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拒绝男人的理由千奇百怪、五花八门,可是他用来拒绝她的借口竟然是“忘了”,自认韧性很强的她都要发火。
“没有闹出人命吧?”
“我还真想一刀毙了他,可惜~~”
“可惜你心软对不对?”可想而知。
申海玉无力的点头。
“这种无情薄幸的男人就算没砍死他也应该阉了,以免后患无穷。”不自觉的黑社会大姊头模样流露出来。
明显的始乱终弃嘛。
“小猪,是谁教你这么说话的?”申海玉大惊。
海茱儿笑得如花灿烂,哎呀,差点露馅。“我替你出气啊,总要把话说得霸气一些的嘛。”
“以后不要这样。”
“我知道啦。”
“我没有要他死,只是不明白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一个晚上他就翻脸不认人了。”就是不明白才想去问个究竟,哪知道他的全盘否认叫出了她全部的火气……
“既然那么烂,换一个吧。”这是最快的方法。
她老姊大概不懂现在流行的一夜情本质在哪,但是那个王八蛋敢把她亲爱的姊当一夜情对象,他、死、定、了!
“要是能够那么简单就好了。”
“姊,你撩下去了,这么快?!”才几天,那个男人究竟有什么叫人折服的魅力?她老姊眼界奇高,寻常野草就算跪到脚边了她连看也不看的。
“我也不明白。”
他们在飞机上相遇,相谈甚欢,几乎是眼对眼的瞬间就能感觉到彼此的火花,接下来,根本是相见恨晚,二十四小时黏在一起,她芳心自喜的以为自己的春天终于来临了。
以前不是没有谈过恋爱,这么认定一个人却是第一次。
是啊,也就那么二十四小时,他说要出门买早餐,就一去不回了。
再见,却把她当作陌生人。
那表情说有多伤人就有多伤人。
“姊,天下何处无芳草,追你的人一拖拉库里面总有一个可取的吧?”恋爱这种事就跟出水痘一样,出完就免疫了。
再说,优秀的男人满地都是,何必单恋一枝草咧。
申海玉摇头。
那些男人都不是她想要的人。
“凭我们海家的势力,只要是你看上的男人哪个敢说不!”
“小猪,你越说越离谱了。”她又不是丑得不能见人,非要这样才能有男人肯要她。
但是海茱儿并不打算就这么放过自家姊姊。
“就算那个臭男人抵死不认好了,我去把他的身家查出来,要让我找到,他……就死定了!”
“小猪!”看她妹子眼中熠熠闪动的是什么?像是……暴力。
“我要叫他娶你,那个浑蛋要是敢说个不字,我海茱儿就要让他好看!”狠话都撂出来了。
以太平盛世的拳头,以海天集团的权力,她就不相信没办法替自己的姊姊找到幸福!
呔,说是这样说啦,这种事应该不会有人当真的,馊主意耶,把一辈子的幸福用来赌气……太划不来了。
“小猪,你是民族的救星,你是世界的伟人!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原本黯淡着眼神的申海玉不知道想到什么,拚命的摇晃着海茱儿。
这时候的她哪还有半点恹恹然,是……生龙活虎了好不好。
海茱儿呆若木鸡,拜托!她还是永远的长城咧,姊啊,不用夸张成这样吧?
她真的只是随便说说而已ㄋㄟ。
申海玉一颗心早飞到别处去了。
想甩掉她?没那么便宜的事。
春日踏青你等着接招吧!
第二章
“请问你找谁?”很有礼貌却也生疏的问法。
基本上语法跟口气都没错。
但是被问及的人可僵硬了下。
还在慎重考虑要不要回答,旁边人看不过去来拉开门神,顺便告诫。“你别杵在这里吓人大老爷,来一个问一个,来一对问一双,很够了喔。”
“问一下也不行喔。”
他哪里吓人,相貌不差,态度也算有礼吧,倒是这个男人龇牙咧嘴的还比较像恐怖分子。
“一下当然没问题,就算两下、三下都不会有人反对,不过,你问来问去起码超过十年,你不烦,我们这些看的人很疲倦,就帮帮忙,好好这里坐着,我叫人拿好吃的东西来。”
“要我喜欢的才算好吃。”对于吃,他要求又讲究,生性中,像是为了弥补其他一部分的不足,对吃,简直是吹毛求疵了。
“绝对能满足你的需要,可以吗?”这是什么老祖宗,要不是有着富可敌国的家底,怕是早就坐吃山空了。
人被推走,按坐到皮质舒适的沙发里,送茶水进来的秘书缓了一口气。
她今早送了两次茶水进来,就被问了两次。
幸好,这位记性欠佳的男人一年就来公司这么几次,能遇见的机率不高,这家公司她待了八年,也……连续被问了八年。
真是暴殄天物……那么俊俏的一张脸。
比较安慰的是,这位高高在上的人物不止不认得她,就连身边每天围绕的人也会被他三不五时的“问候”,可惜复可叹啊,要是他能长点记性,就是万中选一的百分百优质男人了。
叹息归叹息,事情做完,她阖上门,不同世界的人,还是认份做她的小人物实在。
“你又是谁?”被推到英式沙发椅上,顺手塞进一杯碧螺春茶,不忘继续扮演好学不倦的学生。
办公室里余下两个男人都当作没听到,摆明谁接烫手山芋,谁自己去料理。
凌悍墨好想狠狠一拳捶下去,可是捶这只饭桶魔王一点用处也没有,谁都拿他没辙,因为这种见人就忘的毛病不是一天的事,不管谁离开超过一天后再见他又要重新介绍自己。
所以,在恶魔岛,饭桶魔王的眼中每个都是陌生人。
之前呢,饭桶魔王的记忆还没这么烂,可惜,那日子一接近,他就发作的厉害了。
“我认识你们超过十年了?”娃娃脸的帅哥仍不知放弃为何物。
“你说呢?”恶霸的口气。
懒得理了。
“那……我也不能问那个金毛跟披头散发的是谁了。”
金毛,指的是混血儿的纳日·雷斯特。
他有着贵族般的优雅气质,只有亲近的人才知道他曾以杀手为业。
至于被形容为披头散发的男人,他活了千年,是只真正的魔物,不惹他,他当你是路过蚂蚁,惹了他,激烈的个性会招来想象不到的灾难。
据说,他曾因为不爽,连下了三天三夜的大雪……
他最绝,把方才秘书送来的波士顿派还有起司蛋糕往饭桶前面一摆。“吃你的东西,别讲话,没有人会当你哑巴。”
他是谁,凌悍墨。
有够……狠毒的了。
你说他们都不“尊敬”这只饭桶魔王吗?
倒也不是,他们每个人会加入“今朝风云”’都是因为奇特的因缘际会。
除去每个人古怪脾性不说,要收服这组织所有的人就不是简单的一件事。
娃娃脸的能耐不在浮泛的表面,而在他狡猾的骨子里。
没有人知道他的混世事吃定身边多的是能够辅佐他的奇人异士,会把这干人揽在身边,这可是他春日踏青的真知灼见唷。
这才是最恐怖的。
每当你以为他不会出手的时候,只要一时不察,就会被整个半死。
印象害人,绝对不要被他人畜无害的表象给误导了。
“这不是我喜欢的那家店做的蛋糕。”他还挑剔。
“甜水塘。”包装纸盒飞过众人的头顶,分毫不差落在某只很难搞的魔面前。
“我自己去确定。”
“不可以!”其他三巨头同声喝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