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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寅贤漠视房东的白眼,率先走进屋里,然后一脸不满地大声说:“这地方这么烂,根本不能住人,我不懂你为什么可以忍耐那么久。”

  原以为屋里的情况会比外面看起来好一点,但只消一眼,他就确定这房子并没有好到要拉下尊严,求人让她多住五天。

  他本来可以一走了之,不管别人的事,可是看这个柔柔弱弱的小女生在他面前被人占便宜,他就不爽!

  “走吧,我带你去住我那栋在阳明山的大别墅。”说完,他转身就一手提起她的行李,一手拉着她走。

  “喂,等等!”林曦晨边喊着前面的男人边回头,只见房东正用三字经辱骂他们──主要是骂唐寅贤竟出言诋毁她的房子!

  “等?还等什么?”他一直往前走,没有停下脚步。“人生就是这个样子,到某个必须跨步向前的时候,就不可以向后望。”

  “我的脚很痛!”她忍不住大叫。

  他停下来,让她拿好大提琴后,就迅速地背起她,然后提起她的行李往前走,这画面有说不出的诡异。

  “你至少告诉我要带我去哪里吧?”她不期然的望着他的后脑杓,只感觉到自己有节奏感的心跳,正有力地扑通扑通跳着。“难道真的要去阳明山吗?”

  “怎么可能?你该不会真的相信我在阳明山买了大别墅吧?”她未免太天真也太容易相信别人了吧?!

  “我就是不信才问你啊!”林曦晨不满他的讥笑,好似她有多笨一样。“要真在阳明山买了大别墅的话,你也不会躲在我们公司的仓库里睡觉了!”

  “你有别人能投靠吗?”

  “没有。”有的话,这几天就不用苦恼要落脚何处了。

  “租房子的预算多吗?”

  “没多少。”她也不必隐瞒自己没钱的事,而且做编辑的薪水有多少,他肯定心里有数。

  “也就是无家可归了?”唐寅贤一语中的,让她在瞬间有些尴尬,有些羞窘。

  然后,他沉默了,没有再开口,好像在想些什么。她没有吵他,跟他走了很久很久,一直走到一间老旧公寓的门前。

  他先把林曦晨放下来。“这里,先让给你住吧,之前我已经打扫过了,应该可以住人。”

  “你打扫?这里是你家?”她眨了眨眼,大眼里有着一丝疑惑。

  “原本是我要住的地方,不过……算了!我明天找别的地方好了!”说完,他把钥匙丢给她。

  不知为什么,他总是想为她做点什么,可能是因为她的模样实在太令人同情了吧,让他难得的仁慈不得不显露出来。

  “不行,这怎么可以!我不能霸占你的地方!”她连声拒绝。“那你怎么办?一时之间要到哪里找地方落脚?”

  “大男人一个,大不了再找个仓库睡一晚就好了!”他抓抓乱了的头发,挥挥手,转身欲离开。“我走了,掰!”

  她看着他高大却孤单的背影离去,感动的热泪不禁成串滑落。

  纵使他们只认识了几个小时,看着这样毅然的唐寅贤,她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就好似无论情况多么糟,只要有他在,就能顺利度过一样,也许是因为他不只帮了她一次吧?

  在她最需要人帮忙的时候,他出现了;可是她不能让自己弄乱了他的生活!如果可以,她真想为这个对她伸出援手的男人做些什么。

  “唐寅贤,你别走!”未及多想,这句话就脱口而出。

  “什么事?”他回头看她,听得出她声音中的颤抖。

  “不要走,我们可以一起住的!”

  话才说完,林曦晨一张小脸就立时爆红,恨不得吞下自己的舌头!

  他有些惊讶的看着她艳红的小脸。“什么?”

  “我是说……呃……我的意思是……”她结巴的试着想解释,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该死,明明是那么光明正大的事,怎么弄得好像很暧昧似的!

  “一起住?”他眼里闪着笑意。“你说真的?我可以一起住这里?”

  “嗯……”

  “好,就一起住吧!”

  第二章

  “又睡着了?”

  林曦晨刚躺回床上,唐寅贤其实早就因为晨光和身旁的震动,慢慢的从睡梦中转醒。但他不想打扰她补眠,便一直闭着双目,等她的呼吸又再次规律后,才张开眼晴盯着睡着的林曦晨。

  唐寅贤慵懒的半坐起来,倚着床头,看她安稳地沉睡着,眉毛弧度自然的舒展着,便替她抚顺垂下来的发丝。

  “傻瓜,累的话就多睡一会,那么早起床做什么……”他用接近听不见的声音轻喃,英气逼人的剑眉下是一双深邃的眼。

  他不否认,曦晨所拥有的,并不是精致得令人赞叹不已的美丽面孔,但他就是对这个拥有平凡脸蛋的主人,难以涌起讨厌的感觉。

  当那双眼睛睁开时,所散发出的热力使她整张脸、整个人都发出耀眼的神采,他尤其喜欢她看到自己时所散发出来的那份专注和独特光芒,仿佛他可以就这样跟她走过一辈子。

  跟这种不令他烦心的女人在一起,应该也不错,最少她没有给他压力,不会逼他去做些他不想做的事。

  唐寅贤实在很厌倦家族里的是非争斗及身不由己。

  他离家出走也有两年了吧?在这段时间里他把叛逆心发展到极限,直到一年前曦晨的出现,应该算是对这段时期的一个见证吧?有了她的存在,他便会记得,他曾经如同一个普通人为了自己喜欢的兴趣去打拚,就算身无分毫、落魄不已,也是很快活!

  在英国,唐氏家族赫赫有名,而且世代为医,每个小孩都被要求从事与医学有关的职业,只有少数在其他领域有特殊天分的人能被家族宽限;但这些不从医的人在家族中会是异类,不会有很高的地位和影响力,甚至影响到将来分家产时所能得到的比例。

  但他才不在乎什么地位、影响力和家产。自从他接触音乐、在学校成为大提琴的表演学生时开始,他只想成为家族中的异类,做一个音乐家。

  可是他的想法不被母亲接受。母亲说,他是爸爸的遗腹子,她的下半生只能靠他这个唐氏嫡系男孙而活,他要吐气扬眉,让家族的人再也不会看不起她这个没有丈夫的女人!

  所以,无论他在高中时曾获得多少个音乐大奖,包括阿当国际大提琴比赛的冠军、柴可夫斯基国际大赛银章及在卢伯格大赛中夺魁,他同样难逃被送进医学院念书的命运,毕业后乖乖当了一年的医生。

  他不是不喜欢行医,但他更喜欢音乐。唐氏家族不只拥有连锁医院,还有其他类型的商业组织,当他成为医生后,母亲又开始想要他涉足商界,不让其他堂兄弟专美!

  他受够了,他为什么要继续受人控制?他为什么不能做自己所向往的事?尽了做人子的本分后,他再也不理会母亲的反对,拿着行李正式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去了。

  从学生时代开始,他就是颇有名气的大提琴家,可是只要在新人辈出的乐坛消失个几年,就没有多少人会记得他。

  这对他来说反而是好处,因为没有酒吧或小乐团会因为他的背景而不敢用他,他的行踪亦不会被媒体报导,令远在伦敦“斗争”的母亲随时知道他的动向。

  幸好曦晨不似其他女人,一天到晚追问他的家世背景,让人倒尽胃口。或许她本来就不想知道太多吧?这也好,他现在已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唐家公子了,别让其他无谓的事情令他们之间的关系变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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