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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只大概知道,他有很多兄弟姊妹,而他是排行老么,至于正确数量有多少,他又是笑着唬弄她——

  加他一共五十七个。

  呿,当她蠢,以为她会信吗?

  五十七个孩子,一个娘亲怎可能生得出来?又不是母猪。

  “哎,我难得吐实,说了你又不信,晚艳姊姊,你很难讨好呐。”鸣凤看出她脸上的嗤哼,只能无奈耸肩。

  “你要夸张也别太离谱,说十来个我还信,五十七个?那你家不是成天都在生孩子?”连她叔父那么性好渔色的男人也不过只有六个子女。

  “差不多是呀。”有时一年还生好几个呢。

  “小小年纪就爱信口雌黄,长大没出息。”她呿他。

  “不信我就别问我。”

  “不是不信你,而是你说得太夸张了,五十七个孩子怎么养呀?一间屋子也装不下!”

  “是装不太下没错。”所以能赶出皇城的就赶出去,让皇兄皇姊们自个儿去住。

  “对吧对吧,这种谎话一戳就破。”她可得意了。

  “是是,晚艳姊姊教训得是。”

  孺子可教也,有赏。“好了,用午膳吧。”

  她从马背上取下行囊,行囊里满满都是使节准备的食物,使节真是个好人呐。她粗估了这趟旅程要耗费的天数,将食物分成等分,这一顿可以各吃两个粽子及一大片肉干,饭后有水果——哇,还有好几块甜的咸的糕饼,设想得好周到。

  “吃完再赶路吧。只要黄昏能到达什么小镇的话,睡的地方就有着落了。”她将食物递给他,再从水囊倒两杯茶。“鸣凤,你是住在大城里的吗?”

  “嗯。”

  “我问过路,依我们的速度,到大城还得花上四天左右,你的家人一定很担心你。是说……你怎么会被我叔父掳来呢?你是在街上遇见他,他色心一起,就叫人敲昏你带回来吗?”是有这种可能。日前叔父奉圣主之命到邻国去面见邻国皇帝,顺便谈些邦仪互惠的肴赠,八成是那时踏在别人的土地上看中了别人家的孩子,就顺手给绑了回来。俗话说顺手牵羊,她叔父更高明,顺手牵人哩。

  “差不多。”唯一猜错的是——不是在街上,而是在国宴之间,莫圣双那对色迷迷的眼珠子可从没离开他身上,他是被人夸赞习惯的天之骄子,也习惯别人投以惊叹目光,只是没想到莫圣双敢将心里龌龊的打算付诸行动,也没想到皇城内的护卫这般松散,看来是大伙好日子过太久了,久到失去戒心,害他差一点就被男人给奸了。

  “有这种叔父真丢脸……”害她也跟着抬不起头来。

  “你嘴上虽然这么说,不过送我回去之后,你还是会回去那个丢脸的叔父家,不是吗?”

  “是呀,不回去能去哪呢?反正在叔父家过日子也就这个样子啰,现在的我,没辨法自食其力讨生活,我也不想把自己弄得又辛苦又可怜,只好继续留在那里,至少有个屋子能遮风挡雨。”莫晚艳一直都很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走,她思考过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及挫折,也思考过应对之法、解决之道,知道留在叔父家对她才是最好的,唯一的失策是救了他,让她现在的人生大计出现了龟裂。

  “所以我才决定不要求砍了莫圣双的脑袋。”鸣凤低低自语。

  “你又嘀嘀咕咕说什么?”

  “我哪有说话?晚艳姊姊,你听错了吧?”天真的皮相又端出来了。

  “咦?可我明明……”

  “粽子里包的料好多,真香,晚艳姊姊,你快吃吧,昨天晚上你没用晚膳就去睡了,早上又匆匆忙忙赶着出关隘,饿了吧?”

  唔……被他一说,的确是饿,现在顾不得说话,先填肚子要紧。

  囫圃吞粽,再灌两杯香浓的茶,肚子饱了七分,还有一颗又圆又红的桃子又饱了两分,最后一块黑糖姜汁糕将最后一分给塞得满满。

  呼,撑饱之后她将行囊收妥,突然在行囊一角发觉她顺手塞进去的小锦囊。

  “鸣凤,喏,这个给你。”她差点忘了这要紧事。

  “是什么?”他问,因为好奇心使然,同时动手解开锦囊系绳,里头是四颗比药丸子大一丁点点点的圆珍珠。“晚艳姊姊,这是?”

  “给你的。”

  给他吞的吗?“你给我珍珠做什么?”

  “你带回去,要是有急需就卖了它换钱。我手边没有太多银两,之前全拿去订做了一对锤子,将自小存的零用都花光了……”

  “锤子?”

  “像脑袋那么大的双锤,一边各二十五斤,耍起来很帅气呢。”虽然她现在手边没有锤子,仍认真挥舞着手臂。

  不难想像神力如她,挥舞着重锤在练武的模样。

  “晚艳姊姊,你既然将手边银两都花尽,那么这四颗珍珠,我不能收。”他退还给她,心里没说出来的是:这四颗小丸子珍珠,我根本看不入眼,我幼年时拿来打弹珠的珍珠还比这大上五、六倍。

  “你收下。”她又推回去,这回牢牢握住他的手指,将装着珍珠的锦囊包覆在他掌心,不给他拒绝机会。“我住叔父家,有吃有喝有住有穿,没什么需要用钱。”

  他无法推辞她的好意,因为——她那股神力,几乎要握断他的手指。

  “晚艳姊姊——我收就是了,我收就是了……”赶快放开他的手,说不疼是骗人的!

  莫晚艳得到满意的答案,这才瞑目松手。“你要好好运用它。这条长系绳可以拿来挂脖子上,别弄丢了。”

  “好。”他在心里苦笑,但没表现在脸上。

  “那珍珠原先是镶在我娘首饰上,她很少戴这些累赘东西,最常戴的只有战盔。听说珍珠首饰还是我爹送的订情物。”提到爹娘,她脸上又有笑了。

  “这么珍贵的东西你还大方送我?”一听见珍珠的来源,他很吃惊。

  “也没什么珍贵啦,珍珠首饰都坏掉了,珍珠散了大半,只留四颗珍珠也没用,身外之物又不能让我爹娘回来,我才不觉得几颗珍珠代表什么。”她耸耸肩。

  “你看得还真透彻。”一般人都应该会将死者的遗物视为宝贝,她倒怪异,反其道而行。

  “我把爹娘放在心里就够了。”她按着胸口。

  “岂止放在心里,你嘴上也全是我爹怎么样怎么样我娘怎么样怎么样。”

  “好像真的是耶……”回想自己一路上说过的话,几乎十句不离爹呀娘,像个小孩似的。

  “但是你看起来还满快乐的,在你叔父家当个小孤女,日子很好过?”

  “还不差啦,书里写的苦命小孤女我倒没遇过。我爹说,自立自强,我娘说,求人不如求己,加上他们给我的好手好脚,我没吃什么苦。”最多只是叔父不怎么宠,堂兄弟姊妹不怎么亲,府内府外没什么人聊心事——但通常她也不会有啥心事啦,她又不自寻烦恼,也不自讨苦吃,自得其乐得很,堂姊有书读,她跟着读,堂哥有师傅教武,她跟着学,堂妹做新衣裳,她有不要的旧衣裳——实际上只穿不到三次的旧衣裳——可以拿,府里今天多煮两盘菜,她也能多挟两口,多好。

  “你还满坚强的。”又不自怨自艾,不认为自己死了爹娘可怜,不以自己是孤女而博取同情,实属难得。

  “哭哭啼啼又不会让我的日子变得更好,快快乐乐过生活才实际。”她一直是秉持这个原则,将来也不打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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