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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说吧,你那个时候心里气不气?酸下酸?有没有觉得我们俩跟她太亲密?”白鸩边说,边慢条斯理地踱回沙发上坐下,然后开始优闲地吃起饼干。

  “你怎么知道?”白雀不懂,这些心情他刚才有表露得那么明显吗?为何白鸩居然能看穿他的心思?

  “因为我是过来人啊。”啜了口茶后,白鸩对着白雀吐出一句别有深意的话语。

  “过来人?你遇过跟我一样的情况?”白雀可不记得白鸩有出过车祸,或被这样的女人缠过。

  “我说白雀,你没忘记我是为了什么而离开白夜的吧?”白鸩搁下茶杯,神情轻松地笑道。

  “你爱上你的妻子,所以才辞职离开,不是吗?”这事当时在白夜可引起不少人的惋惜和感叹。

  “对,我是因为爱——上我的妻子,所以不再当男公关。”白鸩意有所指地把“爱”字拉得老长,笑容则带着他一贯的暧昧,仿佛在对白雀暗示什么。

  “你……”白雀在瞬间瞪大双眼,他可没笨到什么事都要人说清楚,所以对于白鸩的暗示,他自足听得清楚明白。

  “我说白鸩,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说我、我对她……”白鸩的意思分明是在说他喜欢上封水红了!

  瞧着白雀震惊的表情,白鸩终于抛开他的优雅姿态,忍不住地进出笑声——

  “是!你喜欢上她了!我说白雀,你还感觉不出来吗?你在嫉妒啊!”

  第四章

  所谓的嫉妒,最一般的情况是莫名其妙的发火、没来由的生气,再者心酸疼痛,或是眼红哭泣。

  白雀想想自己的情况,除了没哭以外,他好像具备了不少嫉妒的特征。

  也就是说,他真的像白鸩说的那样,喜欢上那个迷糊又少根筋、只有一双巧手、却没什么身材跟长相的封水红?

  不可能,这太诡异了!怎么说他也是个年近而立的男人,围着他打转的女人多到数不清;而在那其中,封水红可说是最没特色的平凡女人,甚至还是伤了他身体的罪魁祸首,有谁会去喜欢一个这样的对象?

  可是,他心里泛酸,却是不争的事实。

  过去他可从没为这些芝麻小事跟女人吵架过,所以今天的他,着实如白鸩所言,奇怪到极点。

  若说他只是介意封水红没把他放在眼里,那他大可以直接出声叫她,用不着把她批评成那样,毕竟他对白鸩他们抱怨的那些缺点,其实都与封水红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说她迷糊、打混、摸鱼、脾气不好,甚至不会打扮什么的,其实都只是藉口罢了,他真正在意的是封水红没注意到他;毕竟封水红若真的迷糊又爱打混,根本用不着每天晚上准时回家为他打扫收拾兼煮饭,而且她做出来的点心和菜色总是味道刚好,这可不是一个迷糊的女人能做得到的。

  至于脾气不好这点……想起来白雀就感到心虚,因为封水红其实对他还颇逆来顺受的。仔细想想,每回几乎都是他在使性子,才引得封水红反辱相稽,毕竟没人喜欢呆呆站着给人骂呀!

  再者,打扮这回事靠的是经验和学习,在他这个陪伴女客多年的男公关看来,封水红那不点而朱的殷红双唇,可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期盼哪!所以只要梢加妆点,相信封水红还是能够化身为美丽的女人,勾引男人的目光。

  “拜拜!有空再来!谢谢你们今天的捧场哦!下回我再做些别的给你们吃!”

  清亮的声音传来,白雀不禁抬头往门口看去,只见吃完甜点、聊过天的白鸩与白椿,已经在门口穿鞋与封水红道别了。

  瞧着封水红那头及肩黑发在她的肩上飘动,以及不时自黑发中半露的娇笑侧脸,白雀发现自己的视线正跟随着封水红而移动。

  甚至,他还在心里为封水红说好话。

  嘴巴刻薄不代表他心里真的这么想,因为开口说话的反射动作总是快得让脑子来不及思考,晚餐前他对封水红的批评,其实也不过是未经大脑脱口而出的无聊话,否则他才不会在封水红回家前,对白鸩和白椿大加夸奖她的手艺。

  他没兴趣当个双面人,不会在封水红面前和背后有两套说法,他也明白自己很愿意承认封水红的手艺好,而对她的相貌和打扮,他与她相处多日下来,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去注意,因为他们一直都相处甚欢,什么打不打扮已经不是问题。现在,他以客观的心境来看待他们今日的吵架……

  他是过度在意她了,就连她与自己的好友太过亲密的相处,他都觉得吃味,而且认定自己被忽视,才会造成这样不可收拾的后果。

  刚才封水红在用餐时,对他是连看都不看一眼,倒是在面对白鸩与白椿时好声好气地说话应答,这点令他不满,却也令他心酸,因为封水红的笑容原本应该是对着他的。

  所以……这结论该怎么下呢?

  如白鸩所言,他喜欢上封水红了?

  因此看着她的笑容,他才会如此舍不得与别人分享?

  “你们开车来的啊?那路上小心哦!”封水红还在门口与白鸩他们道别,甚至抱了两个小盒子递给两人。“这是点心,不嫌弃的话带回去吃吧!”

  “谢谢招待,那我们先回去了。”白鸩满脸笑容地应道。

  “谢谢你的点心,改日有空到我们家来玩吧。”白椿朝封水红挥了挥手,笑容甚为亲昵,仿佛他们相识了许久。

  “嗯,好啊!谢谢哦!拜拜——”

  封水红送着两人走出门口,挥手道别的笑脸看在白雀的眼底,让他感到些许寂寞,甚至开始啃蚀着他的心,令他的胸口泛起刺痛感。

  虽说爱情总是来得突然,不过……

  这也太突然了吧!

  就这么短短时间的相处,就因为一次的意外,再加上封水红完美无瑕的手艺,也就收服了他的心。

  莫怪旁人常言,要收服男人的心就要先收服男人的胃,看他,不就是个活生生、血淋淋的好例子?

  亏他身边还有无数美人等着他点头答应被包养,他却偏偏喜欢上这朵路边的小野花,不起眼不说,连妆点室内的效果都没有。

  唉!既然心都已经沦陷了,他还能如何挣扎?

  毕竟爱情就像个无底沼泽,一旦身陷其中,越挣扎只会沉得越深,即使妄想处变不惊,也往往在不知不觉中陷落。

  而他,就是那个一脚踏入名为爱情的沼泽、却还浑然不知的人吧!

  望着正在关门的封水红,白雀重重地叹了口气。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发现自己真的喜欢上封水红了,先追求看看,再来想别的问题吧!毕竟将来是条漫长的道路,没有人能断定未来会如何发展,所以与其思考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封水红,倒不如试着与她以情人的身分相处,反正……合则来,不合则分,这是恋爱的基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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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干嘛一直盯着我?”

  封水红一边擦着桌子,一边抬头瞪了白雀一眼。

  打从刚才送走白鸩与白椿后,她就发现白雀一直看着她,不管她往哪边走,白雀都盯着她不放,让她即使进了厨房,隔着墙壁,还是可以感觉得到白雀的视线跟过来。

  白雀拉回心神,一句“谁盯着你看了”正要出口,却被他死命地吞了回去,毕竟这是气头上的话,只会造成两人之间更多的裂痕,所以他很努力地说服自己,封水红对他不客气,只是因为他先惹恼了她,只要他好好地与她谈一谈,事情就可以完美地结束,他也不会再跟封水红一直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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