

  说实话,这几天遇不上她,谌烽有些担心。

  他曾经去跟那群说起话来总能扯个十万八千里远再绕回来的老人们探听心飒的消息,得知她是辞掉早餐店的打工,所以不会再经过公园,并非出了什么事之后,他终于放下心。

  不过,见不到她朝气十足的身影,他竟有一点不习惯,虽然,她心血来潮时会淘气地捉弄他……

  拿起汤匙,吃了口已经化了一半的冰,再瞧瞧在另一头忙得不可开交的心飒,一股愉悦的情绪蓦然涌上谌烽心头──他和她,居然能再碰在一块,真是出人意料。

  或许,这就是中国人说的缘分吧。

  缘分?吞下嘴巴里甜腻的冰品,谌烽奇怪地想着:自己何时变得如此感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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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的不需要等我,我可以自己回去的。”

  两个小时后,冰店的客人逐渐减少,心飒打工的时间也已结束,她换下围裙,打了卡,轻快来到谌烽面前。

  “真的,用走的,花不了多少时间。”

  因为改搭他的车来打工,心飒的脚踏车就停在学校附近了。不过,下了班,时间不再急迫,她可以用走的回去取车,她不好意思再麻烦谌烽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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