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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盯着她瞧。“那个女孩是我在美国认识的。”

  一句话就让寇玫瑰的心情沉到底。那个女孩……就是九年前的圣诞夜,和他在雪地中拥抱的那个女孩吗?

  这么多年了,叶逢春心里还是喜欢她吗?听说他向来只有女伴,没有固定的女友,三千多个日子他能够只守着一个女孩,就足见其真心。

  “不管在哪里认识的,真的喜欢她还是得带她回家见长辈吧。”她知道有些老一辈的对外国女人很有意见。

  “我想,她心里还没有准备好!而我即使第一次这么在乎一个女孩,还是希望彼此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对方。”

  寇玫瑰的心揪得紧紧的,努力强颜欢笑。“你对她……真有心。”是因为心里真的很酸吧,也不知打哪儿来的勇气,她语气有些嘲讽说:“原来你也有‘失误’了吗?”

  “呃?”她的表情转换得真快!前一刻是馨甜温婉的白玫瑰,下一刻就变成了浑身散发危险气息的黑玫瑰。

  “我记得你在拜读完《一千零一夜》时曾说过,真情之于男人而言,是一种失误,因为男人的本性是游戏人间的,爱情信手捻来容易,失去了也不觉得可惜,不是吗?如今你的动心,是不是也正代表着一个失误?”

  女人……果然是很记仇的。

  “Well,失误的开始不见得会导致失误的结果吧!”他不以为意的笑了。“打个比方,就好像上错公车,有人一察觉就选择按铃下车,可我是那种后来觉得沿途风光越来越吸引我,而选择不下车的人。”

  “依你的精明,你会不知道自己上错车了?”

  叶逢春神秘一笑。“这给我一个很大的启示呐!就是做人千万不能太好奇,一好奇就会想探究,然后就会不由自主的掉入陷阱,一回首,车子早跑得老远回不了头,而且前头风光正明媚,只好将错就错了。”笑咪咪、笑咪咪,他这人是绝对有风度的。

  有某个不畏虎的“初生之犊”,勇敢的在捋了虎须后又很没用的跑掉,而且还躲起来,他都能很大方慷慨的给他原谅下去。前提是──这只小牛必须陪他这只老虎永无止境的纠缠下去。

  “你的意思是,即使明知是错,你也宁愿错到底?”

  “嗯哼。”

  寇玫瑰眼底是讶异,而后是黯然。“多年不见,你变得好多。”

  可惜改变他的人不是她!嘶~又来了!她为什么有事没事总要拿自己和叶逢春的阿娜答比呢?她和他明明什么都不是!就算世上真的有个女人能够掌控叶大天才好了,那个人也绝不是她寇玫瑰,OK?!她有些气恼的又啜了口茶消火。

  “连我也挺讶异的。”

  她紧藏着失落与沮丧,生怕泄漏太多。“我们好像离题了。”深吸了口气后她道:“你还是没有告诉我,带我去买一堆名牌的理由。”

  “我要你陪我去参加一个重要的宴会。”

  “你女朋友可以陪你去呀。”她猜到是这样的答案,因此不讶异。只是……为什么?

  “那不是普通的宴会,而是我的订婚宴。”够讽刺吧!

  寇玫瑰讶异的看着他。叶逢春这男人还真是够狠!他想带着女人去拒绝长辈为他安排好的订婚宴,这不是摆明不给长辈面子,顺道要他们死了为他指派婚姻的心吗?

  对于他不爱的女人,他的手段也同样激烈残忍,带着自己想要的对象参加自己的订婚宴,他置女方的面子于何地?

  叶逢春啊叶逢春,果真他不想要的,任何人也无法勉强他。

  他这个人表面上是花花公子,一脸什么事都好商量的样子,其实十分以自我为中心。不!应该说,他十分忠于自我,也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也因为太清楚了,所以根本没有犹豫怀疑的时候,因此在舍弃自己不需要、不想要的人事物时,他的手段绝对是快狠准。

  她叹了口气,为了那个可能还开开心心等着订婚日子到来的女人默哀。

  “即使你们需要时间更确定彼此,可是,你可以先向长辈介绍她呀。”她可不想蹚这浑水,因为不用想都知道,陪他出席宴会会发生什么事。

  他那位据说很蛮横的长辈,想必是家族中太上皇之类的身份,只有这样的人才会自以为是的替家中晚辈乱点鸳鸯谱。而他即将要订婚的女子,想必是太上皇十分中意的吧?当然,中意的是女孩子本身的自身条件,抑或是附带价值,还是……算了,这不重要!

  总之,那位长辈十分满意这门亲就是,这样的美事要是被他带了个女人给破坏了……嗯嗯,后果可能很恐怖哩!

  像那种家族中的皇帝、太上皇的,情绪管理都不太好。

  得先说呐,她这人不耐打、不耐骂,而且生怕被不卫生的口水溅到、被杀人的目光砍到……

  而且光是想起穿着一身高雅昂贵的LV去给人当箭靶射?都已经变成河豚了还得优雅退场?别闹了!

  “身为喜欢她的男人,我觉得我有义务保护她。”

  寇玫瑰一抬眼对上他的笑,一把怒火油然而生。“身为喜欢她的男人的非仇非友、关系暧昧到像打上马赛克的女人,你觉得我也有义务保护她吗?”

  他的情人是水做的,捧在手中怕跌疼,含在嘴里怕化掉,而她则是精钢所铸,千年寒铁所打的,因此凡事得身先士卒是不?

  叶逢春忍住笑。“玫瑰,我和你的关系一直都很清楚啊!”他的眼神诚挚而真心,浅浅的笑意含着亲昵。被这种眼神一注视,任何人都会像遇上金光党,在刹那间丧夫自我意识,任人摆布。“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也一直把你当成知心人。”

  这男人在用美色色诱她,她知道。

  不能着了他的道!她很努力的冷哼了声,可惜的是,那声冷哼并没有把“小姐我不吃你那套”的气势表现出来,倒像是鼻子里有东西打不出来。“我没你想象的了解你。”知心人?呵!

  “那是因为你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那倒是。“陪你出席宴会是充当你的女友,我自认不是个会演戏的人。戏演得不好事小,要是穿帮了,你的麻烦可大了。”吐了口气,她接着说:“就我知道,你该有不少女性友人很适合陪你出席订婚宴呀。”

  “她们不合适。”

  “那我更不适合了。”她很想说真心话──我不想啊!

  叶逢春叹了口气说:“我信不过她们。”

  “我们也不算太深交,你就信得过我?”当年她倾心于他时,曾偷偷的打探一切有关他的事,严格说来,相较之下,她也许还知道他更多一些。

  即使是这样,仍无助于她对他的信任。

  他看着她,又是用那种认真、绝不虚假的眼神。“也不知为什么,你就是有叫我信任的特质。我想,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只怕也是这样的感觉吧。”

  “……”寇玫瑰沉默了。

  是啊,一见钟情是第一眼就心动了,理由原因不重要,就是知道对方是你想要的。明知这样的感觉流于盲目,可你就是会情不自禁的去追逐,那个时候的理性像是固障送修,只能任由情感主宰。

  从她看到他救人时的认真、不放弃的眼神开始,她就知道──她、完、了!

  她对叶逢春的动心算是由“羡慕”开始吧!羡慕他能行医救世?

  不!说真的,只要她愿意,进哈佛医学系并不是什么难事,可她天生懒惰,唔……应该说,她不喜欢生活中充满了压力,每天得在战战兢兢中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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